贫困县必须有所约束
2015-10-20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近段时间,一些省市区相继出台了贫困县约束机制实施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肯定之声纷至沓来。
加强贫困县约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一些贫困县超标准修建办公楼,超能力举办庆典,超水平建设标志性建筑,一边享受贫困县政策一边过富裕县日子,极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坚决刹住穷县富衙、带帽炫富之风,需要出台硬性规定,提出贫困县不能作为事项,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加强贫困县约束,是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当前,扶贫开发已经进入攻坚拨寨、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各省市区党委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强力推进,相继提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需要明确贫困县必须作为事项,进一步硬化扶贫措施、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机制、强化扶贫监管等,以确保如期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加强贫困县约束,是推动贫困县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客观需要。当前,个别贫困县党委政府存在以区域发展代替扶贫攻坚、以扶持农村发展代替扶贫开发的倾向,认为贫困地区所有工作都是扶贫开发,将抓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开发等同起来,热衷于大规划、大项目,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个别地方重区域发展轻精准扶贫,认为精准扶贫涉及面广、工作太细且政绩难显现,存在着畏难情绪和可搞可不搞的想法。为坚决制止此项现象,引导贫困县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必须加强约束,明确党委政府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期目标。
加强贫困县约束,是促进精准扶贫战略深入实施的必然要求。实施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期扶贫开发思路和方法的重大变革,是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是有效推进减贫、确保贫困人口全面迈进小康的根本和关键。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必须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各省市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以打攻坚战的态势全力推进。贫困县务必要将精准扶贫作为必须作为事项的重中之重,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将精准扶贫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我们希望看到更多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出台,我们更希望看到制度落地,落实到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进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