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院:有待唤醒的沉睡资产
2015-10-18周树林
文/周树林
农民宅院:有待唤醒的沉睡资产
文/周树林
没有进驻贫困村之前,在与人闲聊时,我就听说,附近郊区农村的民房有闲置。据说你只要想去住,一分钱的租金也不用给,院子的菜园你还可以随便种,只是你要帮人家看好房屋,不得损坏。当然,你如果觉得住得不舒服,想修缮一下,那样更好。
人去屋空的农民宅院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许多地处市郊的农民不“安于现状”,他们见多识广,头脑活泛,因为距离城市较近,容易融入大城市的工作与生活;特别是城里面有亲戚朋友的偏远地区农民,他们在亲友,以及亲友的亲友的介绍、帮助下,逐渐在城里站住了脚。接着,一个带一个,一家带一家,大批农民成规模地涌入城市。他们在市场卖菜,到工地打工,开小店,搞修理,当保安,做保洁……
来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于寺镇虎掌沟村驻村扶贫以后,我发现,在这个近300户人家的贫困村,同样已经有十多户人家彻底地搬离了农村。还有一些人家,有的已经在城里买了房子,有的已经在外打工十多年了。许多人在城市里有工作,有住房,只是偶尔回来一趟。或是因为村里亲戚朋友因婚丧嫁娶回来“赶礼”,或者是闲暇时回来看看老家,捎带着处理些事情。没住上几天,又回到城里去了,留下炊烟不再的老宅。更多的人家是,用两代人打拼的积蓄在城里为儿子或女儿买了楼房,老两口则选择留在村里生活。可以想象,一旦这些老人故去,村里的老宅将会成片地变空。
走进这些空置的老宅就会发现,有的人去屋塌,砖瓦遍地,破烂不堪,不得近前。有的则已经称不起宅院了。满院子栽种着树木,依稀可辨几道断壁残垣。主人一去不复返,此地空余老宅院。这些日渐衰败的老宅院与现实的农村极不协调,即便是到了将来,恐怕也不会在美丽乡村的图画之内。
进城几年、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以后,这些农民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对于城市文明有了不愿割舍的情结。尤其是二代农民工及其子女,对于农村生活已经不习惯了。他们嫌旱厕臭,嫌灶房脏……那种打开水龙头就接水、打开煤气阀就做饭的便利,那种水冲厕所的卫生,那种北方城市冬季里热乎乎的暖气,让那些满怀乡愁回家过大年的年轻人不到正月十五就提早离开了老家,再次返回了城市。至于那些空置的老宅,没有哪个主人还会回来居住,只能任由风雨侵蚀,日渐衰败。
农民的老宅及其宅基地,事实上是一笔沉睡着的资产。为什么不可以唤醒呢?现行的政策事实上限制了农民出售自己的老宅及其宅基地。这种买卖只能在农民之间进行,而农民之间的这种交易事实上是很少的。谁家都有宅基地,谁家都有房子,一旦分家单过,另立门户,还可以另外再批宅基地,另外再盖新房。对于这些空置的农家老宅来说,真正潜在的流转对象是谁呢?我想到了那些有田园情结的城里人。然而,就现行的政策规定来说,城市户口的人又不可以到农村来购房。做出这种限制的出发点,可能是为了保护农民。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宅逐渐破损,失去居住的价值,逐渐贬值。
世界上不存在区域间单向度的一维流动。农村人可以到城里来,城市人为什么不可以到农村去呢?农村人可以到城市分享现代文明,城市人为什么不可以到农村去分享田园风光呢?当一批又一批的农民大量地涌入了城市,我们希望看到的绝不是“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我见过许多想到农村发展的城市人,有的是中小企业家,有的是提前退休的普通市民。他们讨厌雾霾,厌倦麻将,有着到农村找个地方种点有机蔬菜,养些小笨鸡、吃点笨鸡蛋的美好愿望。他们中的很多人,并不单纯满足于到农村去休闲养老,还有着包块地、养群羊等开创一番事业的雄心。倘若取消这种户口限制,让他们来到农村,不仅能够给农村带来资金、技术,而且能够带来很多无形的现代观念。这些对于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推进农村城镇化无疑是一种不容小觑的正能量。他们要修缮农舍,要投资生产,要乘坐交通工具往来于城乡之间,从经济意义上讲,都是在拉动经济增长。
我感到,让农村沉睡资产盘活,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给农村的发展再添生力军,“三农”建设这盘棋才能更活泛。
(作者系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驻阜蒙县于寺镇虎掌沟村工作队队长)
□本栏编辑/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