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市吸油烟机抽查合格率92%
2015-10-17■文/萧宁
中国质量监管 2015年5期
■文/萧 宁
4省市吸油烟机抽查合格率92%
■文/萧 宁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吸油烟机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4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吸油烟机产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T 17713-2011《吸油烟机》、GB 29539-2013《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吸油烟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吸油烟机噪声限值,空气性能(风量、风压),能效等级(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常态气味降低度)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吸油烟机噪声限值、风量、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项目。
红 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 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