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进泛珠三角内地区域产业转移和合作
2015-10-16吴妍
福建轻纺 2015年5期
我国将推进泛珠三角内地区域产业转移和合作
从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内地区域产业转移和合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已经制定完成,以推进泛珠内地区域产业合作,引导产业有序、规范转移,提高整个区域的产业水平和经济实力。
根据规划,我国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在泛珠三角内地区域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和共同发展的区域企业联盟及共同体,区域产业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区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幅提高。
《指导意见》还强调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将传统产业转移与区域产业合作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区域内产业分工合作关系,共同培育和构建区域现代产业体系。区域内东部地区应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适宜本地发展的有关产业或需要进行市场开拓的企业,将其生产制造环节向区域内具备发展条件的地区转移;腾出发展空间,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培育发展相关产业的研发、设计、销售、财务中心,积极引进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建设面向世界、服务泛珠和全国的航运、商贸、物流、金融、研发设计和信息中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承接产业转移的省(区),应把承接产业转移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相结合,通过吸纳东部地区的资金、人才、技术、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在努力扩大就业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本方经济快速发展。
(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