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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代的科举与党争

2015-10-15黄艳

古代文明 2015年4期
关键词:科举

提 要:内藤湖南“宋代近世说”从八个方面论述了唐宋之间的种种变化,指出“唐代是中世的结束,而宋代则是近世的开始。”但对该说的实证基础进行追问表明,其所依托的史实基础并不坚实。其关于“贵族政治”和“君主独裁”的界定是建立在对六朝隋唐时期贵族政治角色的夸大和对宋以后臣宰职能过于贬低的基础之上。本文进一步指出,其关于唐代科举考试内容存在误判,忽略了唐代科举制为寒庶之士打开仕进之门的作用,不适当地强调了王安石变法后科举考试改革的作用;其关于唐宋朋党性质变化的判断,缺乏充分的史实根据,并存在对唐代牛李党争的牵强理解甚至误判,对宋以后朋党性质的解释也缺乏逻辑上的一贯性。

关键词:内藤湖南;“宋代近世说”;科举;党争

日本学者内藤湖南于20世纪初提出的“宋代近世说”的核心论点是:“唐和宋在文化的性质上有显著差异:唐代是中世的结束,而宋代则是近世的开始,其间包含了唐末至五代一段过渡期。”1此说影响深远,至今仍多有赞同意见。然而如果仔细推敲其实证依据,却可以发现诸多难以落实之处。笔者此前已经发表《“贵族政治”与“君主独裁”——内藤湖南“宋代近世说”中的史实问题》一文,就“宋代近世说”的两个侧面提出史实角度的质疑。2因该说所涉史实问题远不止此,故为此文,从唐宋科举制和党争两个角度,对该说的史实依据做进一步的追问。

一、关于唐宋科举制的差别

内藤为证明唐代与宋代之间存在中世与近世之区分,强调唐代虽然实行科举制,但选官还是自贵族阶级中擢取,其原因在于唐代科举考试的内容以贴括和诗赋为主,认为这种考试是“人格主义的考试”,“录用近似贵族的人物”,并将之与宋代王安石改革科举考试内容对比,认为王安石考试经义和策论,转为“务实主义”,面向更多庶民,具有近世性质。这些论述在史料与逻辑上都存在问题。

(一)唐代科举考试内容并非始终以诗赋为主

内藤指出唐代科举录取人数有限,多数官员还是出自门阀,这是历史事实。唐代每年科举考试及第者中都有大量的士族子弟,1但是内藤以此认为唐代科举考试是有利于贵族的,“自贵族阶级中擢取”,“录用贵族似的人物”,则是与历史不符的。

内藤的主要依据是唐代科举考试的内容,即考试贴经和诗赋。逻辑上来看,帖括与诗赋和经义与策论两类考试内容都无法自动表明何者为门阀专属,何者为庶民均享。内藤以考试经义和策论为实用主义的考试,以其为近世性质,这在逻辑上很难理解。从史实来看,整个唐代三百多年历史,科举考试各科内容是在变化中的,并非始终以贴经和诗赋为主。

唐代科举制分制举和常举。就制举而言,其考试内容都为对策,即内藤所谓“策论”,科目则因时而设,如所谓“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长才广度沈迹下僚科”、“文艺优长科”、“才堪经邦科”、“直言极谏科”等等,2因以对策为主,文献中也常以“制策”等词代之。如:“(长庆元年十一月)诏中书舍人白居易、缮部郎中陈岵、考功员外郎贾餗同考制策。”3“韦执谊者,京兆人。父浼,官卑。执谊幼聪俊有才,进士擢第,应制策高等,拜右拾遣,召入翰林为学士,年才二十余。”4“(李虞仲)元和初,登进士第,又以制策登科,授弘文校书。”5

常科的科目主要有六种:“一曰秀才,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6此外,还曾经有过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7在这些科目中,经义和策论都是常常包含的内容:

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第。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亦为四等。凡《开元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及第。散、试官能通者依正员。凡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谷梁传》三十条,策皆三道,义通七以上、策通二以上为第,白身视五经,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凡史科,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视五经、三传,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三史皆通者,奖擢之……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8

所谓“义”即所考经或史的大义,“策”为不同要求的策论。《封氏闻见记》记载唐初较为重要的秀才、明经、进士三科考试内容都包含策论,其中进士科甚至只考策论:“国初,明经取通两经,先贴文,乃按章疏试墨策三道;秀才试方略策三道;进士试时务策五道。”9秀才科在唐高宗时期停废,明法、明书、明算等科应试者较少且地位不高,明经、进士两科遂成为唐代科举制中的主要科目,其中更以进士科为重,关于其考试内容的变化过程都有明确的史料记载:“其初止试策。贞观八年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至调露二年(680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始奏两科并加贴经。”10“先时,进士但试策而已,思立以其庸浅,奏请贴经及试杂文。”11即到唐高宗调露二年,即公元680年,进士科才开始在策论外增加其他考试内容。也就是说,唐初六十余年时间,进士科只有试策。内藤所言的唐代科举重诗赋是唐玄宗以后的事情:“按杂文两首,谓箴铭论表之类,开元间始以赋居其一,或以诗居一,亦有全用诗赋者,非定制也。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天宝之季。”1此时距唐代开国已有百余年历史了。可见,内藤所言唐代科举考试以贴括和诗赋为主的说法是不符合唐前期史实的。且唐朝后期建中、大和年间,进士科考试都曾停试诗赋。2

若以选人重视实用而论,显然并不始于王安石变法,而是统治者在选用官吏方面常常要归回的原则,曹操的“唯才是举”就是一个例证。唐代科举固然有重词华之弊,但也不时出现对这一倾向的拨正,如:“贞观二十年,王师旦为员外郎,冀州进士张昌龄、王瑾并文词俊楚,声振京邑。师旦考其文策为下等,举朝不知所以。及奏等第,太宗怪无昌龄等名,问师旦,师旦曰:‘此辈诚有词华,然其体轻簿,文章浮艳,必不成令器。臣擢之,恐后生仿效,有变陛下风俗,上深然之。”3玄宗时期也曾下令抑制浮华,“玄宗开元六年二月制曰……比来选人试判,举人对策,剖析案牍,敷陈奏议,多不切事宜,广张华饰,何大雅之不足而小能之是衒!自今已后不得更然。”4唐朝后期,进士科考试还曾两度取消诗赋。并且,内藤本人亦言,王安石变法的“实用主义”原则并未长久实行下去,“于此之后,经义就成为单一的,凭一时心血来潮,以惊人之笔去震惊考官的文字游戏了。策论也演变为单纯的概述历史上事迹而已,与实际政务没有任何关系了。”5既未能长久实行,则内藤以考试内容为据,认为“到了宋朝中期以后,它就成为实用主义的了”,并据此断言从宋代开始即为近世,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二)唐代科举制利于贵族说与史实不符

事实上,与九品中正制相比,隋唐科举制并非是有利于贵族,恰恰相反,正是科举制的实行开始使得选官打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唐代科举制规定,除了工商殊类、刑家子弟、部曲奴婢等特殊群体外,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科举考试,6因此从制度上取消了按门第高低取人的旧习。

从科举生源来看,制举是由皇帝不定期的向民间征召人才,从官员到平民都可应举。常举考生来源有两种,“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7“由学馆者”指的是国子监下属的中央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及二馆(弘文馆、崇文馆)等国家中央官学生源和地方府州县学生源。其中,弘文馆、崇文馆只招收皇族、后族、功臣和宰相子孙;国子学招收三品以上等中央高级官员子弟、太学招收五品以上等官员子弟、四门学招收七品以上等官员子弟、并规定“八百人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律学、书学、算学“以八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学者为之”。8地方官学包括地方官员子弟及庶民子弟。“由州县者”是不在官学、民间自学的人士,“每岁仲冬……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9唐代官员在其上疏中也明确说到,“今之取人,令投牒自举”。10

清人王鸣盛亦指出,“乡贡则庶人之俊异者,平日不在学中,径怀牒自列于州县,州县试之而送省。”11可见,常举生源方面并非是限于贵族,官学之中既可以包含庶民子弟,“乡贡”更为寒门打开了仕进之路。正是因为唐代科举选官的这一变化,使得不少寒门人士得以进入仕途并最终位至高官。如在唐初科举及第,在高宗时做到宰相的郭正一、高智周,《旧唐书》称其为“寒俊”。1在武则天、玄宗时期,科举出身的高级官员中,普通家庭出身者比重更多。有学者统计武则天称帝期间(690—705年),明经、进士两科出身的宰相二十人中,十四人为一般家庭子弟和中下级官吏子孙,超过半数。2

与科举制度相比,唐代更加具有贵族性特点的选官制度实际是门资入仕,这一点在宫崎市定后来补充乃师的“宋代近世说”时见于引用。3但唐代的门资入仕与九品中正制有很大不同。《唐六典》记载唐代的“叙阶之法”说,“凡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4其中封爵、亲戚、资荫三项均属与门第特权有关,但这只是给予皇亲贵戚、有封爵者和当朝大臣子孙可以直接入仕的政治特权,非如九品中正制可依靠其社会性的门阀起家,享有门资入仕的特权者中当然不乏门阀大族,但与社会性门阀相比,其特权之获得在于对皇权的依赖,而非其自身门第。反之,若只为社会性的“名族”、“世家”,既非贵戚、又无封爵、亦无官品,其在入仕方面没有任何的制度性特权。内藤曾指出,“在唐代,应试人员在一年中不足五十人能及第,多数的官员还是出自门阀,仍未脱离掉贵族政治的框架。”唐代官员有门阀者确实不在少数,但关键的事实是,门阀出身的官员却不是依靠其门阀入仕,而需要通过科举和个人能力入仕,正表明内藤所谓“贵族”依附于皇权之下。

至于唐代的门荫制度,虽然保证了当朝高官贵戚的子弟具有选官入仕方面的优势,但是却无法保证做到高官,甚至世居高官。如唐代门荫之法规定:

以门资出身者,诸嗣王郡王出身从四品下,亲王诸子封郡公者从五品上,国公正六品上,郡公正六品下,县公从六品上,侯正七品上,伯正七品下,子从七品上,男从七品下。皇帝缌麻以上亲、皇太后周亲出身六品上。皇太后大功亲、皇后周亲从六品上。皇帝袒免亲、皇太后小功缌麻亲、皇后大功亲正七品上。皇后小功缌麻亲、皇太子妃周亲从七品上。其外戚各依服属降宗亲二阶叙。诸娶郡主者出身六品上。娶县主者正七品上。郡主子出身从七品上。县主子从八品上。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

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5

即以门荫入仕时一品子从正七品上叙阶,依次递减,至从五品子从八品下叙。唐代尚书左右仆射为从二品,侍中、中书令、六部尚书均为正三品,即由门荫入仕的子弟若想成为宰相这一级别的朝廷高官,还需经过六至十二阶,因此门荫制度已经无法保证唐代高官子弟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有学者对新、旧《唐书》人物列传进行统计,指出两唐书中通过门荫出身者(包括在隋代受荫承袭至唐者)共计177人以上,其中最终位至宰辅者仅48人,而唐代宰相人数共369人,其总数不过占宰相总数的13%。6此外,皇亲贵戚和朝廷高官可以荫及子孙是宋、元、明、清各代均有的制度,学者多谓宋代恩荫之滥,若从数量来看,恩荫出身官员甚至超出科举入仕人数,7这种恩荫制度的存在亦表明即便在内藤所认为的君主独裁时代,也并非是“采取机会均等的办法,把为官的机会,分配给一般庶民”。依赖皇权和当朝官品而一直存在的恩荫制,正表明在皇权的有效控制下实际上一直容许贵族性在一定限度内存在,这一方面是唐宋皆同的。

二、关于唐宋“朋党”性质的变化

内藤认为,“唐的朋党以贵族为主,专事权力斗争;宋代朋党则明显地反映了当时政治上的不同主义。因为自从科举离开贵族的控制,以婚姻和亲戚关系结成的党派渐次衰落,党派成立的主要目的,变成表达政治上的意见。”1在《概》文和《近世史的意义》中,内藤没有具体说明其所指的是唐和宋各在什么时期、由哪些人组成的朋党,但内藤在《支那论》中明确以唐代的牛李党争和宋代王安石变法之后的新旧党争作为对比。兹以这两起党争为例,对内藤上述结论进行考察。

(一)以“婚姻或亲戚关系结成的党派”称牛李党争过于简单化

若按内藤理解,将“贵族”等同于“名族”、“世家”,则唐代牛李两党成员确实都以世族出身者居多,且牛僧孺、李宗闵一党内部也存在婚姻、亲戚关系,如被称为“三杨”的杨嗣复、杨虞卿、杨汝士都出自弘农杨氏,为同族兄弟;牛党人物白敏中亦通过其从兄白居易与弘农杨氏的联姻而成为“三杨”的姻亲。其实若从人物内部关系角度考察,婚姻、亲戚并非牛党成员间的主要关系纽带,座主门生、科场同年的关系更为突出,如杨嗣复与牛僧孺、李宗闵为进士同年,皆权德舆贡举门生;2牛僧孺和李宗闵又为元和三年贤良方正极言直谏制科考试同年,当年主考官为杨于陵,所以又同为杨于陵门生;令狐绹的父亲令狐楚与萧俛为进士同年等。但仅以此来概况唐代牛李党争性质仍属以偏概全,一方面,在李党(李德裕)内部,两类关系都不存在;另方面,不论是婚姻、亲戚,还是座主、同年,类似的人脉关系在内藤所谓的“近世”时代党争中也曾同样出现,如宋代党争中洛党、朔党本就以各自师承关系结成,蜀党内部存在着明显的姻亲关系。3明末党争中,内藤自己亦言“师生关系、出身地方关系等,又再度成为结党的重要因素。”内藤将唐代牛党内部存在的部分婚姻亲戚关系解释为其两党党争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过于简单化的。

关于唐代牛李党争,今日学者已经有较多研究,虽对党争性质争论不一,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牛李双方在具体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政见分歧。以选人方面为例,唐代后期科举尤重进士,进士尤重诗赋,李党的核心人物李德裕、郑覃、陈夷行等都认为进士浮华,有极为明显的反进士科的言论:“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4“覃虽精经义,不能为文,嫉进士浮华,开成初,奏礼部贡院宜罢进士科。”5李德裕虽然没有像郑覃那样极端的主张废除进士科,但也“尤恶进士”,一次在回答武宗时说:“臣无名第,不当非进士。然臣祖天宝末以仕进无他岐,勉强随计,一举登第。自后家不置《文选》,盖恶其不根艺实。”6李德裕任相期间,曾一度改革进士科考试内容,史载,文宗太和七年(833年),“上患近世文士不通经术,李德裕请依杨绾议,进士试论议,不试诗赋。”7相反,牛党人物看重进士科。用人标准的不同,常成为两党人物争论的焦点之一:“上(文宗)虽切于求理,终优游不断。同列陈夷行、郑覃请经术孤立者进用,珏(李钰)与嗣复(杨嗣复)论地胄词彩者居先,每延英议政,多异同,卒无成效,但寄之颊舌而已。”8

在对待边防与藩镇等军事问题的态度上,双方也存在明显分歧,如太和五年(831年),正值吐蕃遣使修好时,维州的吐蕃将领率众叛吐蕃前来降唐,时任西川节度使的李德裕主张借机出兵,接管维州;但时任宰相的牛僧孺力主反对,认为不当因一维州而破坏与吐蕃的关系:“此议非也……闻赞普牧马茹川,俯于秦、陇。若东袭陇坂,径走回中,不三日抵咸阳桥,而发兵枝梧,骇动京国。事或及此,虽得百维州,亦何补也。”1会昌二年(842年),回鹘入寇,武宗令时任少师的牛僧孺与宰相李德裕等共议对策,牛僧孺主张“固守关防,伺其可击则用兵。”李德裕分析回鹘形势则认为,“出师急击,破之必矣。守险示弱,虏无由退。击之为便。”2总体看来,牛僧孺主张一般趋于保守,大和五年,幽州军乱,其统帅李载义被逐。文宗急召宰臣谓之曰:“范阳之变奈何?”僧孺对曰:“此不足烦圣虑。且范阳得失,不系国家休戚,自安、史已来,翻覆如此。前时刘总以土地归国,朝廷耗费百万,终不得范阳尺帛斗粟入于天府,寻复为梗。至今日诚亦由前载义也,但因而抚之,俾捍奚、契丹不令入寇,朝廷所赖也。假以节旄,必自陈力,不足以逆顺治之。”3再如,文宗时曾问众宰相“天下何由太平,卿等有意于此乎?”牛僧孺则曰:“臣等待罪辅弼,无能康济,然臣思太平亦无象。今四夷不至交侵,百姓不至流散;上无淫虐,下无怨读言;私室无强家,公议无壅滞。虽未及至理,亦谓小康。陛下若别求太平,非臣等所及。”4李德裕在相关问题上则更加积极大胆,在会昌三年(843年)昭义镇原节度使病亡,其侄刘稹请依河朔三镇例,袭任节度使的事件中,朝臣多主张妥协,唯李德裕力排众议主张讨伐,并最终平定了昭义镇之叛。

(二)宋代党争同样涉及“权力之争”

关于宋代党争,主张变法的王安石与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之间确实有明显的政见分歧,王安石本人亦言“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5此后,旧党分裂成朔党、蜀党、洛党,其中洛党领袖程颐与蜀党领袖苏轼都是当时著名学者,其学术路径迥异。因此内藤所谓“政治上的主张”和“学问上出身的不同”是在一定程度上与历史相符的。但问题在于,政见分歧和学问上出身的不同,并非宋代党争的全部内容,“权力之争”同样存在于宋代党争中。

王安石与司马光之间的政见分歧以王安石的罢相而结束,但党争却从此真正拉开帷幕。哲宗元祐年间,司马光为相,尽罢变法派人物,宰相蔡确被罢知陈州、知枢密院事章惇被罢知汝州,韩缜、安焘、张璪、李清臣、林希、张商英等一众人物相继被贬,同时废除一切新法,即所谓“元祐更化”的开始。在这一过程中,虽仍不乏政见的分歧,但旧党人物借机报私怨、排异己的行为却使党争愈演愈烈。如元佑四年(1089年),与蔡确素有旧怨的吴处厚告发蔡确《夏日登车盖亭十绝句》内涉讥讪,将蔡确再贬,即“车盖亭诗案”。此后,旧党人物梁焘、刘安世等借此事兴起党狱,不但新党人物再受打击,诸多在朝异己人士亦被一一外贬:“诏侍御史、新除太常少卿盛陶知汝州,殿中侍御史翟思通判宣州,监察御史赵挺之通判徐州,王彭年通判庐州。”“龙图阁直学士李常罢新除兵部尚书,出知邓州,坐不言蔡确,为谏官所攻也。”“中书舍人彭汝砺依前朝奉郎、知徐州,坐营救蔡确,并不草确与盛陶等责词,故黜之。”“中书舍人曾肇为宝文阁待制、知颍州。肇除给事中,辞不拜,请补外,从之。亦坐谏官不言也。”6当年六月,“以大中大夫、守尚书右仆射范纯仁依前官为观文殿学士、知颍昌府。中大夫、守尚书左丞王存为端明殿学士、知蔡州。”7《宋史》称“前宰相蔡確坐诗诽谤,贬新州,宰执、侍从以下,罢者七八人,御史府为之一空”。8由“车盖亭诗案”引发的党狱既不涉政见,亦非学问分歧,是借打击新党人士而引起的排斥异己。

打击新党的过程中,旧党亦分裂成朔党、洛党、蜀党,三党之间虽然存在着政见和学术的分歧,但其党争的内容却并非围绕政见或学术分歧而展开。如元佑元年,程颐门人、左司谏朱光庭上疏指责苏轼所撰“学士院试馆职策题”语涉讥讽神宗、仁宗,请治苏轼罪,1与政见、学问毫无关系。所请未果后,又有朔党王岩叟屡上疏请治苏轼,由此,朔、蜀、洛三党在朝堂之上相互攻讦、纷争不断,各党屡有人事进退,直到元佑末年。哲宗亲政后,绍圣、元符时期,元祐间被外贬的新法人物重被召回朝廷,由此,新党对元祐旧党展开了报复性打击,旧党人物又一一被贬。至宋徽宗时期,蔡京当权,以绍述新法为名,将司马光等一百二十人定为奸党,后又将三百零九人列入“元祐党人碑”,即所谓“崇宁党禁”,与蔡京本人有私怨者均以此名义受到打击,宋人言“京以绍述神宗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私利”。2可见,宋代新旧党争并非是政见或学问分歧那么简单。

关于唐、宋两代党争性质,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当今学术界虽多有研究,但其间歧见也颇多。内藤在未提供任何具体史料的情况下,将前者定性为“以婚姻或亲戚关系结成的”、“以贵族为主”的党派,“专事权力斗争”,将后者定性为“反映了政治上的不同主义”,甚至“体现包含庶民在内的各参政阶级的意志而产生的现象”,并将之作为唐以前和宋以后两个时代党争性质的根本性区分,是过于笼统和简单化的。

三、结 语

对内藤“宋代近世说”的实证基础进行追问表明,这个宏大的历史判断所依托的史实基础并不坚实。笔者已撰文指出,其关于“贵族政治”和“君主独裁”的界定是建立在对六朝隋唐时期贵族政治角色的夸大和对宋以后臣宰职能过于贬低的基础之上的。3本文进一步指出,其关于唐代科举考试内容存在误判,忽略了唐代科举制为寒庶之士打开仕进之门的作用,不适当地强调了王安石变法后科举考试改革的作用;其关于唐宋朋党性质变化的判断,缺乏充分的史实根据,并存在着对唐代牛李党争理解的牵强甚至误判,对宋以后朋党性质的解释也缺乏逻辑上的一贯性。

如果对内藤的主要经历与其全部作品进行调查,可以发现,虽然他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史料整理、上古文献考证方面论著颇丰,在中国史学史、绘画史方面也有系列著述,但对唐宋史的研究却非常薄弱,《概》文之外有《近代支那的文化生活》一文,但集中于宋以后的文化特征。近年国内学者从《内藤湖南全集》中选取相关作品集结而成的《中国史通论》包括了内藤关于中国通史方面的全部论述,其中对于六朝隋唐的政治状况与人民地位等这些“宋代近世说”中的核心要素都无专门涉及,而且对于宋以后漫长的“近世”史,内藤将元代视为“例外”,4对明代并无论述,关于清代的论著中涉及其“近世”说的也只有《清朝史通论》中对独裁政治所做的不足五百字的论述。可见,内藤的中国史学知识基础中并不以唐宋史见长,其对于“近世”史的研究也是跳跃、片段的。

[作者黄艳(1978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吉林,长春,130024]

[收稿日期:2015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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