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的有效策略
2015-10-14邵敏
邵敏
摘 要:现阶段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虽然有明显的提高,但是流浪乞讨人员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就给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在近些年,频频发生的流浪人员被殴打、冻死街头等事故,也对新时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档案管理;策略
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特点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制度是专门为那些丧失劳动力和生活没着落的流浪人员制定的,也是我国救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救助档案则是救助管理部门在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和救助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以文字、录像、图片等形式存在的材料。由于流浪乞讨人员档案是根据救助管理工作的情况所做的真实的记录,所以也是我国民生档案的一部分。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材料的收集具有动态性,管理具有成套性。在进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时,救助管理部门需要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进行鉴定,并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受救助的程度等来制定相应的救助措施,所以每个需要救助的人员形成的材料和结档的时间不同,这就说明流浪乞讨人员档案材料的形成具有动态性。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每个流浪乞讨人员的材料之间又有联系,所以就形成了管理的成套性特点。
第二,流浪乞讨人员归档的材料和保存期限具有差异性。虽然每个流浪乞讨人员在接受救助的时候所经的程序是一样的,但是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受救助的程度也不同。所以在救助结束后,每个流浪乞讨人员的档案内容和保存期限不同。
第三,救助档案是相关部门和人员利用档案的凭证性。如方便救助管理部门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救助;为公安机关提供办案依据以及方便救助管理部门和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维权活动等。[1]
2 相关法规的出台对流浪乞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管理工作,从而保障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出台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这项《办法》的出台,不仅促进了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效的保障了受救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了救助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以人为本”是进行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推动了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了救助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
第二,提高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对救助档案管理、归档的要求范围、档案的保存期限、档案的移交以及销毁等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救助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而进行救助管理工作,从而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第三,保障受助人员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档案的利用范围和利用方式,从而为利用者查阅档案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不仅可以保障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帮助档案管理部门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
3 在新时期下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
在新时期流浪乞讨人员档案管理中,仍然存在着档案管理方式落后;信息的采集滞后;缺少专业的档案保管社会和场地;缺乏资金;不能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救助活动等问题。但是,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是现阶段救助管理部门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挑战。
3.1 规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归档要求及范围
3.1.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归档要求
档案管理机构应该建立健全救助档案的归档制度,明确归档时间、范围和要求,一般的救助档案应在办理完后的30日内归档,而归档所需的材料还应该符合以下标准:第一,凡是用于归档的材料内容必须是完整的,如果里面有图片或者是复印件的话,图像要清晰。第二,在救助的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该按照档案的要求进行整理,并将其打印出来,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归档。
3.1.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归档范围
救助档案主要是在一些街头救助、站内救助和后期的跟踪回访中形成的,而在这些档案的形成方式中,站内救助是其形成的主要形式。但是由于受助人员受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在接受救助时的内容并不相同,每位受助人员的材料内容只有一部分相同,所以要根据不同的个体,对档案的归档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此外,在归档范围中,还要对救助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录像录音、图片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规范救助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3.2 做好救助档案的整理工作
在对救助档案进行整理的时候,尽可能的按照一人一卷的方法进行整理,其具体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整理档案。对救助档案的分类可以按照档案形成的年份、保管期限以及人员的类别等进行分类。而在人员的类别中又可以分为可以救助的未成年人、不予救助的成年人和予以救助的成年人这三个层次进行划分,实现救助档案存放管理的整齐化。第二,给档案编号。对救助档案进行编号时,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受助者的受救助时间进行编号。第三,给档案编目。在给救助档案进行编目的时候,管理人员可为其设置编卷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总页数等。此外,管理部门要每年对救助档案进行整理,并对其目录进行重新编目,编目完成后按照不同的保管期限将其装订成册进行分类。这时,目录的设置为全宗名称、目录号、保管期限、受救助机构等项目,便于查阅者查找。
3.3 明确救助档案的保管期限
救助管理机构要根据救助档案中文件材料的价值来明确其保管期限,在确定保管期限的时候,档案管理部门要考虑一下几个因素:第一,遵从保管期限的从长原则;第二,救助对象的特点;第三,救助管理机构的保存能力。在保管档案之前,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受助对象的档案进行分析,一般的保管期限设置为十年。对于未成年人、智力上残疾的人以及在本地长期安置的人员,其档案的管理期限为三十年。而对于那些在救助过程中死亡的受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为永久。对于那些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管理部门则应该在办理手续后,按照国家档案鉴定销毁的相关规定进行。
3.4 依法利用救助档案
公安部门在利用救助档案进行侦查案件,以及档案管理部门利用档案进行风险规避工作时,利用人员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尊重受助人员的隐私,对可以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确的规定,还要对其利用方式进行严格的要求。争取在保障受助人员隐私的基础上,依法利用救助档案。
3.5 改进档案管理模式
在新时期的影响下,要想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造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改进档案管理模式。对此,管理部门应该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激发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帮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从而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2]
4 结束语
新时期下,面对流浪乞讨人员数量的大幅度上升和管理难度的加强,相关部门要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和我国的政策法规,创新档案管理方式,消除管理中的不利因素,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文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制度建构[J],《新形势下档案资源管理服务》,2014(09);145-148
[2]何文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解读(上)[J],《中国档案报》,20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