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政治思想对现代国家治理的启示
2015-10-14张文翠康维波
张文翠 康维波
[摘 要]作为明代著名政治思想家,张居正在出任内阁首辅期间,针对社会积弊实施改革,取得实效。科学借鉴张居正思想的精华,对于现代国家治理,意义尤为重大。大力推进机构改革、裁汰冗员,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必要前提;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是加强公务人员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而强化律法的效用,则是推动行政法治进程的有力保障;只有采取务实主义态度,强化落实措施,才能顺应时代发展之必然要求。
[关键词]张居正;政治思想;国家治理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3 — 0058 — 02
作为大明王朝中后期的国家柱石,张居正是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改革家。他身为帝师,成为万历年间的内阁首辅,面对明朝当时机构臃肿、贪污腐化横行、王公贵族强取豪夺、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官员人浮于事等社会现实,义无反顾地运用自己的政治思想,强力推进改革,一度使明朝呈现复兴之势。他的“极则必变,变则反始”(《张太岳集·杂著》)的社会治乱观;“天下立君以为民”(《张太岳集·人主保身以保民辛未成论》)的民本思想;“事理无常,当随时处中”(《张太岳集·杂著》)的施政理念,都为他执政期间进行政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身为明朝二十四臣的关键人物,张居正对明朝重大社会问题所做出的鞭辟入里的分析,显示出其作为政治家独特的智慧,其思想的精粹,在40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闪烁着理性的光辉。他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努力提升行政效率;他励精图治,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方法,着力加强公务人员廉政建设;他强调律法效用,外儒内法,致力于推动行政法治进程;他采取务实主义态度,大力推进行政改革,对于我们当前的社会管理,有着深刻的启迪。
一、精简机构,裁汰冗员,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必要前提
张居正执政之初,正是明朝冗员泛滥、机构重叠,效率低下,积重难返之时。针对这样的现实,张居正清晰地认识到:“为國之法似理身,元气欲固,神气欲扬。广中患不在盗贼,而患吏治不清,纪纲之不振,故元气日耗,神气日索。”〔1〕 不难看出,张居正对吏治的重视程度,达到空前的高度。他认为:官员冗杂、机构浩繁是行政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人浮于事、尸位素餐,又加剧着官员的扯皮拖沓,因此,整肃吏治、提高效率必须从裁减冗员入手。
针对当时南京中央衙门机构设置重复,传俸官增加的现状,张居正采取桂萼等人的裁革建议,大胆支持裁撤南京中央衙门,清理南京及各地行政机构冗员,削减明中后期新设的礼部、工部部分官员,免除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和光禄寺等行政机构的庶官〔2〕。张居正还依据当时的大明律法,裁汰不合格的官员,对一些没有实质性作用的机构进行雷厉风行的裁撤。经过九年的机构和人事调整,张居正的精简措施就卓见成效。据《国榷》记载,仅万历九年1年,中央裁员达419人,地方裁员达902人。他采取强硬手段推行上述改革措施,使明朝官场风气荡涤一新,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官僚机构职责不清、官吏权责不明、相互推诿的局面,提高了整个官场的办事效率。
张居正裁减机构、注重吏治、重视提高行政效率的政治思想,对现代国家治理,尤其是现代行政改革有着积极的启示。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历来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早在抗战时期,毛泽东对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先生提出的“精兵简政”的议案就倍加赞赏,认为这是“改造我们的机会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的行政改革稳步向前,但是,效率低下的态势并未完全得到有效解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效率,新一代国家领导人也极为关注。2013年开始的大部制改革,是继2008年国务院行政改革的又一次深化,李克强总理亲自主持大局、以改革见长的汪洋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内容是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减少机构重叠,提高政府效能〔3〕。 足见,国务院所强调的简政放权和张居正的政治思想一脉相承。政府只有正确处理好职能定位,科学简政放权,加强编制管理,才能避免部门各自为政、沟通不畅,以彻底改变效率低下的局面。政府也只有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情交由市场和社会来管,才能“科学瘦身”,轻装前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正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政府应以行政编制管理为突破点,科学定编,使机构配置更加合理,工作人员更加精干,确保整个行政组织体系高效运转,切实提高机构办事效率。
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是加强公务人员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明代中后期,吏治严重腐败,官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张居正正是看到了官场中的恶行及考核制度的扭曲变质,才在《陈六事疏》中提出六条救时之急务,明确指出:“人主之所以驭其臣者,赏罚用舍而已。欲用舍赏罚之当,在于综核名实而已。”〔4〕其中“核名实”即严格考核官员政绩,以官员功过论是非。张居正清醒地认识到考察各级官吏的重要性,他创造性地实行了“考成法”,整肃政风,“清隐占”、“惩贪墨”,打击和淘汰一批贪污、失职的官吏, 提拔和任用一批有能力、有经验的下层知识分子, 使封建统治集团得到了一次有限的“吐故纳新”〔5〕(p62)。
考成法的实施,使张居正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封建官僚集团的腐化现象。他运用考成法, 对封建官吏“必任之以事, 考之以成”。执政期间,定期考察官员,对京官6年考察一次,对外官3年考察一次,辅之以考满之法,达到“立限考事”、“以事责人”的目的。各级官吏经严格考察之后,继而要奖罚分明,收到综核名实的效果。不能考成者,虽贵近也要黜罚;有成效者,虽卑贱亦必涉赏。如河南知府赵于敏侵克官银,查出后退补,革职为民。万历三年,湖广督粮参议胡禧、把总张书绅运粮过淮延期,江西把总朱维棋粮已到淮,本人未至,都被处以迟慢疏玩之罪。胡禧降一级,张书绅、朱维祺被革职〔5〕(p62)。此外,张居正也破格提拔了一批有用之才,如出身吏员的黄清,被誉为“天下第一清官”,张居正调他任两淮盐运司同知,使其主持漕运工程,政绩显著……张居正的这些考核、奖惩制度,在当时不仅震慑了各级官员,而且也让他们各尽其职、廉洁奉公,净化了当时腐化的明代官场。这些,无疑是后世政府层面运用绩效考核方法,加强官员廉政建设的蓝本和参考。
目前,我国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和廉政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确实存在许多亟需完善之处。譬如,公务人员绩效考核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而忽视其他指标的综合考量,导致考核不能有效反映出行政人员的政绩,没有达到应有的激励效果;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员缺乏社会监督,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公仆意识淡薄;甚至部分官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挥霍国家资财,贪腐现象严重〔6〕 。因此,借鉴张居正“考成法”,一方面,我们应继续完善现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方面,合理制定量化标准,科学运用考核手段,加大对行政人员的考核力度,强化公仆意识,推动履行职责。另一方面,按照《党政干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标准,规范公务人员管理,对贪腐分子绝不手软、加大惩戒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深究;再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除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外,还要强化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对官员的腐败行为严厉打击,加强公务人员的廉政建设,加快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三、强化律法效用,是推动行政法治进程的有力保障
朝纲不振、政令不通是明朝中后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张居正提出“以法绳天下”的理念,提出强化律法效用,实行“外儒内法”。他在继承儒家“民本”思想基础上,极力倡导法家“法治”精神,认为“法”可以振衰起颓、兴利除弊,能够解决万历初年社会难题〔7〕。张居正主张君主用法律、法令来规范天下,果断地推行各项政策法令,使之即使远在万里以外,也能做到早晨下达而晚上实行〔8〕。他的“以法制驭天下”的理念,在相当程度上,促使了当时的统治者、管理者及黎民百姓都能谨慎地依律法行事。
为切实达到强化律法效用之目的,张居正层层控制上下级官员的政行,对六部、都察院以至按、抚的违制行为,着力进行纠察,特别是大力纠正宦官专权,禁止宦官参与国家的行政事务,做到“法之必行”和“言之必效”。在德、刑关系上,张居正依然遵循传统的“德主刑辅”的思想。但在刑罚的具体运用上,他明确主张反对宽缓。他认为,宽缓的政治看似是仁爱,实则是祸害;严肃的政治似乎苛刻,却是福音。譬如,明代驿站是方便官府办理公务的处所,从京城到各省要道都有设置,负责供应来往官员吃住、差役,而所需费用是由当地老百姓分摊。明初规定,除有军国要务,不得使用驿站,此项规定到了明中后期,却名存实亡,给当地百姓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张居正看到此种现状,他伸张法纪,修订革新原有制度,对不法行为严厉整治,解除了困扰老百姓多年的经济压力,赢得了民众的信任。他在民本思想的基础上,严刑明法、强调律法作用,在处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他所提倡的法治,虽说主要是约束和规范统治阶级的内部组织行为,打击不法犯罪,但却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法治经验。
英国著名行政法学家威廉·韦德曾说:“行政法的第一个含义就是它是关于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法、律令是保障国家政治统治,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重视律法的执行,维护律法的尊严,能够促进法制建设进程。自古以来,我国的执政者就能够正视律法在社会中的效用,在行政法制建设尤为重要的今天,我们更应吸取张居正重视律法思想的有益部分,对政府权力加强制约与监督,推动行政法治进程。
现阶段,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不健全的情况依然存在,建设进程中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加快行政法治步伐,就要从根本上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在行政改革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注意:首先,要依法对政府职能和政府权力作出变革,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政治统治为公共管理〔9〕。其次,要维持公共行政秩序,使行政主体有明确的职权和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政府系统内部和社会舆论外部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遏制行政主体权力扩张和滥用。再者,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政府各部门以及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既不能让政府越权,也不能让政府缺位,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有力确保行政法治的发展。
四、采取务实主义态度,是大力推进行政改革的必然要求
有令不行、官员怠政,是历朝历代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面对社会积弊日益严重的状况,张居正秉承“省言论”,即“不在言多而在力行”的務实主义态度,主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下决心“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时效”,做事考虑细致妥当,不应为社会上各种议论所动。只要能产生实效,与民有宜,不管别人说什么,都可以大胆实行。
为切实地抓好贯彻落实,张居正巧妙地采用沿袭古制、添加新法,选择地区、进行试点的方法来推进改革。他注重对已有制度的推陈出新,他善于将古法与现实巧妙地融合,如沿用《大明会典》部分内容而制定“考成法”,参阅祖制,添加时代内容,为其改革扫平道路。在赋役制度改革方面,推行“一条鞭法”,这虽然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的“因势而行”之举,但他仍然先选择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取得可行性的经验后,才在全国推广。“一条鞭法”最早推行于嘉靖十年,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江西实行,取得了成绩。此后,姚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也都顺利实行过此法,并卓见成效,如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实行一条鞭法,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10〕。 通过系列改革,明朝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巩固,社会法治基本实现。特别是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显著增加,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万石,使明朝政治出现新的转机。虽然,张居正的改革伴随他的去世,遭到了既得利益者和官僚反对者的强烈反抗,改革寿终正寝,但是,贯穿张居正改革的始终,他的务实主义态度,仍然值得今人思考。
古人云:“为政贵在行”。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改革中的任何事情都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当下,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就要敦本务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从中央到地方,要全面深化改革,保证政策在执行时不走样、不变调。全国各级机关要贯彻中央要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创造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审批事项下放或取消后,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深入追究,提高服务效率;要搞好试点工作,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市,先行先试改革,取得实效后,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继续依照“先试点,后推行”的模式,多投入精力研究相关配套政策、设施,确保改革进程顺畅。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减少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微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投入,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切实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政府形象。
纵观张居正政治思想及其改革,我们不难看到他为大明王朝中央集权的巩固所作出的种种努力。他所提出的“裁汰冗员”、“考成法”、“以法绳天下”、“省言论”等务实主义等主张,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不仅缓解了明朝当时的社会矛盾,也为我们现今的国家治理注入了新的动力、提供了新的借鉴。只要我们能够科学挖掘张居正政治思想的合理内涵,从现实行政管理需要出发,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就一定能够将现代行政管理水平提升到更新的高度。
〔参 考 文 献〕
〔1〕张舜徽等.张居正集〔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421.
〔2〕李芳.张居正为政思想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06:27.
〔3〕中国“大部制”改革引世界瞩目〔N〕.星岛日报,2013—3—10.
〔4〕曹德本.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14.
〔5〕金戈.张居正的考成法〔J〕. 安徽史学,1985,(05):62.
〔6〕夏书章.行政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365.
〔7〕包诗卿.略论张居正的社会政治思想〔D〕.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3,(02):26.
〔8〕饶鑫贤.改革家张居正的法律思想〔J〕.中国法学,1988,(06):98.
〔9〕马瑗.论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与行政体制改革〔J〕.郑州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1):62.
〔10〕湖北广播电视台官网.〔明〕旷代宰相之杰 张居正. [EB/OL]http://www.hbtv.com.cn/zt/hubeiren/content/2011-03/18/content_1833292_6.htm.2011-03-18.
〔责任编辑:史焕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