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阳光采购的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研究
2015-10-13孔维宁
孔维宁
摘 要:随着煤炭市场形势的不断变化,煤炭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格局已经成为新常态,煤炭市场化改革新方向在一段时期内已经明朗。电力行业及煤炭企业在新的市场形势下要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赢得市场先机,就必须要保持活力,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必须要转变思路,创新模式,以适应企业创新发展的管理需求和风险控制。作为耗煤大户的火力发电企业,煤炭采购成本占企业成本的比重相当大。找准着力点,从燃料采购上切入,控制源头,降本增效,是立竿见影、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传统的燃料采购方式对新形势下耗煤企业降低燃料成本已经功力不足,效果甚微。本文主要以火电厂为例,就新形势下耗煤企业基于阳光采购的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新模式进行研究探讨。
关键词:阳光采购;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
1 前言
“煤炭十年黄金期”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说语,曾经的黑金,曾经的煤炭香饽饽,在经济增速放缓,电力市场变革,火电发电量减少,进口煤炭冲击,煤炭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煤炭市场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大幅逆转。在传统的燃料采购谈判中,曾经的“一杯酒一车煤”已不复存在,而是现在的用煤企业与供煤商的角色转变。传统的燃料采购模式,主要是与煤矿及煤炭贸易商进行定向式的合同谈判,这已经难以发挥其对火电企业降本增效的新要求。火电企业要进一步顺应市场变化,在燃料价格大幅下跌、角色逆转的新形势下抓住机遇,得到实惠,就必须创新燃料采购模式,最大限度的降低燃料成本,提升企业的盈利空间。基于阳光采购的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就是煤炭市场化改革的产物,是新形势下火电企业及其他耗煤企业降低燃料成本行之有效的不二法则。
2 阳光采购与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
阳光采购,就是公开、透明、科学地获取所需物资、产品、服务的标准形式。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自身资源的行为。“阳光采购”立足于科学化、合理化的采购制度和监管制度,通过合理的竞价议价谈判,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贪腐现象,是一种阳光下的采购行为。
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交易的竞价方式。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是专门针对燃料的采购,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对燃料进行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交易的竞价采购方式。燃料集合竞价采购坚持同质低价采购原则,在满足买方数量、质量需求的情况下,以低价获得优先买卖权,它是基于阳光采购的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燃料采购行为。
3 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的实施步骤
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的具体实施可简单分为两个阶段和六个步骤。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的集合竞价和第二阶段平衡谈判。六个步骤即制定计划、发布信息、集中竞价、平衡谈判、公示结果、签订合同。
3.1 制定计划
制定计划,就是要求火力发电企业根据燃料采购时间段内的发电量计划情况、负荷情况、发电煤耗以及库存目标等要素,测算出煤炭耗用需求计划,包括煤炭需求量以及煤质结构等信息,制定相应的煤炭采购计划。采购计划要明确煤炭数量、煤质结构。煤质结构包括煤炭的热值、硫份、挥发分、水分等指标。
在制定采购计划阶段,火电企业还需要对煤炭市场进行充分详实的调研分析,要对市场价格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规避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相互约定,抱团虚抬报价,建议电厂要依据煤炭市场情况,对集合竞价采购设定一个最高报价,同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限定供应商的最低供应量。
3.2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就是根据编制的采购计划,在竞价前向供应商发布煤炭竞价采购信息。发布的信息一是要明确煤炭采购的数量及煤质结构。二是要明确集合竞价的具体时间、地点。三是要明确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主要是要明确限定最高报价和最低供应量,要对超过最高报价和最低供应量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做出明确规定。四是要明确供应商需要遵循的其他要求,如按照统一的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单密封、企业盖章、企业法人代表委托等其他具体要求。
3.3 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就是根据发布的竞价信息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举行竞价会。会前跟踪落实供应商的参与情况,布置相应的会场。在竞价会现场,各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进行投递报价单。现场对报价单进行拆封、宣读报价信息(数量、价格、煤质等),并做好记录,确保准确无误。竞价现场需要有相关监审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为避免供应商报价情况泄密,影响供应商之间的商业关系,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随机编码,在宣读报价信息时,不宣读供应商名称,而采取供应商编码替代。
3.4 平衡谈判
第一阶段根据现场报价情况,确定最低价入围。当最低价的数量不能满足发电企业采购数量需求,则进入第二阶段的平衡谈判。平衡谈判要求以集合竞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按照价格次低的供应商依次进行谈判,直到满足电厂的采购需求为止。在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根据供应商的评价情况进行数量平衡分配。如从历史合作情况、履约能力、信誉情况、供应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价。
3.5 公示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的集合竞价及第二阶段的平衡谈判,结合实际情况以及供应商评价情况,选择供应商,确定集合竞价的结果。并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发布各供应商。
3.6 签订合同
竞价结果公示后,发电企业与竞价成功的供应商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燃料采购工作。
4 结束语
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是煤炭市场化改革发展的产物,比传统的定向合同谈判模式更阳光化,其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有利于规避采购中的贪污腐败等风险。其流程更加科学规范,有利于提高现代化的燃料采购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益。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不仅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的燃料采购,也适合于其他如钢铁、化工、水泥等耗煤企业的燃料采购。笔者所经历的某电厂,自2015年5月份开始实施燃料集合竞价采购模式以来,燃料采购价格逐月下降,三个月内煤炭采购价格降幅达140元/吨以上,标煤采购单价同比降幅达260元/吨以上,燃料采购成本大幅降低,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得了创新采购模式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经济实惠。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