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底线思维守住生命红线
2015-10-13
新华社记者:
用底线思维守住生命红线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余波尚未平息,100多条生命的逝去痛彻国人心扉,一系列伴生的化学污染仍在严密监控之中。一时间,“危化品”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将严查危化品运输车列为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承载着万千期待。
目前,我国已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危化品生产和应用大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通过道路运输的危化品超过3亿吨,占年货运总量30%以上,且呈上升趋势。同时,危化品运输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涉及危化品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各地时有发生,不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还导致严重环境污染,由此引发对更多生命的二次伤害。
危化品运输车辆之所以令人谈之色变,其根由不在路上,而在上路之前。有关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危化品物流行业当前主要存在政策法规滞后、政出多门、运输设备先天不足、车辆管理混乱、保险机制缺失、行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如此一来,许多行驶在道路上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可能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堪称“流动的定时炸弹”、危险的“马路杀手”。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实践也印证了上述观点。例如,驾驶员、押运员素质良莠不齐。有相当数量的驾驶人、押运员对危化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不知道所载物品的种类、性质以及遇险应如何处置;有的为逃避检查,往往在道路上随意停放;还有的存在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又如,危化品运输车辆自身的安全隐患突出。有的存在设计缺陷,比如罐体出口裸露在外、欠缺防护等。一些车辆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利用普通货运车辆偷运危险化学品;一些车辆私自改装,存在超载行为;一些车辆外观标识不清晰、未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不规范,未配备灭火器和防护用品、轮胎配用不符合安检标准等。
更为严重的是,大多危化品运输车辆属于私人挂靠企业形式,长期在外地营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驾驶人、押运员疏于管理,制度约束流于形式,车辆安全监管无从谈起。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此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将危化品运输车辆摆到了重要位置,突出危化品生产企业集中、危化品运输企业集中、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集中、危化品事故集中和危化品运输车挂靠集中的“六大重点地区”,依法严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道路执法检查等多个关口,全面清查危化品运输安全隐患。可以说,这些措施切中了要害,当务之急就是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
严峻的安全形势需要更加严厉的执法手段。不难发现,此次行动加大了通报曝光力度,除了一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企业之外,问题企业数量排名前列的省份也被公之于众。这在以往是不多见的。以公开促整改,置于更多社会监督之下,将有利于依法追究责任,督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尤需以此为契机,严字当头,坚守执法底线,严查、严管、严惩,敢于向“顽疾痼疾”宣战,将危化品运输车辆治理重点由驾驶人转向运输企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
治标与治本不可偏废。我们也期待,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能够成为扭转危化品生产运输严峻安全形势的破题一子,撬动更多深层次的问题被发现、重视和解决。如,进一步统一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技术创新,进一步完善检验规范和检验手段,进一步补齐危化品企业尚无保险机制的短板,进一步推动危化品物流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安全管理协作,进一步优化生产企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促进规模化、专业化和制度化经营,进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和机制。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任重道远也需只争朝夕。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关键时期,化工产业布局调整、危化品物流行业安全发展还面临着诸多难题,安全形势的好转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各有关部门、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抱着对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科学的制度、实现规范的管理,把“人”和“车”两方面安全因素都做实、做到位,才能让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少些、再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