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区别
2015-10-10常吉勇
常吉勇
【摘 要】固定资产是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一个重要的资产价值管理问题,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财务、会计问题,因而一直备受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本文从企业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范围、方法及会计处理等方面分析和探讨两者间的差异。
【关键词】企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区别
固定资产是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一个重要的资产价值管理问题,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财务、会计问题,因而一直备受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的分析,从而使会计人员能进一步了解并在日常工作中有所掌握,以不断提高资产价值管理水平。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不同
企业一般是以盈利为目的,固定资产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要素,在使用过程中其实物形态会逐步磨损,最终因磨损到一定程度或者因为技术进步等原因而报废。企业通过计提固定资产,实现其价值随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转移到成本费用中去,并通过一定的价值形式得到补偿。事业单位大多具有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于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采取“虚提”折旧的创新性处理方法,(“虚提”折旧,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不同
由于企、事业单位性质不同和固定资产管理方式的不同,企、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不同:
1.企业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文物和陈列品;(2)动植物;(3)图书、档案;(4)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没有相关文件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即为人民币1元)。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不同
企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我国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又可叫做加速折旧法。该方法主要是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为企业带来多的利润时多计提折旧,使用后期随着设备的老化、技术落后为企业带来利润时减少时折旧也应该减少,从而加速投资回收的同时减少内在风险。
事业单位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不同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等于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准备的,在计提减值准备后,在剩余的使用寿命内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计算折旧额。对于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五、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不同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记账基础一般为收付实现制,因记账基础的不同,企、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处理方法存在着不同。
企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在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期不提折旧而是从下月开始;本期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期仍然计提折旧,对于企业一些已经可以使用或者进入可以使用状态时(没有办理决算手续的)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估计价值计提折旧;当交付使用后再按实际成本对原来估计价值进行调节,但原来计提的折旧不需调整。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比如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贷:累计折旧
事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除上述差别外,企、事業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和核算还存在着一些细节性的差异,随着企、事业会计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两者间的差别将会逐步减少,但因企、事业单位存在一些本质上的区别,故两者在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和核算上不可能完全相同。
参考文献:
[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 王晓光. 新准则下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相关问题研究[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2,(9)
[3] 马超颖.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