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2015年8月4日)
2015-10-10
8月4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11个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1.《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部长级会议在美国已结束谈判,最终未能达成协议,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是当前亚太地区最重要的自贸区谈判之一,涉及本地区一些重要的经济体。TPP一旦达成,将对全球贸易投资架构和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深刻影响,因此,中方一直关注TPP谈判的进程,也在评估谈判的进展情况。
我们注意到,7月31日结束的TPP部长级会议未能最终解决谈判所有遗留问题。我们希望TPP能够保持透明和开放的态势,与本地区其他自由贸易安排相互促进,共同为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作出贡献。
2.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自8月15日起,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新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请问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答:为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对敏感物项出口管制,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的相关授权,参照相关国际出口管制机制规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2015年8月15日起,对达到一定技术指标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将上述敏感物项纳入出口管制,有利于维护我国家安全,更好地履行相关国际义务;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安全的贸易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3.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情况大家很关注,请介绍今年上半年的最新进展情况。
答:今年上半年,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扎实推进,进展积极,总体进度和效果都比预期更好。
对外贸易方面,我国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总额4853.7亿美元,同比下降8.4%,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额的25.8%。其中,对沿线国家出口2957.7亿美元,增长1.9%,占出口总额的27.6%;自沿线国家进口1896亿美元,下降20.9%,占进口总额的23.4%。
吸收外资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设立企业948家,同比增长10.62%;实际投入外资金额36.7亿美元,同比增长4.15%。从所投资的行业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际投入外资增长幅度较大,同比增长分别为116.54%、1262.15%和150.02%。从所投资的地区分布看,上海、江苏、山东的投资占比较高,所占比重分别为22.24%、16.04%和7.84%。从国别来源看,实际投入外资增幅较高的国家有:马来西亚(增长135.51%)、沙特阿拉伯(增长697.27%)、波兰(增长3621.92%)、俄罗斯(增长129.36%)、斯洛伐克共和国(增长196.67%)。
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8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70.5亿美元,同比增长22%,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15.3%。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印尼、老挝、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泰国等。
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0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1401个,新签合同额375.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3.3%,同比增长16.7%,其中新签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37个,累计合同金额309亿美元,主要涉及电力工程、通讯工程、房屋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建设等领域;完成营业额297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44%,同比增长5.4%。
服务外包方面,我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金额70.6亿美元,执行金额48.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和4.1%。其中,承接东南亚国家的服务外包合同金额40.3亿美元,执行金额29.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8.2%和9.1%。由于欧美经济复苏缓慢,传统发包国家对我发包业务比往年同期有所下降,我国企业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开拓服务外包新兴市场的成效初步呈现。
4.我们从商务部网站看到一则消息说,最近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对京津冀三地共同就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了研讨。您能否介绍一下目前试点工作进展的情况?此外,商务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进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
答:为提高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商务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三部门在2014年选择北京作为物流标准化试点,先行探索经验,并已经初步取得了企业联盟共推、单元化物流提效等创新成果。
为促使物流标准在更广范围内实施,提高标准的通用性、协同性、一贯性,今年三部门继续围绕京津冀区域选择了天津、石家庄、唐山作为试点城市,希望能更好地发挥试点的带动辐射作用,促进提高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目前,北京、天津、河北都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近期拟结成物流标准化工作联盟,并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保持政策协同、工作对接;二是力争实现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三是实现标准化设施设备技术、流通规范和诚信体系互认;四是实现统计监测分析成果共享。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加强对京津冀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既要积极调动广大企业推广应用标准的积极性,引导京津冀地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结对子”协同推进标准化,带动提高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又要加强总结,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搭建京津冀地区交流平台,推广创新的典型案例经验。
5. 近日,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布已收购1号店余下股权,全资控股1号店,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价?
答:经国务院批准,今年3月,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取消电子商务领域外商投资股权比例限制。我们关注到,2015年7月23日,沃尔玛宣布通过收购获得1号店全部股权,并重新委任了中国业务的领导人。同时,我们注意到,沃尔玛表示,对1号店投资是沃尔玛在中国长期投资发展承诺的一部分,收购完成后1号店后将以现有名称运营,并将继续保持本土领导的团队。我们期待1号店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中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已经打下的良好基础和取得优良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为线上、移动端和实体店的顾客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购物体验。沃尔玛进一步加大在电商领域的投資,表明了该公司对中国经济和市场发展的信心和迫切愿望,也表明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扩大开放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题,也是中国经济和零售业发展的方向,我们希望沃尔玛能利用公司在规划、采购、物流、加工、运营管理、食品安全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和丰富的技术与经验,继续为中国零售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6.澳媒报道称,澳大利亚2000名工人集会抗议中澳自贸协定的实施,认为中澳自贸协定允许重大建筑项目用中国工人代替当地工人,将威胁澳大利亚人的就业机会。对此,商务部有何回应?
答:中澳双方在中澳自贸协定中对人员往来相互都做出了承诺,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和技术人员短期临时入境提供便利化安排。比如,中方对澳大利亚的商务访问者、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合同服务提供者、维修和安装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配偶与家庭成员来华作出了广泛的承诺,并提供了更长的入境居留时间。这是双方着眼于中澳互利共赢和双边经贸合作长远发展,经过反复磋商谈判而达成的成果。
需要指出的是,澳大利业个别媒体断章取义报道中澳自贸协定允许重大建筑项目用中国工人代替当地工人,与实际情况是不符的,因为中方工程技术人员赴澳工作须符合若干重要前提条件。首先,中方在澳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须达到1.5亿澳元;其次,项目公司必须在澳注册成立,严格遵守澳法律法规;第三,中方投资项目须接受澳移民和边境保护部的监督和管理,并须于澳移民和边境保护部协商确定项目涵盖的职业范围、职业资格和语言要求等。
我们认为,中澳自贸协定签署后,将有更多的中国企业赴澳投资,改善当地交通、电信、旅游、环境、供电和发电等领域的基础设施,这不仅不会威胁澳大利亚人们的就业机会,还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7.近日,有国外媒体连续报道中国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到厄瓜多尔参与建设水电站、高速公路等所谓“超级工程”,并对此说三道四。请问商务部有何评论?
答:近年来,中国企业成功参与了厄瓜多尔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深受欢迎。这是因为,中国企业在厄瓜多尔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完全是企业行为,按市场化原则行事;并且,中厄经贸合作是互利共赢、符合双方利益的。
今后,中方将一如既往地鼓励有关金融机构与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金融合作,为两国企业实施项目提供必要的投融资支持,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方面。与此同时,中国政府鼓励在厄瓜多尔的中资企业与当地企业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吸纳当地就业,积极推进技术转让和人员培训,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8.今年3月份以来,国内猪肉价格持续回升,特别是近来上涨较快。请问生猪市场供应会不会出现明显的短缺?商务部下一步将如何保障市场稳定?
答:国内生猪价格经历了2013年以来近两年半的持续下跌,2015年3月下旬后,受生猪存栏下降等因素影响,生猪及猪肉价格开始止跌回升,猪粮比价于2015年6月初达到6:1的盈亏平衡点。近两个月来,生猪价格加速上涨,猪粮比价达到了7.07:1,市场关注度较高,商务部也加大了市场监测力度,密切进行跟踪和分析。
从我们监测掌握的情况看,上半年生猪平均出栏价格为每公斤13.36元,同比上涨3.3%。到6月底,全国300家大型养殖企业生猪平均出栏价格为每公斤15.29元,比3月份价格最低点上涨了24.9%。由于2014年猪粮比价最低跌至4.6:1,养殖企业严重亏损,因此,总体上看此轮生猪价格上涨是对近两年多来大幅下跌的修复,是市场的一种自身修复行为。
从农业部生猪存栏的统计数据看,目前生猪存栏还处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市场供应不会出现明显的短缺。尽管如此,为了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近期商务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就如何做好猪肉市场保供工作进行了研究,储备了必要的措施。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加大生猪市场监测力度,特别是要做好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的供应工作。
9. 去年以来,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最近下跌趋势似乎未改变。我国作为全球大宗商品购买与输出大国,今年外贸发展是否会因此受到很大影响?
答: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大宗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下跌,我国进口量较大的能源、资源产品普遍呈量增价跌态势,拉低了进口的总体增速。今年上半年,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铜精矿、钢材、铜材、塑料原料、化肥、天然橡胶、大豆、谷物、原木和纸浆等15类商务部重点监测的大宗商品累计進口2152亿美元,同比下降32%,拉低外贸进口12.6个百分点。2015年下半年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仍维持低位,受其影响并综合考虑国内外因素,我进口将继续低位运行。
但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也有有利的一面。比如,今年上半年我国整体进口平均价格下降超过10%,同期出口平均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这意味着我国对外贸易条件大幅改善。今年上半年,仅原油、塑料、大豆等8大类大宗原材料进口价格下降就减少付汇769.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700亿元),大幅降低了国内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效益。
1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请问商务部将如何进一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推动政策的实施落实?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印发后,商务部立即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推进落实计划。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也都立即同步逐项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日前,商务部已经发布了加工企业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条件程序,拓宽原油进口渠道,支持扩大原油进口和成品油出口规模。修订了《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支持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零部件进口。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文件要求,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实实在在地帮助外贸企业减负助力,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
11.近日,媒体注意到《商品流通法征求意见稿》已在商务部网站公布,并且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能否介绍一下拟订《商品流通法》的背景、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将进入什么程序?
答:将《商品流通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部促进流通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陆续出台,但内贸流通领域尚无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法规,拟订《商品流通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比较紧迫。因此,国务院决定由商务部负责尽快起草这部法律并争取推动出台。
《商品流通法》涉及的领域点多面广,起草之初商务部就与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各地方保持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对于起草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优化草案制度设计。《商品流通法》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遵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立法程序,向国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报送草案。《商品流通法》将围绕如何在内贸流通领域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等核心问题,在商品流通设施、商品流通安全、商品流通秩序、商品流通监管、商品流通促进等方面作出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