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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融资模式助推泛亚通道建设

2015-10-10理静

商场现代化 2015年18期

摘 要:泛亚通道建设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建设成本居高不下,融资压力较大,因此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模式,确保通道建设所需资金的充足供应对与保障泛亚通道建设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新型融资模式(BT、BOT、PPP)在跨境通道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推动效应,因此泛亚通道建设也应该借鉴新型的融资模式,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确保建设所需的金融服务供给得到有力保证。

关键词:泛亚通道建设;金融服务供给;新型融资模式

泛亚通道不仅是一项涉及国家众多、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高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更是推动泛亚地区实现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因此泛亚通道建设所需的金融服务需求巨大,充足的资金供给对于泛亚通道建设的顺利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道建设各国必须采取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模式,保证通道建设所需金融服务供给的充足供应。

一、BT融资模式

BT模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一种融资模式。使用BT模式建设泛亚通道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效降低各部门风险,实现利益共享,缓解各国政府对泛亚通道建设的投资压力。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发起方,通过具有竞争性的程序,选择出资建设方负责BT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最终由发起方支付回购款收回项目。

BT模式在泛亚通道建设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越南、缅甸、老挝等相对落后国家可通过该模式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在此融资模式下,政府只负责监督,而BT项目建设公司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对于泛亚通道建设的项目公司来说,首先要注意防范市场变化的影响。项目公司要争取在工程期限内完工,以免影响到项目投资和债权人本息回收。政府在项目回购时也要注意防范相关风险。泛亚通道途经地区区位条件不同,各地财政实力也相差较大,政府在项目回购时必须确保足够回购资金。此外泛亚通道建设国家还要注意规避利率风险,减少政府不必要的支出,增加泛亚通道建设相关企业的收益。

二、BOT运营模式

BOT运营模式的实质就是“建设(B)-运营(O)-移交(T)”,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且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通过BOT融资方式不仅可以吸引外资,还能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资金缺乏等问题,可以刺激私营部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通道建设的效率增强政府对重大项目的宏观管理,利于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设备。

由于泛亚铁路建设的特殊性,政府方面在采用BOT模式融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充分考虑通道建设的技术标准以及道路收回时技术本地化的问题。老挝、越南、柬埔寨等国家的铁路建设较为落后,这些国家的国内铁路建设标准与国际脱轨,采用BOT项目建设方式可以在铁路收回时将先进技术本国化,提升这些国家以后铁路建设的水平和能力。第二,有效防范和应对投资者经营不善、工期拖延、企业筹资陷入困境、企业破产等问题。第三,认真分析道路收回后通道使用率和通行定价,确保通道建设资金回收。第四,设法减少外部利率风险和利率上浮对泛亚通道建设费用的影响。对于项目投资方来说,要充分考虑项目盈利能力,BOT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PPP运营模式

PPP又被称作“公共私营合作制”运营模式,指政府和私人组织之间签署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完成某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这种模式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命令与执行,而是转变为平等合作、共担风险的关系。

泛亚通道各建设国多为发展中国家,国内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渠道较少,直接融资困难。通过PPP模式吸收社会资本,可有效平衡项目建设中政府与私人企业关系。在PPP模式下,泛亚通道建设国政府既是项目建设的投资者也是监督者。各国政府可以根据本国情况采取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等政策,在不损害各方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各自能力来分担项目风险。首先,应该识别风险类型,是由可抗因素还是不可抗因素产生的,风险是共性的还是个性的;其次,要明确风险的承担主体,是由政府、私营企业承担,还是由双方共同分担;要坚持风险和收益对称原则,根据各方承担风险大小对投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对于一些共性的风险问题,私人企业和政府部门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应进行相应分担约定。

四、工程总承包模式

该模式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模式。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当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符合达标的建设工程。

使用此模式,有利于理清泛亚通道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打破泛亚通道建设基本上由各国政府垄断的局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采取这种建设模式会给建设承包商带来较大的风险。

由于泛亚通道建设的性质十分特殊,通道建设各个国家应该在保证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拓宽泛亚通道建设的资金来源,努力实现通道建设金融服务需求与金融服务供给的均衡,保障通道建设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按时竣工。

作者简介:理静(1991- ),女,汉族,河南周口人,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