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湖北省传媒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2015-10-10马莉刘子龙
马莉 刘子龙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媒体产业与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的融合不断加深,新兴媒体产业发展不断加速。新的产业格局下,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已经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导意见》的发布,是党和国家发展传媒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媒体产业融合发展的动员令、任务书和路线图。为此,加快湖北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发展,已成为新时期湖北省发展传媒产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1 加快湖北省传媒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
1.1 融合发展是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迫切需要
《2015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调查显示,2014年全年传媒产业总值达11361.8亿元,首次超过万亿元大关,较上年同比增长15.8%,但传统媒体除广播、电影广告收入和图书销售收入有所增长外,其他板块收入的年增长率均有所下降,其中报刊种类、广播和电视台的数量近六年持续下降,2014年报纸发行量比2013年减少了近1/4,而互联网新媒体增速明显高于传统媒体,2014年互联网与移动增值市场的份额不但一举超过传统媒体市场份额总和,领先优势达到10.3%,并且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数据表明,用户加速向互联网新兴媒体转移已是不争的事实,传媒业作为党的喉舌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加快在新媒体领域的融合发展,积极抢占网络舆论传播的制高点,不断提升主流舆论在互联网中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既是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迫切需要,也是传媒业应尽的历史责任。
1.2 融合发展是经济社会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经济社会的新常态是党中央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重大战略判断,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转变是新常态的重要特征和重大任务。在此背景下,依托互联网改造和升级传统行业,建立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增长极,是新常态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并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当前,“互联网+”已经在商业、金融、交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涌现出淘宝、支付宝、滴滴、快的等对传统产业产生巨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大力实施媒体产业的“互联网+”行动,将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快推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是新常态下媒体产业优化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增强中华优秀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的必然选择。
1.3 融合发展是强化互联网思维的内在要求
互联网技术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巨大变革,也带来全新的思维模式和发展方式。“互联网思维”造就了360、小米等一批成功的互联网企业,也颠覆了传统产业对用户、产品、企业、市场、产业价值链及产业生态等的固有认知。在互联网时代,传统资本主导、规模经营的发展理念正在被淡化,用户成为产业的核心。互联网中,企业的竞争往往是用户的竞争,企业的成功往往来自于用户价值的最大化。面对互联网时代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传统产业必须打破固有的发展观念,加快与互联网思维模式的对接,建立以用户价值为导向的运营方式、盈利模式、生产流程、服务体系、营销策划和管理体制等。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是向传统媒体注入互联网的基因,强化媒体产业互联网思维的重要方式,也是媒体产业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在互联网时代中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
1.4 融合发展是提升精神文化消费水准的有力保障
互联网在我国出现至今20年来,大众对互联网的参与和应用已达到空前的程度,互联网对大众心态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加深。互联网透明的信息和观点,去中心化的传播方式和海量的信息内容,推动了大众精神文化需求总量的增长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大众越来越突出的个性化、定制化媒体信息需求对媒体内容的专业化、互动化、全媒体化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传统媒体标准化、大批量的内容生产方式和单一的传播方式已不能满足需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生产和技术能力等方面各有所长,通过产业的融合发展,在资源优势上互为补充,在技术创新上相互促进,共同打造专业素养高,技术能力强、内容品质精、用户定位准、传播速度快、媒体渠道广、表现形式新的新型传媒体系,才能有效满足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信息需求,为不断升级中的大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强大支撑。
1.5 融合发展是湖北省传媒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机遇
湖北省历史文化资源丰厚,近现代以来,省会武汉四方辐辏,人文富集,是我国现代传媒业先发区域之一,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和抗日战争等重要的历史时期,湖北省传媒业都闪亮过一段耀眼的光芒。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湖北省传媒业迅速发展壮大,已经形成了体系完善、特色鲜明的传媒产业体系。进入互联网时代后,湖北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托科教优势,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互联网人才,小米、PPLive等著名互联网企业创始人都出自湖北省高校,也推动了省内互联网产业发展。顺应互联网大潮,加快湖北省传媒业的融合发展,能充分发挥湖北省历史文化、互联网技术人才和传媒产业基础等优势,提高传媒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是湖北省传媒业顺势而为,实现提档升级和弯道超越的重要机遇。
2 湖北省传媒产业发展的现状
2.1 基本情况
湖北省是传媒大省,拥有长江传媒、湖北日报、知音传媒、长江广电、湖北广电、长江电影、长江日报、三峡传媒等17家大型传媒集团。省内有图书出版社14家,音像、电子、网络出版机构31家,报纸130种,期刊409种,印刷复制企业2711家,出版物发行企业3713家,2013年,图书出版种类全国第4,期刊种类全国第3。全省共有电台电视台90座,影视制作机构136家;商业电影院线18条,农村公益电影院线11条,2014年全省电影票房居全国第7;有线电视用户数过千万,位居全国第6。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年度产值达665.89亿元,传媒产业占到全省文化产业的4/5以上,是湖北省文化产业的主力军。
2.2 新媒体产业发展情况
湖北省新媒体产业的市场渗透率目前处于较快增长态势。新媒体用户消费结构更趋合理,新媒体收费用户比例增长,新媒体消费市场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2.2.1 在认识上不断深化
一是融合发展的主动性增强。传统媒体在向新媒体转型发展的必要性、紧迫性上的认识不断提高,已普遍从“要我转”变成“我要转”。二是发展观念正在转变。传统媒体在把握产业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技术等方面与新媒体企业的差距正在缩小。大部分主流媒体正在积极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跨媒体合作,努力实现技术的发展和资源的整合。如长江少儿出版社与台湾企业合资成立了新媒体公司,湖北广电集团与百度开展新媒体业领域的深度融合等。
2.2.2 在实践中发展迅速
一是基础建设投入加大。传统媒体在融合发展的资源平台、技术研发、传播体系和人才培养等方面逐步加大投入,主流媒体逐步建立健全与融合发展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如长江传媒、湖北日报、湖北广电、知音传媒等各大传媒集团和一些企业相继建立了专业化的新媒体部门或分支机构,媒体制作加工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改造,新媒体资源的存储、发布等平台建设正在建成。二是新兴媒体发展加快。以网络出版、手机阅读、网络音视频、网络电视、移动社交媒体等为代表新兴媒体产业发展迅速,尤其在网络游戏、动漫产业领域,近年来保持了快速增长。2014年全省动漫游戏行业总产值约60亿元,增速多年保持在30%左右。
但是,与发达省市相比,湖北省新媒体产业发展并不尽如人意。一是融合发展的速度不快。相比北京和上海、湖南等地区,传统媒体转型发展、融合发展的速度还不够快,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传媒集团建设方面明显滞后。二是融合发展的力度不大。湖北省媒体产业转型发展、融合发展的资源投入还不够大,传统媒体开展新媒体业务收入占比偏低。三是融合发展的规模尚小。传统媒体开展新媒体业务普遍规模不大,新兴媒体企业中,中小型、初创型企业占比较大,新兴媒体产业仍处于后发状态,新媒体产业的品牌实力、资金规模、技术能力、用户数量等方面都处于相对劣势,产业的整体规模尚小。如2014年全国网络游戏产业总产值广东占45%。上海占35%,北京占18%,其他省市总和占比只占总产值的2%,湖北省不仅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地之后,还落后于四川等中西部省份。四是融合发展的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内容生产有高原无高峰,媒体内容和技术的融合还不深入,缺少特色的发展模式和优势。如湖北省图书生产数量每年保持在15000种左右,但是能进入国家层面的图书评优和奖励的不多。电影申报备案作品逐年上升,但多是低成本、小制作,质量难入上乘。传统媒体开展新媒体业务主要是基于现有媒体内容的数字化转换和网络化传播,技术的创新性、资源的整合度、媒体的融合度都还较低等。
3 主要问题及原因
深入分析湖北省新媒体产业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主要有7个方面。
3.1 行业之间壁垒还没有打破
融合发展的基础是媒介资源、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是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是形成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体制。目前湖北省新媒体产业在资源、要素、机制、体制等方面的整合、流动和融合还存在亟待破除的壁垒,同为宣传文化战线,但不同行业“老死不相往来”。一是主观上各自为政、互不买账;二是客观上行业分割,不相往来;三是缺乏强有力的统一协调的部门和手段。
究其原因,一是职能交叉,相互制约。媒体行业多头管理、管理职能不清的现象较普遍,有利、好管的都想管;无利、不好管的都不愿管,导致管理上的错位和缺位,不利于资源的有序流动和集约利用,不利于形成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和传播体系。二是认识偏差,满足现状。对于一些过惯了“平稳生活”的传统媒体企业而言,面对来得过于猛烈的变化,没有向互联网转型发展的长远考虑和忧患意识,缺乏发展的主动性,不仅没有主动应战,甚至没有被动出击,不愿试、不愿闯,坐等给政策、给资金、给项目。三是眼光短浅,画地为牢。企业担心打破传统媒体的原有格局自身利益会受影响,患得患失。而单打独斗,单凭自身条件又无法做成做好。四是缺乏创新,机制不活。传统媒体单位在管理机制、干部选用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到分配机制,与真正企业化运作有相当距离,不利于积极性的调动和人才的脱颖而出。
3.2 投融资的大门还没有敞开
随着我国进入经济结构转型期,新媒体产业作为文化产业转型的主要方向,已成为资本市场的投融资热点之一,传媒业融资渠道已开始从单一的银行贷款向争取民间社会资本等多元融资方式方向发展。近年来,湖北省长江传媒、湖北广电、荆楚网等8家传媒先后在境内外上市,为湖北省媒体产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但是,比起其他介入资本市场较早的互联网行业,媒体行业资本化进程明显滞后,资本市场仍不成熟,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融资难”等问题仍是制约湖北省新媒体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媒体产业前期资金投入大,投资风险较高。二是由于原有经营方式的惯性,部分媒体单位对资本市场仍然持排斥态度。三是传媒行业准入要求严格,影响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四是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难,经营风险较大,难以获得资本支持。五是企业上市门槛较高,能受惠于上市融资的企业有限。
3.3 资源共享的渠道还没有疏通
文化产品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具有共享性,但现实情况是,媒体企业间资源的共享和集约利用程度还很低,各单位纷纷建设的新媒体平台往往只面向自有内容资源,平台的内容数量少,用户影响力不足,平台建设效益低下。同时,大量小而全的新媒体平台还占用了本可用于媒体内容生产加工上的资源投入。
究其原因,一是新媒体平台建设技术标准还不统一,平台技术通用性不够,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困难。二是当前版权保护还不完善的大环境下,传统出版单位资源共享的意愿较低。三是互联网企业与媒体企业之间还没有建立比较稳定的,得到广泛认可的合作关系和利润分配模式。四是面对互联网上大量低成本劣质内容的竞争,优质内容难以获得相应的市场回报。五是互联网企业的媒体内容总体质量和生产能力都比较差,发展的潜力受限。六是湖北省互联网技术企业中,中小、初创企业占比较大,土生土长的、长期扎根本省发展的龙头企业少,尚不能在技术能力、资源数量、用户数量等关键要素上占据主导地位,难以对传统媒体企业形成强大的品牌号召力和资源集聚力。
3.4 成熟完善的商业模式还没有形成
国内新媒体产业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尚未形成完善成熟、普遍认可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方式,这是制约媒体融合长远发展的一大隐忧。
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国内用户习惯于免费的互联网信息,版权保护意识普遍较薄弱,传统用户付费的商业模式难以推广,如目前电子图书、数字期刊的主要盈利还主要依赖机构用户。二是互联网企业和传统媒体在经营理念上存在较大差异。互联网企业对新媒体产业的期望过高,偏重于迅速扩大用户规模,而传统媒体则对成本和盈利更加敏感,开展新媒体业务顾虑较多,态度比较漠然。两者难以在新媒体产业的商业模式上达成共识。三是国内新媒体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足,内容和功能的同质化较严重,不利于建成稳定成熟的商业盈利模式。
3.5 政策扶持的支撑还没有筑牢
近些年来,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对推动媒体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如在湖北省落户建设了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楚天传媒产业园、光谷创意产业中心等新媒体产业园区,着力聚集培育了一些新媒体产业力量;出台了湖北省发展数字出版产业的指导意见,在数字出版的税收、投融资、进出口优惠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扶持措施;从2013年到2015年,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湖北数字出版专项资金等,但相对于湖北省新媒体产业发展的需要,扶持政策的支撑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一是扶持的力度不够大。湖北省传媒产业基数大,向新媒体转型发展的投入大、任务重,但目前除国家和湖北省现有的产业扶持资金有小部分能兼顾到新媒体项目外,专门面向新媒体产业的扶持经费只有湖北数字出版专项资金一项,而且仅仅覆盖新媒体中的数字出版领域。从湖北数字出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看,2013年到2015年3年中,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数连年增长,申报项目投资总额逐年倍增,3年已累计达近14亿元,是扶持资金总量的20多倍。
二是扶持的覆盖面不够广。新媒体产业是一个包括策划、制作、出版、发行、传播等多个产业环节,集书报刊、音视频、动漫、游戏等多种媒体内容,遍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无线广播、卫星等各种传播途径在内的庞大的产业集群,而且产业链条还在不断延伸,产业形态还在不断发展,仅仅在现有的扶持政策上修修补补,很难有效覆盖产业各个环节和领域。因此,迫切需要出台更多、覆盖面更广的扶持政策。
三是扶持的重点不够突出。发展新媒体,离不开产业中各种分工、各种业态、各种所有制类型企业的共同发展,而各类新媒体企业,如初创的创意创新企业、技术优势企业、主流媒体企业、亟待转型的传统媒体等,面临的发展瓶颈和难题各不相同。扶持政策要既扶持到位,更要扶持得准。要能够突出重点领域,破解关键难题,才能事半功倍,达到最优的扶持效果。目前,湖北省新媒体产业的扶持措施还比较单一、扶持标准针对性也不够强。首先,扶持主要面向主流媒体和优势项目。小微企业、亟待转型的传统媒体、初创项目在申请扶持时竞争力弱,申请资金困难。其次,扶持方式以资金扶持为主,在企业孵化、用地、税收、投融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较少,扶持政策落实也较难。再次,扶持周期一般较短。为了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结项都有较严格的时间周期和绩效目标要求,客观上制约了对建设周期长、绩效不确定性大、侧重于长期效益的企业和项目扶持。
3.6 依法管理的基础还没有夯实
与传统媒体相比较,新媒体呈现许多新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传播主体不明确,传播方式的自由性和分散性较强,传播渠道交互、开放,传播内容海量但较为杂乱等,原有媒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新媒体管理的需要。
一是互联网传播中版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新媒体编辑、加工和传播的快捷也助长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侵权盗版行为取证难、查处难、执行难的问题仍很突出,对于拥有大量优质内容资源的传统媒体单位,开展新媒体业务侵权风险大,积极性受到制约,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仍十分泛滥。
二是新媒体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新媒体相关的网络版权、网络安全、未成年人上网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在进行立法。我国也十分重视相关立法工作,但与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形势相比,相关立法工作还显得滞后。首先,现行媒体管理的行政法律文件滞后于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现有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手机媒体出版服务管理办法》等暂行法规尚未完善,难以普遍适用于新媒体领域。其次,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所参照的法律文件多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仅限于本部门范围,造成有法可不依的尴尬。再次,各行政机关在制定、执行部门规章和行政规定时往往各行其是,法律法规不连续、不匹配、不明确的现象时有存在,造成行政法律制度执行的冲突。
三是现有行政管理模式适应不了新媒体的发展。新兴媒体形式多样,涉及行业多,传播范围广,有些已经超出了传统的媒体行政管理范围。原有媒体管理按照业务类别、传播方式和属地管理等设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处于动态发展中的新媒体管理,新媒体管理的权属不清,管理交叉和管理缺位现象同时存在。
四是新媒体传播内容难以监管。新媒体传播信息海量,技术含量高,传播速度快,单凭人工监看监管已几无可能,造成了监管的难题。首先,专业管理的技术手段尚不完备,管理技术人才非常缺乏。其次,监管范围按照属地和部门管理职能分割,对新媒体监管的综合覆盖和动态监管能力欠缺。再次,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往往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监管死角多,追责周期长,问题查处困难。
3.7 人才队伍还没有建成
缺乏既懂传媒,又懂技术的复合型、领军型人才,也是湖北省新媒体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一是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不高。虽然湖北省拥有较丰富的教育资源,但在新媒体人才培养领域却相对薄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新媒体领域的专业设置和课题研究还相对滞后。二是人才培养力度不够。传媒企业普遍没有建立完善新媒体人才的培养机制,培训投入不够,培训资源不足,培训面不广,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都有待加强。三是人才成长的空间不足。普遍存在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待遇较低,新媒体人才发展的空间不足等问题,媒体企业不能以事业发展吸引人、以事业平台留住人的现象仍较突出。
4 我们的对策和建议
为更好促进湖北省传媒业的融合发展,我们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提升媒体内容质量
不管传播途径如何改变,内容始终是传媒业的核心竞争力,内容质量能否稳步提高,是传媒业融合发展的成败关键。政府职能部门既要把好内容生产导向关,又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让高质量媒体内容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和广泛认可,才能引导媒体企业始终高举“内容为王”的经营理念,激发媒体产业在内容生产上的活力和创造力,使融合发展始终处在内容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的正确轨道上。
一是要把牢导向关口。要牢牢把握内容生产的正确导向,既要管住源头苗头,又要管好事中事后,对违规非法媒体内容,绝不放松手软。二是要实施精品战略。在传媒精品力作的生产上,既要在优秀内容产品的选题、制作的审批和扶持上加大力度,又要主动作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一批优秀重点选题和项目。三是做好宣传引导。要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评参展,开展各种评选、推荐等活动。要丰富宣传手段,加强对精品力作的宣传和推荐,提升网络精神文化消费的品质和品位。
4.2 引导资源集约使用
针对湖北省新媒体产业资源融合度不高,内容集中度不够等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做好资源整合的服务和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的有序流动和集约化使用的良好环境。
一是以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华中(武汉)国家数字出版数据灾备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引领,建立完善新媒体资源数据加工、存储、转换和交易服务体系,加快媒体内容的数字化转换和存储,促进新媒体内容资源创作,引导资源有序的交易和利用。二是制定和推广新媒体平台的互联接口标准,鼓励平台间开放接口,促进借助市场力量实现媒体内容的互通共享。三是引导新媒体内容商和平台商协商签订合理的收费分成规则,保护新媒体内容的版权收益,推动传统媒体单位通过第三方平台发布新媒体内容。四是扶持一批重点优势平台项目,提高优势平台的技术水平、内容质量和用户数量,打造湖北省新媒体平台的品牌。
4.3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大对新媒体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一是要增加扶持资金总量。适当增加媒体产业的资金扶持总量,使扶持资金与产业规模和发展所需相匹配。二是要扩大扶持范围。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产业的各个环节、各种业态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措施,实施分类扶持。如面向新媒体内容和作品生产设立数字出版、网络音视频、报刊新媒体、动漫游戏等扶持资金,面向新媒体传播渠道建设设立新媒体传播和物流服务等扶持资金等,面向新媒体企业培育设立新媒体基地园区建设、传统媒体转型和融合发展、新媒体创意创新、新媒体企业引进等扶持资金等。三是要突出扶持重点。对媒体融合发展的重点环节,重大项目,重要课题和关键技术给予重点扶持,并实行扶持和奖励并举。对导向正确、制作精良,文化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的作品和项目进行奖励。
4.4 推动新技术转化利用
互联网技术是媒体融合的桥梁,是支撑和驱动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传统媒体应立足传统业务,拥抱新技术,借助传统业务领域的品牌知名度,拓展在新媒体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改变传统媒体在技术研发应用上的滞后状态,推动媒体内容与互联网技术前沿的深度融合,使融合发展取得最佳效果。
一是充分利用新知识新技术。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信息,增加知识储备,扩宽技术视野,为推动融合发展打下坚实的技术理论基础。二是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通过举行展会、论坛,进行座谈、调研、培训等形式,积极为媒体单位和互联网企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媒体产业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动行业合作和产业融合。三是要加强科技示范。加快新媒体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推广,推动重点技术支撑项目的建设和应用,强化新技术在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媒体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业务转型。四是要支持创新创业。要依托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媒体融合技术服务平台,加快新媒体企业孵化器建设,优化融合发展的创新创业环境。
4.5 强化科学依法管理
随着国家、省和地方各级新闻出版和广电的行政职能部门的合并,以及多年来一直不断推进的媒体单位管办分离的改革,新媒体行政管理的加强有了很好的契机。要进一步加快管理观念的转变,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府和主管部门在产业发展中引导、监管和调控作用。
一是在合并后的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中,调整和加强涉及新媒体领域的行政管理职能,成立专门的管理职能机构,明确管理的范围和责任,充实专业的管理力量。二是对相关行业协会进行整合,成立全省新媒体行业协会,填补行业协会在新媒体领域的空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融合发展研究、标准制定、自律维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新媒体产业的规划协调和自我管理。三是加快新媒体监管平台的建设和整合,充实监管人才技术力量,强化导向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四是增强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市场秩序。
4.6 加快行业立法步伐
建议湖北省调整制定新媒体法律法规的思路、模式和重点,及时做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根据新媒体的基本属性和运行规律,进一步加强新媒体行业立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一是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应对新媒体所涉及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中的共同宗旨、机制、规则、责任、技术和监管体制等问题做出总体安排。二是应通过法律明确各部门在新媒体管理中的属性和功能。三是立法中要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保护新媒体产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应明确界定新媒体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护公众使用监督新媒体的权力,依法保障新媒体企业的经营权,依法追究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严重侵害个人权益的行为。五是建立以法律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为配套,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
4.7 加快建设重点项目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新媒体产业的集聚、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扩大产业规模,优化媒体产业结构。
一是加大对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及分园区、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华中(武汉)国家数字出版数据灾备中心、华中国家绿色印刷包装物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投入,尽快形成配套合理、特点突出、覆盖广泛、服务便捷的产业园区和产业服务体系,形成一定规模优势和发展特色的媒体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二是依托湖北省期刊博览会、全民阅读、农家书屋等大型活动和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渠道,普及推广新媒体传播方式,宣传推荐优秀的新媒体内容,提高新媒体消费的规模和质量。
4.8 着力优化投融资环境
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调控,推动新媒体产业合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融资的途径,提高融资的安全性和效益。
一是要继续深化传媒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方式、运营体制、分配机制。支持传统媒体单位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引导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社会民间资本与媒体资源有效对接。二是试点推进传媒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建设全省新媒体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导和扶持符合条件的优势传媒企业上市融资。四是落实对新媒体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的扶持政策,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制度和方式的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抱团融资。
4.9 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
缺少能引领产业融合发展趋势的龙头企业是湖北省新媒体产业存在的一块短板。要着力加强新媒体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引进新媒体,提高产业的集约化经营水平,扩大产业实力和影响力。
一是支持湖北省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的综合性主流传媒集团,支持省内外媒体单位、互联网企业和技术企业合资到湖北省合资合作开展新媒体业务。二是支持省内传统媒体加快向新媒体转型升级,重点扶持一批转型示范单位。三是做好省外主流媒体和龙头新媒体、互联网技术企业的招商引资,在引进企业的土地使用、办公用房、公司注册、税收、人才安置等方面给予配套扶持。
4.10 抓好人才队伍培养
一是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和发展新媒体相关专业,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加强新媒体相关课题研究。二是鼓励传媒单位、互联网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在新媒体人才培养上开展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培养机制。三是加大对新媒体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大对新媒体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扶持。四是建议建立新媒体人才资源库,设立新媒体领军人才基金。五是健全人才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新媒体从业人员的待遇水平,开展新媒体人才股权激励,扩大人才的发展空间。
(收稿日期:2015-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