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大会观察:中国民间的行动与声音
2015-10-09张伯驹
□ 张伯驹
巴黎气候大会观察:中国民间的行动与声音
□ 张伯驹
2015年底,全球聚焦巴黎勒布朗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如火如荼进行中。此次气候大会热点频出,“低碳发展”成为重要议题。在主会场和中国角等分会场,多场关于低碳城市发展的论坛和边会吸引了各界目光。
节能减排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
巴黎现场:联合国气候大会上的中国民间行动
巴黎时间12月2日下午的一场边会上,自然之友面对8个国家的环保机构代表,发布了中国“低碳家庭”社区节能案例,将中国家庭低碳节能改造的方案分享给国际社会,得到了各国参会者的一致认可。令大家印象深刻的是,中国已经有一批绿色公民开始通过家庭和社区的能效提升行动,来践行节能减排的气候责任,在自然之友低碳家庭改造项目中,志愿者家户实现了平均30%~50%的减排效果。在会上各国代表也形成了一致意见:遏制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需要转化为个人生活道路的目标,需要体现在日常生活方式的转变上,需要更多自下而上的行动。
早在2007年,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世界自然基金会、乐施会、绿色和平等多家NGO共同发起了“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回应,并对未来的行动策略达成共识。在当年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多家社会组织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书》,这也是中国民间的声音首次出现在国际气候谈判舞台。2008年和2009年,自然之友等社会组织联合撰写了《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如何参与应对气候灾害》研究报告,并针对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发布了《2009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中国NGO的声音,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2010年,自然之友在中国开始致力推动城市低碳发展的研究与实践,在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低碳家庭“宜居要好房,好房要节能”项目应运而生。
自然之友的低碳家庭项目是通过有专家入门辅导的“一对一”式的家庭节能改造,来实现家庭的节能减排。自2011年起,自然之友的低碳家庭项目资助了60余志愿家庭,通过辅导的方式,使这些家庭自主完成节水、节电、增强内外围护结构等诸多方面的设计方案与具体改造实施,最终均达到了平均30%~50%的节能减排目标。自然之友早年间联合各地志愿者,在北京、南京、上海、厦门、河南开展的居民家庭用电用水情况调研结果表明,用电以及用水习惯是家庭耗能的最大问题,因此在“宜居要好房 好房要节能”的家庭改造中,几乎每一个志愿家庭都在节电与节水上作了一项或者多项的改造,比如更换白炽灯泡或节能灯泡为LED灯,但就这一项改造,有的家户用电量节约达到了90%。在节水方面,有的家户采用了比较简便的换节水龙头的方法,有的家户自主设计并安装了简易中水回收再利用装置,把洗澡水和洗衣机中的废水收集起来用来冲马桶。我们曾作过调研,冲马桶的水占到了家庭用水的50%。但是,节水更多的还是需要对用水习惯作引导。家庭的内外围护结构的改造主要包括更换气密性更好的门窗、增加保温材料等,只有给你的家“穿上了棉衣,盖上了棉被”才能更好地保温隔热。除了改造工作,自然之友还通过各种学习性工作坊,传播居家节能的知识和做法。由于中国地域广,南北东西跨度大,每个城市居民的用电用水习惯均各有区别,房屋的构造结构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均不同,自然之友希望将家庭低碳改造的活动选取不同地区的城市家庭志愿者,通过典型性的分析,寻找到一条适用不同类型的可变的家庭可持续发展的低碳改造方案,由此,再推广到公共建筑空间,最终实现低碳城市。
巴黎大会上中国低碳家庭案例代表欧阳湘萍说:“我们经历了忙碌而充实的改造行动,在享受改造成果的同时,我们也逐渐将节能环保的意识融入了我们的血液,低碳减排的方法技巧也从我们身边逐渐扩散开来。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这些当初自然之友播撒的低碳环保的种子,借着政府在治理大气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勇于担当的春风,会在北京、全国乃至世界各地遍地开花。”
中国青年代表团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联合设计艺术品、标语和口号
后巴黎展望:从共识走向行动的中国声音
12月13日凌晨。0:30巴黎气候大会正式闭幕。来自中国的多家社会组织参与了此次大会,在积极参与大会各项议程和活动的同时,也见证了《巴黎协议》通过的历史时刻。对于富有历史意义的《巴黎协定》,中国的社会组织高度评价中国的积极贡献,并予以明确的回应。
《巴黎协定》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史和全球治理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两周的谈判,承载的是过去六年中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从拯救多边进程、重塑政治互信到重建机制设计的持续推进的最终成果。《巴黎协定》是一座桥梁,连接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连接旧的气候秩序与新的气候秩序。《巴黎协定》也是新的起点,为缓解气候变化的实际行动带来积极的希望。《巴黎协定》是全体缔约国通过的国际协议,并将气候公正、人类权益、妇女权利、减贫灭贫、食物安全、代际公平等议题纳入其中,考虑到了最脆弱的地区。《巴黎协定》明确提出了将升温控制在远低于2℃范围内,并向1.5℃努力,同时要求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尽快达到峰值并在本世纪下半叶达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这意味着人类最早将在本世纪中结束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巴黎协定》中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依然代表着进步,接下来的行动更加重要。
由于人口、经济体量、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总量巨大,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影响。在促成《巴黎协定》的过程中,中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关键的建设性作用,中国按时提交的INDC目标和关于碳减排的承诺,为许多国家作出了积极的榜样,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巴黎找到共识空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这既是中国在气候外交领域领导力的体现,同时也为中国自己气候行动上更进一步创造出新的空间。在气候变化方面迈进的这一大步,也折射出中国走向生态文明的思考与决心。
《巴黎协定》意味着新行动的开始。即将开始的“十三五”,是中国迈向生态文明、低碳发展的关键一步,借着国际减排共识的东风,中国可以加快前进的步伐。建议“十三五”积极控制煤炭总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大比例利用,并开展全国范围的碳排放总量控制尝试。中国非常有望在2020年实现煤炭消费在总能耗中占比从2014年的66%下降到2020年的57%,提早实现碳排放峰值。这会加速对空气污染的有效治理,协同效应潜力巨大。同时,应进一步明确国家适应战略的落实,尤其在贫穷地区的适应工作。在扶贫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将适应、减缓和减防灾的视角纳入到国家扶贫战略规划和实施中。在南南合作方面的承诺也有待更细节地落实,让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的最贫穷脆弱人群真正受益。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保障低碳发展,推动城乡低碳交通、低碳社区、绿色生活和可持续消费体系有效建设。此外,还应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向公众,特别是青年人,宣传气候变化相关的知识,鼓励中国青年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培养青年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行动力和领导力。中国NGO非常期待,《巴黎协定》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的精神能体现在不同层面的治理中,在各方面得到最好的应用。中国NGO已经做好准备,希望在过去几年积累的基础上,在国际、国内两个层面的气候治理中也能发挥力所能及的建设性作用。
联合回应的社会组织有:绿满江淮、创绿中心、中国青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网络、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自然之友、全球环境研究所、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中国民间气候变化行动网络(含25家成员机构)、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绿色和平、乐施会。
(作者系自然之友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