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筑工地五大工伤事故原因及其应对措施
2015-10-08涂晓红
涂晓红
【摘 要】建筑施工企业属工伤事故多发行业。因建筑施工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及高处作业多、劳动强度大、施工机械多且防护装置较少,极易发生坑壁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等事故,应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发生。
【关键词】施工现场;坑壁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企业属工伤事故多发行业。由于建筑施工的特点是施工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及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强度大、产品变化多,加上施工机械型号繁多,其安全防护装置相对较少,因此,施工作业时具有一定危险性。建筑施工的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基坑(槽)土方作业以及使用各种电气机械设备和手动、电动工具上,因此,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坑(槽)壁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等五个方面,称为五大工伤事故。从施工特点看,多数是由于基坑(槽)及模板工程支护不牢、高处作业防护不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机械和电动工具使用不当等造成的。要深究事故根源,主要是施工企业领导对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不文明施工等。
1 坍塌事故
1.1 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2)基坑(槽)施工时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和集水坑。(3)在基坑(槽)边坡和桩孔边随意堆放弃土和建筑材料、工具等。(4)深基坑施工时支撑系统搭建不牢或失稳。(5)围墙(栏)一侧弃土堆放过高,致使围墙坍塌。(6)拆除旧建筑或围墙时,未按规定顺序拆除,而是采取底部掏挖后整体推倒。(7)施工机械作业和停放时距基坑(槽)边坡、桩孔太近。(8)雨季和春季解冻期施工时,缺乏对坑(槽)边和冬施墙体的检查和支撑加固。
1.2 应对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和培训。(2)施工前,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3)基坑开挖前必须做好降(排)水工作,并按规定采取支撑保护措施。(4)基坑(槽)边坡和桩孔边堆置弃土及各类建筑材料时,应按规定距离堆置。(5)坑(槽)壁支护模板应按规定加设立柱和纵横向水平支撑和剪刀撑,以确保其稳定性。(6)围墙(栏)一侧禁止堆放弃土;如因场地狭小不得已堆放时,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7)拆除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置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拆除建(构)筑物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或底部掏挖后再整体推倒。(8)各类施工机械距坑(槽)边和桩孔的距离,应根据机械重量、坑(槽)边坡和桩孔支护情况及土质等确定,但均不得小于1.5m。(9)雨季和春季解冻期施工时,应对坑(槽)边和去冬新砌墙体进行全面检查和支撑加固,确认排水畅通和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施工。
2 高处坠落事故
2.1 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贫血、心脏病、恐高症等。(2)施工人员不注意自我保护,如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在无围栏平台上操作等。(3)气候原因,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晕倒坠落,冬、雨季、霜冻脚手板打滑摔倒坠落等。(4)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材质差,或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5)垂直运输机具限位装置失灵,或带“病”工作。(6)洞口、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根本未设置。(7)井架吊篮违规载人上下;人货混装或超载。
2.2 应对措施
(1)对高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技能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上岗前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2)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作业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3)五级以上强风、浓雾、暴雨雪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雨雪天必须采取防冻、防寒、防滑措施,并随时将冰、霜、雪及积水清除;夏、秋高温季节,工地应避开中午最热时段施工,并设防暑降温饮品,谨防工人中暑。(4)购置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按规定安装稳妥、正确使用。(5)按规定设置洞口、临边的防护装置,并不定时检查其可靠性。(6)定期检查垂直运输机具钢丝绳和限位装置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7)严禁利用吊篮违规载人上下,杜绝人货混装超载。
3 物体打击事故
3.1 原因分析
(1)交叉作业时劳动组织不合理,未搭设防护设施。(2)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标志,被拆工程周围未设防护隔离栅。(3)揽风绳、地锚埋设不牢或缆风绳不合格。(4)起重吊装时,吊车司机未按“十不吊”规定执行。(5)违规从高处向下抛掷建材、杂物、垃圾、模板或向上抛递工具、零件和小件材料。(6)脚手架上材料过多、过高或码放不稳。
3.2 应对措施
(1)交叉作业时在垂直方向应错开操作;不能错开时应搭设防护棚。(2)拆除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并设警示标志,被拆工程周围应设防护隔离栅和警示牌。(3)揽风绳要确保质量;地锚应认真埋设牢固,确保安全。(4)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吊运材料要捆扎牢靠。(5)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模板、垃圾等;严禁向上抛递工具、零件等物料。(6)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应做到不超重、不超高、不乱堆乱放;脚手板外侧应设挡板。
4 触电事故
4.1 原因分析
(1)拟建建筑或脚手架距高压线太近,且未设防护装置。(2)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电闸箱、电动机械等安装不规范、无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3)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避雷装置。(4)电气工程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2 应对措施
(1)开工前应将高压线撤离至建筑或脚手架安全距离之外,并按规定架设好现场临时用电线路。(2)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对现场电气设备、电动机械、电闸箱等的安装和使用做到规范化,以杜绝触电事故发生。(3)加强对电气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建筑主体封顶后立即按规定设置防雷、避雷装置。(5)在潮湿、粉尘及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的现场,要分别使用密闭式或防爆型电气设备。(6)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对电线老化、绝缘失效的机电设备或线路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 机械伤害事故
5.1 原因分析
(1)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或带“病”工作。(2)机械高速转(移)动部分,如砂轮、齿轮、锯片、传动带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等,未设防护装置。(3)机械运转时,操作者将头、手伸进机械行程范围内,或戴手套在机械运转部位操作。(4)木工平刨无护手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具无断电保护器,起重机械未设置卷扬机行程限位器、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
5.2 应对措施
(1)安装机械设施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断电保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或带“病”工作。(2)机械操作手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3)对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消除机电设备的不安全因素,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4)操作工人严禁将头、手伸进机械运动部位;要检修必须先停电(机);严禁戴手套操作转动部位。
[责任编辑:邓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