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出于史,史由巫出:三代官僚体制渗透着巫觋文化的胎记
2015-09-29王洪军
王洪军
官出于史,史由巫出:三代官僚体制渗透着巫觋文化的胎记
王洪军
观射父所云重、黎“绝地天通”的故事,其重心在于讲述巫、觋、祝、宗及天、地、神、民、类物之五官的形成和发展。李零以为:“这一故事的主题是讲职官的起源,特别是史官的起源。”①确切地说,三代之前的职官起源于巫觋活动,即职官起源于宗教,起源于绝地天通之后天上与地下管理职能的划分,这种划分已经具备了五官的雏形。由于社会事务的急剧发展,到了周代,职官的划分更为细化,职责更为清晰,出现了庞大的官僚体系。
《尚书·君奭》载,周公对召公说:“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孔传:“伊尹为保衡。”②周公列举的七个商代名臣,保衡为伊尹,去其重,六个人至少有五个可以确认为巫,即伊尹、伊陟(伊尹之子)、臣扈、巫咸、巫贤。有学者以为甘盘也是巫③。晁福林的研究结论是:“周公所列作为辅佐商王的最主要的大臣名单,从伊尹直到甘盘,都有可能是兼任商王朝之大巫者”。④丁山断言商代中叶的政治是“神权政治”,它的依据是“卜辞所见咸戊、学戊,在《君奭》篇均称为巫咸、巫贤;《君奭》所称的伊陟、臣扈,在卜辞也称为陟戊、学戊;然则,卜辞所见以戊为号的名臣,在当时并是巫觋之流”⑤;“咸戊做了巫觋,而能治理王家,显见太戊时代不仅是神道设教,而且是一种神权政治”⑥。这一结论是不错的,然而仅以巫臣治政为理据,并不能让人十分的满意,结合陈梦家之王者既是政治领袖,又是群巫之长的观点,此一结论将会更有说服力。
《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讲述了古代官制的大致情况: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少皞氏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以云、火、水、龙、鸟名官,这是图通崇拜的结果。有是官与否我们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其为后世祥瑞思想的直接来源。马端临分析职官的建立时说:“陶唐氏以前之官,所治者天事也。……太古洪荒,步占之法未立。天道幽远,非有神圣之德者,不足以知之。而位天地,育万物,定四时,成岁功,乃君相职业一大事。”⑦尧以前的职官主要是观测天象、确立时序,与《周易》所说的仰观俯察情境相类,非神人、圣人不能任其事,所以巫觋发展的最高层次就是变成行政领袖,陈来总结说:“夏以前是巫觋时代。”⑧也就是说,三代以前的社会生活充满了巫术,三代政治的性质无非是巫术政治,如果有职官的设置,也是巫官。
“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随着社会生活的丰富,以及私有化的发达,由巫觋转化而来的君长,必须面对复杂的宗族或者邦国事物,职能由天上转到地上,由悦神转向治民,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颛顼时代不得不“为民师而命以民事”,绝地天通的改革成果,即出现了“天、地、神、民、类物之官”之五官。颛顼的五官系统,在传世文献里还是有迹可循的。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晋国太史蔡墨云:“五行之官是为五官。”即木正句芒,火正祝融,金正蓐收,水正玄冥,土正后土。而五官系统的确立,蔡墨作如是说:“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犂,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⑨”五行体系的官制系统已经非常清晰:木正重为句芒为春官,火正犂为祝融为夏官,金正该为蓐收为秋官,水正修、熙为玄冥为冬官,土正句龙为后土为中官。这是先儒意识里三代以前的官制体系。《礼记·曲礼》载:“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宼。”此六官,或五官,郑玄认为,“此盖殷时制”⑩。“士,为狱官之长”⑪,司士系刑官,职掌典狱。周代六官无司士之职。司士别属于司马,职能已经转移。《礼记·王制》载:“天子三公九卿。”三公为太师、太傅、太保。《周礼》分设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加之少师、少傅、少保三卿,构成了传统意义上的九卿。天、地、春、夏、秋、冬之官,是周人根据职官的重要性而进行的一种排序,并不是天官管天,地官管地。颜师古谓:“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邦礼,司马掌邦政,司冦掌邦禁,司空掌邦土也。”⑫《尚书·舜典》记,舜封官建职:禹平治水土,故为司空;契敬敷五教,故为司徒;弃播时百谷,故为后稷;皋陶治理刑狱,故为士;垂总理百工,故为共工;伯夷职掌祭祀,故为秩宗。这些都是切近民事之官,属理天地四时。同时,《尧典》的职官设计有后人改造的痕迹,并不能真正说明那个时代已经有如此体系的官制体系。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记,“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杜注:“祝融,高辛氏之火正,楚之远祖也。鬻熊,祝融之十二世孙。夔,楚之别封。故亦世绍其祀。”“熊摰,楚嫡子,有疾不得嗣位,故别封为夔子。”⑬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是无礼的行为,引发了楚人的不满。《史记·楚世家》载:“高阳(颛顼)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氏居火正,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⑭《国语·楚语》记载的绝地通天,即为“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少皞氏四叔之重,为句芒,为木正;颛顼氏有子曰犂,为祝融,为火正。可以这样理解,木正(南正)重为重,而火正(北正)犁,为重黎。五行之木正(南正)重为句芒为春官,于《周礼》则为宗伯,掌理祭祀鬼神;五行之火正(北正)犂为祝融为夏官,于《周礼》则为地官司徒,掌理土地、人民。《周礼》的夏官恰恰是司马。明乎此,司马迁的自叙传可以得到非常合理的解释。“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⑮北正亦作火正。司马氏系火正犁,即《楚世家》所称的重黎之后。“重黎氏世序天地”,别为司马氏。《周礼》的司马掌军旅,故云“失其守”。
《左传》襄公九年载:“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邱,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⑯帝尧时代的火正为阏伯。那么,阏伯又是何人呢?《左传》昭公元年,子产云:“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杜预注:“商丘,宋地,主祀辰星。辰,大火也。”“商人,汤先相土封商丘,因阏伯故国,祀辰星。”⑰高辛氏为帝喾,其子阏伯迁居商丘,主祀辰星。阏伯的后裔相土,因袭其旧,故辰星又称为商星。宋为商人的后裔,武王封之于“阏伯之墟”,即大辰之虚。商人先祖为火正,即主大火,辰星即大火星。
古者建国历官,必以为受天之命,传之先祖,于是累世传其业,子孙固守其职,并以“世世无失职”为荣耀。《左传》昭公八年,史赵言:“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使祀虞帝。”⑱此谓世绍其业,世官制度的本源也在于此。关于国土,孟子以为必须“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效死勿去”⑲,从祭祀的角度看,“天子之子当封为王者后,以祀其受命之祖”⑳,所以,武王克殷,挺进朝歌,“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㉑根据职官世守和封先王后裔的古代文化传统,颛顼氏之子火正黎,楚人的先祖重黎为火正,高辛氏帝喾之子阏伯为火正,司马迁先祖重黎,当为一个传说的不同分化,商、楚的渊源极深。重、黎为大巫已经毫无疑义,商、楚巫风盛行其传统由来已久。而司马氏的天官世守犹可说明,史学孕育于巫觋,脱胎于巫觋,“中国的巫,当其跨入夏商周三代以后,便以史官的身份出现。巫术知识和技能也随之扩大为神事、占卜、预言,并以之为王事服务,为国家的祭祀与军事、政治活动服务了。凡祭祀典礼,歌宗颂祖,无不显示出史官的本事。这又是中国的巫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个发展。因此,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巫的高层职务以入史官为其归宿。”㉒
《礼记·礼运》:“王前巫而后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这是周代政治体制的空间布局和政治架构。王前为巫,说明巫是周代政治的拥慧先驱。李宗侗认为,政权是由教权转化而来的,“由巫进而为王,再由王分化出巫来”,“不止君出于巫,即等差化后的官吏亦多出于巫。”㉓王是否再分化出巫来,我们姑且不论,官吏多出于巫却是颇为通行的观点。陈梦家研究的结果与此大致相同:“由巫而史,而为王者的行政官吏。”㉔张光直的观点具有补充说明的意义,他认为:“伊尹的儿子伊陟为帝太戊解释祥桑一暮大拱的意义,而武丁相傅说为武丁解释雉鸟飞于鼎耳,这都是巫师一类人物的本事。可能商代专职的巫才称巫,而王室官吏虽有巫的本事却不称巫。”㉕
《大戴礼记·保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这样的图景:成王年幼居中,壁立四辅。道者立于前——周公,充者立于左——太公,弼者立于右——召公,承者立于后——史佚。㉖《尚书大传》亦曰:“道是周公也,克是太公也,弼是召公也,丞是史佚也,故成王中立而听朝,则四圣而维之。”㉗克系充之误。周公居前,前为巫,周公就是不称为巫的大巫。周公多次言曰:“文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即命”(《尚书·大诰》),“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尚书·金縢》),“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于神”(《史记·鲁周公世家》)都说明周公本身的巫觋特质。不仅如是,新近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一辑《耆夜》载,周武王八年征(旨耳)得胜还朝,君臣夜饮太室,“周公或夜爵酬王,作祝诵一终。”㉘《周礼》有顺祝、年祝、吉祝、化祝、瑞祝、筴祝等六祝,六祝之辞为大祝的职掌,目的是“事鬼神祇,祈福祥,求永贞”。显然,周公掌握六祝之辞,周公是大巫也就没有异议了。
立于成王后方者,恰恰是被司马迁称为“传天数者”的史佚。《史记·天官书》载:“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周室,史佚、苌弘。”㉙“传天数者”,就是观察天象以其指导政治及社会生活,体现了先民早期的天人合一思想的渊源。其所来由,是由通天之巫的巫术所发展来的,天象的变化是其验证神通的科学依据,所以古天文学来自于巫觋的观天测地经验,以《归藏》、《连山》、《周易》为巫觋之书之术并不脱离实际。由大巫发展而来的行政官吏,掌握着巫觋的知识,根据巫觋的政治及社会经验,帮助君王管理国家事务,巫觋的职能逐渐萎缩,政治职能强化,最终脱掉了巫觋的外壳,集中在君王的身边,成为新型的职官而发挥新的政治职能。周成王前巫而后史的空间安排,传递出三代政治思想的连续性。从本质上讲,三代巫觋政治的神秘性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而是在惯性的无意识地继承。
与巫觋联系最为紧密,并且是有文献可凭依的是史官的分化。《巽》九二“用史巫纷若”,孔颖达注:“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陈梦家认为:殷商时代的“史、卿史、御史似皆主祭祀之事。”㉚他认为,在商代,史职与巫职混而不分。“祝既是巫,故‘祝史’‘巫史’皆是巫也,而史亦巫也。”(31)研究者普遍认为,在巫风盛行的商代,已经出现了史官,其后巫史逐渐分离。罗振玉在殷墟出土的甲骨上发现了史字,然而对于史的职掌我们已经无法确知,仅能从甲骨卜辞、传世文献的只言片语中勾勒出大致的轮廓。根据甲骨卜辞的记载,陈梦家总结殷商的史官有尹、多尹、乍册、卜、多卜、工、多任务、史(包括北史、卿史、御史)、吏等,认为“乍册、尹、史三种官名是同类的”,“史、卿史、御史似皆主祭祀之事”。(32)在与此相关问题研究中,陈梦家分析说:“卜辞卜史祝三者权分尚混合,而卜史预卜风雨休咎,又为王占梦,其事皆巫事而皆掌之于卜史。《周礼》将古之巫事分任于若干官:舞师、旄人、钥师、钥章、鞮鞻氏等为主舞之官;大卜、龟人、占人、筮人为占卜之官;占梦为占梦之官;大祝、丧祝、甸祝、诅祝为祝;司巫、男巫、女巫为巫;大史、小史为史;而方相氏为驱鬼之官:其职于古统掌于巫。”(33)关于史是由巫演变而来的论断,相关的研究者的意见是一致的。戴君仁以为:“巫和史本是一类人,可能最早只是一种人,巫之能书者,即别谓之史。”(34)沈刚伯论曰:“盖远古之时,除了巫,便别无知识分子,能写字的史当然是巫了。不过群巫之中,各有特长,因而分成医、卜、祝、史这种专门职业。”(35)胡念贻也指出:“古代最早巫史不分,其后祝宗卜史职掌也多相近。”(36)其中,以王国维的论述最为精彩:“古之官名多由史出,殷周间王室执政之官,经传作卿士,而毛公鼎、小子师敦、番生敦作卿事,殷墟卜辞作卿史,是卿士本名史也。又天子诸侯之执政,通称御事,而殷墟卜辞则称御史,是御事亦名史也。又古之六卿,《书·甘誓》谓之六事,司徒、司马、司空,《诗·小雅》谓之三事,又谓之三有事,《春秋左氏传》谓之三吏,此皆大官之称事若吏即称史者也。”(37)
范文澜先生概括商代巫史的作用说:“巫史都代表鬼神发言,指导国家政治和国王行动;巫偏重鬼神,史偏重人事。巫能歌舞音乐与医治疾病,代鬼神发言主要用筮法。史能记人事,观天象,熟悉旧典,代鬼神发言主要用卜(龟)法。国王事无大小,都得请鬼神指导,也就是必须得到巫史指导才能行动。”(38)通过仔细的分析我们会发现,随着社会事务的繁复以及社会生活的丰富,巫史官衍化出史官,次第衍生出卿士。社会层级较低产物的巫,其职能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逐渐被卿士所瓜分,并且后来者居上,巫最终由大传统而跌入小传统。“祝宗卜史一出,则巫道不行,但巫和祝宗卜史曾长期较量,最后是祝宗卜史占了上风。”其最终的结果是,巫觋逐渐淡出了周代以降的政治生活,即由宗教变成流俗,由庙堂堕入民间,并在民间以大众普遍接受的形式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150025)】
①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
②孔颖达《尚书正义》卷十六,《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3页。
③张光直称:“陈炳良据《新唐书》载吉尔吉斯语称巫为甘,建议殷相甘盘也为巫”,见《商代的巫与巫术》,《中国青铜时代》,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57页。
④晁福林《商代的巫与巫术》,《学术月刊》,1996年第10期。
⑤⑥丁山《传说时代的王号与传统》,《商周史料考证》,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61、56页。
⑦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35页。
⑧陈来《古代的宗教和伦理》,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页。
⑨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三,《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24页。
⑩孔颖达《礼记正义》卷四,《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61页。
⑪⑫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卷十九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723、724页。
⑬孔颖达等《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六,《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21页。
⑭司马迁《史记·楚世家》卷四十,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689页。
⑮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卷一百三十,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285页。
⑯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41页。
⑰孔颖达等《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一,《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23页。
⑱孔颖达等《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四,《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53页。
⑲孙奭《孟子注疏》卷二下,《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82页。
⑳孔颖达等《礼记正义》卷三十二,《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96页。
㉑孔颖达等《礼记正义》卷三十九,《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2页。
㉒张紫晨《中国巫术》,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8页。
㉓李宗侗《中国古代社会史》,华冈出版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119页。
㉔(31)(33)陈梦家《商代的神话与巫术》,《燕京学报》,1936年第20期,第535、5345、34页。
㉕张光直《商代的巫与巫术》,《中国青铜时代》,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57页。
㉖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卷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4页。
㉗《尚书大传》附孙之騄《尚书大传补遗》,《四库全书》本,第6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21页。
㉘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150页。
㉙司马迁《史记·天官书》卷二十七,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343页。
㉚(32)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20、518-520页。
(34)戴君仁《释“史”》,杜维运、黄进兴《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第一册,华世出版社1976年版,第28-29页。
(35)沈刚伯《说“史”》,杜维运、黄进兴《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第一册,华世出版社1976年版,第9页。
(36)胡念贻《先秦文学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34页。
(37)王国维《释史》,《观堂集林》卷六,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69-270页。
(38)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8页。
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谶纬与汉代文艺思想研究”(编号:10YJA751074)阶段性研究成果;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谶纬与古代诗学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11Bzw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