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作范文要妙用
2015-09-25邵龙霞
邵龙霞
在校习作公开课上,笔者执教五年级学生“写一个自己喜欢或崇拜的人”,课上援引了范文《我的妈妈是傻瓜》。课上完一周后,学校中心教研组组织了一次“习作指导是否需要范文”的主题研讨。在研讨过程中,一部分老师认为,习作指导最好不用范文引路,另一部分老师则认为,要让儿童与范文成为好朋友。笔者从课堂的实际效果、学生的心理需求等角度考虑,认为习作指导中提供适合儿童阅读、模仿的范文有一定的益处,好的范文能让儿童从中受到启发,拓展思路,习得写作技巧,储备写作技能。
一、 以范文激发自由表达
部分教师认为,新《课标》提出“要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所以,他们排斥使用范文,认为习作范文的出现,“强行绑架了学生的思维”。还有一部分教师认为,小学生的写作需要创造性,但小学生的习作刚刚起步,其语言、结构等需要从模仿开始,学生习得一定的写作方法后方能有所创造。另外,从读到写,读写互动符合儿童认知发展规律,符合儿童学习写作的心理。笔者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模仿”与“创造”是一对兄弟,有了模仿,才能生发创新。古今文坛有很多关于“模仿”的佳话,传说崔颢登临黄鹤楼,写下千古绝句:“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李白看到崔颢的诗,特别欣赏,便模仿写了一首《登金陵凤凰台》:“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在仿其诗意中自有创见,也成为流传千古的一首诗。对于儿童来说,更要借助范文“吸收”一定的写作技巧,然后才能开出自由表达的花朵。
苏教版小语教材在很多习作单元都安排了范文,遵循的是儿童写作教学的认知规律,因为模仿是儿童习作的心理需要,也是教学的必要手段。故笔者认为,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有创意的表达”依然可以从范文开始。
二、 以范文触发感悟
反对使用范文的G老师曾在笔者上完课后,也拿着笔者提供的范文,在他的班级朗读后,布置了“我的妈妈是________”的周记,结果十八个学生的题目都跟家务有关。出现这样的状况,原因有两点:1. G老师已经明确了周记题目是写妈妈。2. G老师只泛泛提出要求“学习范文那样写出特别之处”。所谓的“写出特别之处”究竟是指什么?其实,我在教学时是通过这两个问题来进行引导的:1. 文章中的“傻瓜”妈妈真的很“傻”吗?你认为小女孩的习作凭什么赢得了大家的笑容、泪水和掌声?(这一问题是让学生了解:打动我们的其实是真情,有了真情,文章才会“特别”)2. 这是一篇写妈妈的文章,你觉得它的特别之处在哪里?(这一问题主要引导学生发现这篇文章的特别之处:题目有趣,发生在妈妈身上的事情很有意思等)有了这样的铺垫,我让学生在写法上要紧跟范文,而在内容上要拓展开来。学生的习作可谓精彩纷呈,有学生写到班级里的任课老师,请看下面一个片段:
陈老师是“飞毛手”
这世上有飞毛腿,你可知还有“飞毛手”!教我们数学的陈老师可是这门功夫的“一代宗师”。一次数学课上,我们又与陈老师比计算速度。每个人都好胜心切,“鬼画符”一样写了起来。可陈老师却不慌不忙,让我们先做。我们埋头苦算,一阵轻风吹过,我偷眼一瞄,只见陈老师的右手在黑板上“疾驰”,三下五除二,计算题就全做好了。陈老师吹了吹手上的粉笔灰,气定神闲地望着我们。我们输得心服口服,甘拜下风啊。
这样活泼泼的语言,这样有意思的文字,你能说这不是创造性的表达?由此可见,范文没有错,关键是教师的引导策略。教师要能借助范文,设计贴近学生的话题与他们进行探讨,让学生从范文这一“例子”中习得一定的表达技巧,并引发学生的感悟,让他们有话可说,有话想说,有话会说。
三、 妙用习作范文
部分老师在研讨中特别声明:范文能不使用就不使用,必须要使用,那就谨慎使用。在他们眼里,范文成了束缚学生思维的枷锁,成了一颗危险的“定时炸弹”。而笔者认为,小学写作教学中应该使用范文,但要做到善用、妙用。首先,范文的选择要精当。范文要具有可模仿性、趣味性,能在语言、构思、人物形象的塑造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帮助。其次,范文探讨的话题要符合儿童的实际状况,能诱发儿童的表达欲望,并能教给他们一定的写作技巧。《我的妈妈是傻瓜》这篇文章情真意切,表达不落俗套,故受到很多孩子乃至大人的喜欢。《我的妈妈是傻瓜》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这是孩子真实的表达,她没有写妈妈如何漂亮,也没有写妈妈任何惊人的举动,她的妈妈很普通,做家务时会手忙脚乱。可是,这才是生活中真实的妈妈,小作者是用“真实的表达”来征服读者。
总之,小学阶段的写作教学要实现“缓坡而上”,给学生提供优质的范文,触发、拓宽学生的联想,让他们获得一点一滴的写作技巧是必须的。所以,范文不是要“慎用”,而是要“妙用”!
(作者单位:高邮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