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5-09-25马良秀
马良秀
摘要:随着我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推进,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冒领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流失,而且还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危害着社会的公正和谐。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的,资格认证工作的目的是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态,防止发生养老金被冒领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由于资金、技术方面的原因,我国目前各省份采用的认证方式大多比较落后,且不利于操作。资格认证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根据长期的基层工作经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 问题;解决对策
一、养老金资格认证现状
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开展的对象有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参加企业社保的离退休人员、参加城乡居民保的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原单位联系较紧密,所以容易掌握。参加城乡居民保的退休人员待遇较低,且丧葬补助费相对较高,主动骗保行为发生较少,即使有发生金额也较少。所以本文主要论述参加企业社保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一般来说,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制度主要采取日常认证与集中认证、普遍认证与重点认证、参保单位认证与市级社会保险机构核查结合等方式进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每年至少认证一次,其中异地居住人员、患有疾病人员、70岁以上高龄人员为重点认证人员。目前,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主要区分两种人群,一种是在本市居住人员,一种是异地人员的认证,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方法。
(一)本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
资格认证
由离退休人员带着身份证、退休存折等到单位或档案寄存单位进行面对面认证,并填写《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登记表》。
2012年,武夷山市企业离退休人员5904人,其中本地认证方式5620人。2013年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6285人,其中本地认证方式 5991人。2014年,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6620人,其中采取本地认证方式6304人。
(二)异地居住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各地采用的异地认证的方式比较多,其中有:
第一种方式是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本人需附近期照片一张,要求照片上必须有日历牌上显示的日期,并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被调查人生存状况,加盖公章后,由退休人员寄到经办机构。
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手机或计算机网络系统,用网络视频、人脸建模、指纹采集系统等方式进行生存认证。
(三)各种异地认证方式的优缺点:
第一种认证方式易操作,生存认证方式手段落后,且需要异地村(居)配合才能有效认证,认证效果差,容易产生无效证明。且认证方式不够人性化,容易让离退休人员有抵触。另外长期游玩在外、出行不便的退休人员存在认证困难。
第二种利用高科技进行认证,操作方便,认证方式容易让离退休人员接受,且效果明显能够即时认证,不易产生虚假认证。但是需要投入资金量大,原始数据录入也需大量人力物力。
武夷山市目前采用还是第一种资格认证方式,认证方式相对落后,从长期以来的认证情况来看,本市的认证方式和认证工作的组织手段都存在不足,难以满足社会的发展形势需要。
2012年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异地认证方式284人。2013年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异地认证方式294人。2014年,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异地认证方式316人。
二、养老金资格认证处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确认离退休人员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后,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对限定期限内没有参加生存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将暂时发放其养老金,待参加认证登记后恢复并补发其养老金。退休人员发生死亡、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分别做出停发、暂时停发、补发并恢复发放养老金的处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养老金资格认证存在问
(一)不能杜绝冒领养老金的问题发生。社会保障金管理体制方面的不完善,有关部门之间不协调、惩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让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未能杜绝冒领行为的发生。
(二)资格认证工作手段方面,各地存在不平衡。有的地方采用的认证方式科学简便,退休人员容易接受,效果也便捷有效。有的地方认证形式单一且手段落后,经办机构队伍人员少,缺少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认证工作比较被动。
(三)离退休人员对一些落后的资格认证方式有抵触情绪。老年人普遍对死亡比较忌讳,如要他们在《生存认证登记表》上签字等方式来证明自己健在,让不少的离退休人员不满,容易产生抵触情绪。
(四)近年来,连续多年增调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人均养老金水平较高,例如:2014年武夷山市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已达1826.22元/月,对冒领行为产生具有一定的诱惑力,让冒领者有足够的动机去做虚假认证。
四、养老金资格认证解决对策
(一)要加大对“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进行了定性,已将“骗保”纳入刑法,解决了原来对处罚骗保者的手段和力度都欠缺问题,这是对近年来骗取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金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作的最有力的回击。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保窗口优势,将“骗保”入刑宣传出去,营造高压氛围。社保行政部门追回保险金等行政处理的同时,对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以起到惩处违法者、教育旁观者、震慑企图以身试法者的作用。
(二)加强协调,促进各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形成资源合力优势。投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专项经费,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平台上,协调民政、公安、医疗等部门信息优势 ,在民政、公安、医院、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建立数据连接,每月将死亡人员情况和注销户口情况做数据共享。通过数据的比对,省去其他资格认证方式中繁琐的采集工作,以解决长期卧病在床、出游在外人员认证不便的问题,有效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营造社会监督环境。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对冒领者的查处情况进行报道,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 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对举报他人冒领养老金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度。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可以促进村(居)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与离退休人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态,进而从根本上杜绝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
(作者单位:福建省武夷山市企业退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