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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辛尼雅的效用功能

2015-09-22朱也旷

山花 2015年17期
关键词:阿克契诃夫人性

朱也旷

1

在契诃夫如星河般灿烂的小说群中,《在峡谷里》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悖反地位:一方面它被选入很多契诃夫的小说选本——早在1918年即出现在一个英译选本中;另一方面对它的认识又是那么的表面化和概念化,迄今未见一篇深刻的评论。契诃夫自己认为这个小说“写得很怪”,怪在哪里,却又语焉不详。2004年英国作家威廉·博伊德(William Boyd)出了一个选集,开列了他所认为的“十大现代短篇”,《在峡谷里》与博尔赫斯的《博闻强记的富内斯》、纳博科夫的《雅尔塔的春天》、乔伊斯的《死者》等一并入选,似乎再次验证了这种尴尬局面。

契诃夫真正关注社会现实的小说并不多,《农民》和《在峡谷里》是介入这一题材的仅有的两个中篇小说(按照国外的标准,其实是篇幅较长的短篇小说)。前者反映了俄罗斯农民的生存状态和悲惨处境,后者尽管也涉及到农民的处境,但主要描绘的是资本主义在俄罗斯落后的农村地区的萌芽。

小市民或富农分子老崔布金一家是整个小说的中心枢纽,是各条线索和各种人物的交汇点。老崔布金有两个儿子,分别娶了两个俊俏的媳妇,丽巴和阿克辛尼雅。阿克辛尼雅烫死了丽巴的儿子尼基福尔,夺取了老崔布金留给孙子的地产,然后把丽巴赶回了娘家(丽巴的丈夫下狱了),最后甚至将崔布金本人也赶出了家门。与此同时,她的各项营生也越来越红火。在当地,她渐渐地成了一个很有势力的人。

故事大体上就是这样的。契诃夫被很多人尊为现代短篇小说之父,小说往往以情节淡化著称。《在峡谷里》也有这个特点,但并不典型,至少不如《带阁楼的房子》《主教》等小说典型,因为在纷繁的事件中有一条像动脉般凸显的情节发展线索,即阿克辛尼雅不择手段的发迹过程。小说之所以受到较广泛的关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有这么一条较为清晰的线索,就在于这个plot-driven;同样也是这个原因,使它在理解上易于误入歧途,因为理解整个小说的关键不在于故事或情节本身。

小说虽然有众多的人物,但最重要的人物只有两个,即老崔布金的大儿媳丽巴和小儿媳阿克辛尼雅,其中又以后者居绝对支配地位。可以这样说,理解了阿克辛尼雅,就理解了这部小说,因为她是解开小说何以写得很怪的一把钥匙。与善良、胆怯、软弱、虔诚的丽巴相比,阿克辛尼雅几乎是一个完全对立的形象。按照一种简单而过时的两分法,甚至可以把她直接划到坏人的行列中。很多作家都采用过人物对比的手法,这种手法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索福克勒斯和荷马那里。索福克勒斯是古代善于运用这种手法的重要作家,在他的戏剧中,通常存在着广泛的人物对比关系。但就某一对人物而言,人物对比通常发生在某一方面或者少数几个方面,例如《安提戈涅》中的安提戈涅/伊斯墨涅,大致可以归结为理想/世俗、坚强/随和等两个方面。同时代作家如屠格涅夫、托尔斯泰等对人物对比的手法也是非常重视的。但在契诃夫的小说中,这种手法并不常见,并不是因为他不善于或没有这个能力,契诃夫主要是写短篇小说的,篇幅上的限制使得这种手法缺乏足够的腾挪空间。不过我以为,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他的小说原则决定的。契诃夫的小说原则使他所描述的人性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为我们所熟悉的人性,通常无所谓好人与坏人。他也处理极端的人性,但他通常处理的是钟形曲线的中间部分(如果对人性也可以作定量统计的话,必定存在这样一个钟形曲线),而人物对比的手法却需要鲜明的甚至极端的人性。

然而《在峡谷里》却是一个例外,尽管人物对比手法主要体现在阿克辛尼雅/丽巴这一对人物那里,但这种对比要远远超过索福克勒斯,它是全方位的,高反差的,而不是在一两个方面,差别也不是一星半点(当然,这种高反差使她们都越出了钟形曲线的中间部分)。对于丽巴身上的每一个特征,阿克辛尼雅几乎都有一个相反的特征与之对应;甚至在性吸引力上也是如此,丽巴是一个“乳房还看不大出来”的小姑娘,对如何挑逗男人一无所知,而阿克辛尼雅却使很多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作者在描写这两个人物时,也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对丽巴的形象刻画基本以静态为主,而对阿克辛尼雅的形象刻画则以动态为主。在小说中,阿克辛尼雅的第一次亮相是这样的:

阿克辛尼雅是个相貌俊俏、身材匀称的女人,遇到节日总要戴上帽子,撑起阳伞。她起床早,上床迟,成天价提着裙子,跑来跑去,弄得钥匙叮当响,忽而到谷仓去,忽而到地窑去,忽而到小铺去,老崔布金高兴地瞧着她,眼睛发亮。[1]

阿克辛尼雅或许是契诃夫所有小说中刻画得最充分、最细致的人物。作者还从来没有从如此多的角度和侧面倾力打造一个人物,就连一些细小的场合,也会顺便捎上一笔。在小说的第三章,在对她电光般闪现的舞姿稍作描写后,作者又做了较多的静态描写:

阿克辛尼雅生着天真的灰眼睛,那对眼睛难得眨巴一下。她脸上老是带着天真的笑容。她那对难得眨巴的眼睛、长脖子上的小脑袋、苗条的身材,都有点蛇的样子;再加上绿色的衣服,黄色的前胸,唇边露出的微笑,看上去活像春天从嫩嫩的黑麦田里挺直身子,昂起头来瞧着行人的一条毒蛇。[2]

契诃夫研究专家叶尔米洛夫注意到了这个人物的外表与内心的巨大差异,并试图解释契诃夫为何赋予她这样一个美丽的外表:

作者既让读者感到了阿克辛尼雅外貌上全部迷人的力量,感到了她那种高傲、震慑人心的美丽,又让人不能不厌恶这副假面具下面隐藏着的琐碎的、凶残的、寄生的兽性,使人对于阿克辛尼雅的妩媚本身也感到厌恶了。……外貌的美必须和内在的、道德的美融合在一起,如果它变成了一袭掩盖丑恶灵魂的外衣,它就侮辱了人的神圣的感觉,就意味着对人性的根本基础的嘲弄。这样的美是丑恶的:它愈美,就愈使人厌恶。[3]

假如这位阿克辛尼雅就在我们身边,她肯定会使部分人士厌恶,不过也难保我们中的一些人不会成为小说中的邮政局长和火车站长。作为小说中的人物,她首先是一个艺术形象,一件艺术品。或许她的所作所为的确“侮辱了人的神圣感觉”,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人性的根本基础的嘲弄。

2

人类的傲慢自大使其很容易地把自身的坏毛病推到其他种类身上,而把好的品质完全归功于自己。例如把人类之间的杀戮、争斗称为兽性,把友谊、同情、关爱称为人性。而对人类这个庞大的集合体所作的最热烈的赞美则理应出自最伟大的作家之口: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4]

一个写出《李尔王》《麦克白》等悲剧的人对人性的另一面自然有着非比寻常的理解和体验,他怎么会说出如此截然不同的话来呢?在《雅典的泰门》中,他还借那位落魄的雅典富豪之口恶毒诅咒过人类呢。

不过,既然可以借别人的口诅咒人类,也不妨用同样的手法发表完全相左的观点。毕竟这也代表一种看法。这一回,莎士比亚找上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不过,那位雅典的泰门先生是真心地说人类的坏话,而这位丹麦的哈姆雷特先生在说好话时连三心二意也做不到。把它作为对人类最热烈的赞美是最典型的断章取义的结果,因为在这之前,哈姆雷特表白了自己处于怎样一种百无聊赖的心境(“我近来不知什么缘故,一点兴致都提不起来……”),而在这段话之后,紧接着他又讲了以下的话:

可是在我看来,这个泥土塑成的生命算得了什么?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不,连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5]

赞美诗像三明治的馅儿一样被巧妙地夹在了中间,且这种言辞是来自一个厌倦人类、思想与行动相脱节的人,仅此一点就构成了绝妙的讽刺!莎士比亚的过人之处由此可见一斑。然而这并不妨碍很多万物之灵长去引用它,且上升到人文主义的高度——呵呵,这可是莎士比亚说的!

对于达尔文之前的学者,莎士比亚的赞美——姑且这样说——却是非常有道理的。例如早期的进化论者拉马克就认为,自然界的生命存在一系列由低级到高级的阶梯,而人类则傲然站立在阶梯的最高处。人类乃是自然的杰作,是大自然在这个星球上能够制造的最卓越产品的最高限度。

今天的生物学家普遍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人类跟蚂蚁、臭虫等现有的生物一样,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都是经过大自然亿万年来自然选择(自然选择是达尔文理论的核心)的结果。从这个角度说,人类跟蚂蚁是平等的。当然,人类肯定比微生物或者蚂蚁复杂,在组织上比它们高级,但是,在道德上却并不一定比它们高尚多少。

达尔文也是第一个以进化的眼光来看待人性(包括人类道德)的科学家。由于意识到自己的观点很不合时宜,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表述时便格外小心。这种小心在其著作《人类的由来》的总结部分也反映了出来。他首先对人类大大地谄媚了一番,最后才“顺便”带出一句他真正想要说的话:

人是从某种在组织上比较低级的形态传下来的,我抱憾地想到,对许多人来说,这将是不合胃口的。……不过我以为我们总得承认,人,尽管有他的一切华贵的品质,有他高度的同情心,能怜悯到最为下贱的人,有他的慈爱,惠泽所及,不仅是其他的人,而且是最卑微的有生之物,有他的上帝一般的智慧,能探索奥秘,而窥测到太阳系的运行和组织——有这一切一切的崇高本领,然而在他的躯干上面,仍然保留着出身于寒微的永不磨灭的烙印。[6]

我们可以把达尔文对人类的誉词看成是对莎士比亚“灵长说”的一种翻译——翻译成科学家冷静而严谨的语言。由于进化论不仅与微生物、动植物有关,也与人类有关,因此达尔文的观点进入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并衍生出种种学说包括胡说八道在内,便成了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其中以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最大,最知名,最混乱,后来的名声也最不好。在社会达尔文主义中,最基本的信条是绝对的利己主义以及对无情的生存竞争的服膺。自然选择对人类社会也同样有效。按照19世纪美国社会学家萨姆纳(W.G.Sumner)的观点,如果有人在路边倒下了,就不应该觉得有什么遗憾。百万富翁也是自然选择的产物,自然选择作用于整个人类,将适合做某些事的人从中挑选出来。

3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达尔文主义蒙上了为纳粹的种族灭绝政策提供依据或借口的阴影,名声坏到了极点。1975年,当哈佛大学生物学教授威尔逊(E.O.Wilson)在《新的综合》中提出社会生物学的概念时,一些人便认为这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改头换面。威尔逊也因此一度声名狼藉。不过在经受过最初的误解和考验后,社会生物学开始获得了较多的支持。最近十数年间,来自行为遗传学和神经生物学的一些研究对它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不过最著名的支持者依然是最初的盟友、同为动物学家的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1976年,道金斯发表了轰动一时的著作《自私的基因》,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这位达尔文危险的信徒又在《盲目的钟表匠》《伊甸园之河》等著作中强化了自己的观点。

在《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将“出身于寒微的永不磨灭的烙印”一直追溯到生命最寒微的阶段——30至40亿年前地球上形成原始生命的原始海洋(即“原始汤”)中。在以亿年为单位的漫长岁月中,有一天偶然出现了一个能复制自己的非凡的分子——所谓的复制基因,生命的起源才拉开了最初的帷幕。在这个阶段,原始生命的惟一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复制自己,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为不能够复制自己的生命,或者复制能力不够强的生命,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因此凡是经过自然选择留存下来的基因必定是自私的,自“原始汤”中即是如此。

道金斯认为,自然界的每个生命个体都是一台“生存机器”。他以猎豹为例说,它身上的每一个部件,它的牙齿、爪、眼、鼻、腿部肌肉、脊柱和大脑,全都是被精确设计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消灭瞪羚。这是猎豹被增至最大的功能。为了说明这一特征,道金斯借用了一个微观经济学术语——效用功能,认为这就是猎豹的效用功能(Utility Function)。至于瞪羚,它身上的每一个部件也是被精确设计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逃脱猎豹的追捕。“仿佛猎豹是由一位上帝设计的,瞪羚是由另一位与之竞争的上帝设计的。”当然,这两位上帝其实是同一尊神,这尊神不是别的,正是在社会生物学中居至高无上地位的“自然选择”。

在达尔文那里,自然选择的对象是生物个体;而到了道金斯那里,自然选择的对象则是寄寓于个体亦即“生存机器”中的基因或DNA序列。以这种“基因的眼光”去理解自然界的生命体,道金斯认为,它们真正的、被增至最大的效用功能就是维持DNA的存在。因此,在猎豹体内的DNA序列就是通过精确设计猎豹身上的每一个部件去杀死瞪羚,从而使其DNA序列的存在达到最大;而在瞪羚体内的DNA序列则通过促成相反的结果,以增加它们的生存机会。

4

在文学作品中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之辈可谓多如牛毛,惟独这个阿克辛尼雅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仅仅是因为她是一对“矛盾”——外在的美与内心丑恶的结合体吗?须知在文学作品中,这样的人一点也不罕见。

在我看来,阿克辛尼雅的奇异之处在于,无论是外在的美还是内心的丑恶,都服务于一个功能,即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这是契诃夫设计这个人物时的一个根本出发点。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她的外在的美和内心的丑恶其实并无矛盾。它们是统一的,尽管是统一在道德水准线之下。在小说中,阿克辛尼雅最大的恶行是烫死了丽巴的孩子,促使她这么做的原因是,老崔布金立了一个遗嘱,将一块地送给了丽巴的孩子,这块地并非空白,上面有阿克辛尼雅盖的砖厂。也就是说,阿克辛尼雅是为了攫取一项很关键的利益而实施她的罪恶的。

不过给读者留下更深印象的却非她的恶行,而是她的“全部迷人的力量”。按照达尔文进化论的观点,雄孔雀的美丽羽毛或者热带礁鱼色彩斑斓的鳞片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目的是为了获取性选择的优势,这种优势将使其自身的DNA最大限度地流传下去。小说中的阿克辛尼雅既拥有又懂得利用自己在性选择方面的优势。她和村子里最有势力的家族——赫雷明兄弟中的一个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就是一个例子。而她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繁衍后代或者寻欢作乐,而是为了利益——搭伙经营他们家族的工厂。她还开了一家饭馆,她的饭馆(其实是她的姿色和手腕)像磁石一样把附近的邮政局长和火车站长也吸引了过去。为了进一步阐明性吸引力与利益的关系,契诃夫还特意举了一个老花花公子的例子。

有一回,一个上了岁数、装束时髦的地主,穿一件细呢料的长外衣和一双高统漆皮靴,跟她谈啊谈的,谈得入了迷,竟迎合她的心意,按照她说的低价,把马卖给了她。[7]

这就是阿克辛尼雅的“效用功能”。这朵生长在峡谷里的“恶之花”,她全部的迷人的力量(她的身材和相貌,她的狡猾、天真的眼睛,她的精于计算、善于谈判和一阵风似的行动能力),以及全部不那么迷人的力量(读者可自行体察),都服务于一个目的——利益的最大化。至于同情、怜悯、负疚感等,则统统属于无效功能,对她的利益的最大化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因此在阿克辛尼雅身上也就找不到这些特点。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契诃夫心目中的阿克辛尼雅/丽巴与道金斯心目中的猎豹/瞪羚并没有可比性。或许我们可以把阿克辛尼雅看成是对猎豹设计的一种模仿,但我们却不可以同时把丽巴看成是对瞪羚设计的模仿。如果说在大自然中,某个地区的猎豹和瞪羚能够达到一种动态的生态平衡的话,那么在小说中,丽巴的存在则是对阿克辛尼雅的一种平衡,这两种平衡的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丽巴代表了人性的另一面,代表着人类的同情、怜悯、克制和忍耐,但丽巴不具备瞪羚那样的反抗精神(机敏的躲闪和高速的逃跑也是一种反抗,可以让猎豹饿死),因而这种善是软弱的。

作者不仅从设计人物的角度考虑到了这种平衡,事实上,在小说的整体层面上,作者也一直在不动声色地显示这种人性的存在,用同情、怜悯和利他行为作为对“自私的基因”的一种平衡,尽管这种同情、怜悯和利他是有限的。正是这种在人性整体上的平衡,使得这部篇幅不长的小说走向了深刻和伟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在小说的第八章,同样是承受丧子之痛,丽巴并没有重复像契诃夫早期小说《苦恼》中马车夫那样的遭遇。

5

丽巴的孩子被阿克辛尼雅用开水烫伤了,第二天黄昏,死在了地方自治局的医院里。丽巴用小被子包起尸体,回家去了。契诃夫没有去写抢救过程,却对医院本身做了一番描写:

这医院是不久以前新建的,安着大窗子,高高地坐落在一座山上,在夕阳照耀下,整所房子发亮,好像里面着了火似的。[8]

对于身为医生的契诃夫,与在峡谷里的村子相反,坐落在山上的医院是代表人类进步和光明的地方,但它对丽巴的孩子也无能为力。丽巴和孩子在医院里呆了一整天。丽巴的丈夫在服苦役,来不了医院,而其他的亲人,譬如说她的公公、孩子的爷爷崔布金——崔布金是很疼爱这孩子的——竟然也不在场,这就有点不合理了。这一小小的不合理是契诃夫故意为之的结果,他要让他那善良柔弱的女主人公独自一人——不,不止一人,还有她死去的儿子——赶一段很长的夜路。除了这点不合理外,其他的一切都是合理的。

丽巴没走多远,就必须坐下来息一息了。她坐在小池塘边,一个女人牵着马来饮水,马却不肯喝。牵马的女人没有注意到池塘对面的丽巴,当然更不会知道这是一个刚刚死了孩子的母亲。像契诃夫笔下那些以自我为中心的主人公一样,她只关心自己的马,而丽巴的反应竟然是:

“它不喝,……”丽巴瞧着那马,说。[9]

简单的一句话,外加一个动作描写(请注意,没有用任何的形容词),就反映出了丽巴的善良性格。契诃夫在这么一个并不重要的地方,也显露出大师的风范。这是一个心理观察的典范,可以放到心理学教科书中当例子使用:极端的痛苦使得丽巴的思维活动处于麻木、冻结状态,而只能做被动的、反射式的本能反应。

除了牵马的女人外,还来了个洗靴子的男孩,但男孩也走了。再也没有一个人了。“心里痛苦的时候,没有人做伴是难受的”,善良、柔弱的丽巴看来要遭遇跟马车夫一样的痛苦了。不仅如此,她还有大约十二俄里的路要走,而她只走了一小段,就走不动了。

接下来是大段的有关俄罗斯乡村的风景描写,从黄昏到月夜。这一系列的风景描写很有特点,大概也在作者所说的“写得很怪”之列。怪在哪里?怪在高度的拟人化以及复杂的抒情调子——不是以一种单纯的悲伤,而是拥有复杂的声部和细腻的装饰音。

在所有的声部中,有一个调子看似平淡,却是最为无情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整个小说的基调:

而那同样孤单的月亮,不管时令是春天还是冬天,不管人们是活着还是死去,它都不放在心上,只顾从天空望着下界。[10]

这个“月亮”在某些方面简直就是道金斯笔下的那个冷漠的“自然”:

但自然既不仁慈,也不刻薄。她既不反对苦难,也不赞成苦难。自然对遭受这种或那种方式的苦难不感兴趣,除非它影响DNA的存在。[11]

除了最后一句话,这两段八杆子打不着的话竟然有着内在的相似性。这种相似并不是偶然的。当法律不能保护弱者、道德不能约束恶行时,人类社会就离弱肉强食、为自然选择所主宰的丛林世界不远了。

但《在峡谷里》的月亮所照亮的世界毕竟与“牙齿和利爪滴着鲜血的自然界”[12]有所区别。善的力量尽管软弱,也还是存在的。在经过大麻 (行+鸟)的“布布”声铺垫后,忽然清楚地传来人的说话声:“套车,瓦维拉!”接下来是一幕火光和影子交织在一起的夜景:

在她前面,道路旁边,烧着一堆篝火:火焰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一堆红炭在发亮。她可以听见马在嚼草。黑暗中显出两辆大车的轮廓,一辆车上有一个大桶,另一辆比较矮的大车上有些麻袋。另外还显出两个人影,一个牵着一匹马去套车,一个手抄在背后,一动不动地站在火边。[13]

丽巴终于遇到了两个陌生人,一个老人和一个小伙子。当她向老人说出她的遭遇时,老人的反应是——

老人听了这些话,大概觉得不痛快,因为他走开了,匆匆地说:

“没关系,我的好人儿。这是上帝的意旨。你别磨蹭啊,小伙子!”他对他的旅伴说。“你倒是快点啊!”

“你的套包子没有了,”青年说。“我没看见。”

“瓦维拉,拿你简直没办法!”[14]

老人有自己的事要忙。他似乎只是敷衍地安慰一下丽巴。眼看着丽巴就要与死了儿子的马车夫的遭遇一样了,但是这一回,情形却有所不同。

老人拾起一小块炭,对它吹了吹,它只照亮了他的鼻子和眼睛。后来,他们找到了套包子,他就带着那点亮光走到丽巴跟前,瞧了她一眼,目光里流露着怜悯和温情。[15]

丽巴得到了他人的同情。这是一种十分有限的同情(老人在首先找到自己的东西后,才顺便瞧了丽巴一眼),却令人感到人性的温暖。不仅如此,丽巴还被老人用马车捎了很长的一段路——这是日常生活中一个常见的、有限的利他行为。

按照社会生物学的观点,一个明显的利他行为,归根结底不过是经过伪装的自私行为。但我们在老人/丽巴的关系中看不到这种伪装的自私(顺便说一句,整个过程写得极其精彩,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深刻无比),而只感受到普通人性中温暖的一面。老人的帮助对他自己没有损失或者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对已经走不动路且处于极度悲痛中的丽巴,却是很大的帮助,甚至可以提高到增加了丽巴的生存几率的地步。这似乎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式的利他行为:没有人受损,但有人从中受益。在这种情况下,人性通常会表现出善的一面。这是一个社会平均道德的要求。

但老人之所以能够对丽巴的遭遇产生同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自己也是一个吃过很多苦的人,并从苦难中培育出一种忍耐、听天由命、甚至还有一点儿乐观的精神。由于这一共同的基础,我们应该说,这种同情尽管有限,却是真挚的和深刻的。如果说人类的自私行为可以追溯到原始汤那里,那么人类的道德(包括同情和利他行为)肯定也有一个进化的源头,这个源头依威尔逊的推测,或许就在500万年前的远古时期,对于当时的狩猎-采集者而言,这种有限的利他行为帮助人们——其实是人科动物——提高了在严酷环境下的生存几率。

6

有一些伟大的小说具有这样一个特点,当你读完最后一段,回过头来却会发现,小说的开头部分——往往是十分平淡的开头——竟然变得意味深长起来,或者拥有了另一层起先没有想到的含义。《在峡谷里》就具有这样的特点。

乌克列耶沃村坐落在一个峡谷里,因此从公路上和火车站上只能看见村里的教堂和棉布印花厂的烟囱。[16]

小说的第一句话就挑明了村子的地理位置和水平线以下的特点。契诃夫把故事的发生地放在这么一个地方,并起了这样一个标题,显然是有所考虑的。作者为他所揭示的阴暗的现实精心选择了一个地点,那里的人们生活在人类普遍的文明准则和道德水平线之下。这就是小说标题的另一层含义。

《在峡谷里》的资本主义并不符合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理论,因为斯密的自由竞争和对失败者的淘汰是建立在公平规则之上的,而“峡谷里”的竞争则是无视任何规则。作为人类文明象征的法律对阿克辛尼雅烫死丽巴孩子的暴行毫无约束力,至于道德谴责,也表现得相当软弱。在一个法律和道德近乎真空的地带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产生什么样的资本主义呢?契诃夫在小说中给出了一个答案,会导致赫雷明兄弟的犯罪行为以及阿克辛尼雅这样的人的出现。尤其意味深长的是,不仅阿克辛尼雅巧取豪夺式的发迹十分符合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特征,就连她本人的形象,尤其是性吸引力,也像拥有美丽羽毛的锦鸡或蜂鸟一样,是经过“自然选择”的结果。

在契诃夫的时代,社会达尔文主义还是一种颇为流行的思潮,其巨大的危害还远未被人类充分认识到。当时,在一些处于通常带有掠夺性质的快速工业化阶段的西方国家里,培育出了最冷酷无情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1890年以后的德国思想界完全受到了这种思潮的感染。从目前我所接触的资料看,契诃夫对这种主义——契诃夫向来讨厌任何主义——似乎并不了解,因此阿克辛尼雅应该不是来自“主义”,而是直接来自生活本身。正因为如此,这一形象才会显得如此的生动和深刻,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对阿克辛尼雅的成功塑造或许也可以从高尔基给契诃夫的一封信中反映出来:

我对农民们朗诵《在峡谷里》。但愿您能看到结果有多么好!那些乌克兰佬都哭了,我也跟他们一块儿哭。他们喜欢“拐杖”,鬼才知道有多么喜欢!结果,有个叫彼得罗·杰里德的农民甚至表示遗憾,说是关于那个“拐杖”,写得太少了。丽巴也招人喜欢,一个老人说她是“伟大的俄罗斯母亲”。是的,这一切都好得很,我应该说,农民们原谅了所有的人,原谅了老崔布金,也原谅了阿克辛尼雅,总之原谅了所有的人![17]

“拐杖”是一个上了年纪、有点耳背的包工头,有同情心和幽默感,还有点自哀自怜,这个人物在某些方面也是对阿克辛尼雅的一种平衡。大概是这颗邪恶的砝码实在是太重了,即便有这么多人去平衡她,天平依然朝着她那边大幅度地倾斜。本身就是农民的“拐杖”受到农民的喜欢是不奇怪的,但无情的丛林法则的实践者阿克辛尼雅竟然也被人、至少被一群乌克兰农民原谅了,如果高尔基所言不虚,这倒是令人惊讶的。

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作者再次利用了村子地处峡谷的地理特点,使得看似简单的风景描写染上了浓重的象征意味。“村子已经笼罩在薄暮的昏暗里,那条(山坡上的)大路好比一条蛇,太阳只照到大路的上半部了”,过了一会儿,“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大路上半部的阳光也消失了。天黑下来,凉下来了。丽巴和普拉斯科维雅(丽巴的母亲)往前走去,她们在胸前画了很久的十字”。

在这之间发生了一件小事,丽巴和她母亲遇见了被阿克辛尼雅赶出家门的老崔布金,给了可怜的老人一块麦米馅饼。这又是一个有限的利他行为。但这不仅是受苦者的相互同情,弱者的相互同情,也是失败者的相互同情,且失败于一个共同的对手——阿克辛尼雅。小说在极其黯淡的调子中结束了,暗示着作者对毫无约束的利己主义“生存斗争”下人类命运的忧虑,或许还有祈祷。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变得臭名昭著之前,契诃夫已经在不动声色地谴责这种思想了。

7

本文在分析契诃夫的小说《在峡谷里》时,采用了一些社会生物学的观点,尤其是道金斯的观点。或许对一些人而言,社会生物学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因此作者以极快的速度做了一个介绍,在这种情况下,粗糙乃至舛错是在所难免的。为了更好地理解阿克辛尼雅这个人物,作者还用了道金斯的一个术语——效用功能(Utility Function)。道金斯的《伊甸园之河》至少两次被译成中文[18],这个术语分别被译成“有用功能”或“实用功能”,应该是不准确的。经济学中的效用理论、效用函数或边际效用递减,用的都是这个Utility。在道金斯的语境下,所谓的“上帝的效用功能”(这也是《伊甸园之河》第四章的标题),是指生物个体在竞争中追求生存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保障DNA流传的功能,类似于经济学中的效用最大化。对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而言,人类竭力逃避痛苦、追求幸福的心态,就是这种效用最大化的体现。

作者的初衷只是以普通读者的身份对小说的文本做一番细读,与大家一道分享契诃夫在小说艺术上给我们带来的快乐。现在文章写成这样的不伦不类,倒像是在炫耀什么。如果把有关社会生物学的东西统统拿掉,文章也是可以成立的,在篇幅上也可以减少许多,但我以为,借助于一些社会生物学的观点,尤其是把阿克辛尼雅提升到类似经过自然选择的“生存机器”的高度来认识,也许有助于理解小说的深刻程度。

这样做的理由或前提有两个。一个理由是,契诃夫是一位对人性尤其是普通人性有着深刻理解的作家。有时候,在夜深人静之际读契诃夫的小说,我甚至会觉得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一句话简直就是针对他说的:“这非常可能——也许有人会以为这种可能难以抗拒——我们常常会从小说中,而非从科学的心理学中,学到更多的有关人类生活和人性的知识。”[19]《在峡谷里》虽然是一部关注社会现实的作品,但它与同时代其他作家的作品(例如库普宁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不同在哪里?不同在人性上。而以进化的眼光来看待人性,在威尔逊创立社会生物学之前早已有之。另一个理由则是,达尔文创立自然选择理论的灵感来源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学——斯密的古典经济理论以及马尔萨斯的“生存斗争”。这一点也很早即为卡尔·马克思所认识到:“值得注意的是,达尔文在动植物中重新认识了他自己的英国社会及其分工、竞争、市场、‘发明以及马尔萨斯的‘生存斗争。这是霍布斯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现在把经过改装了的“自然选择”反馈给在峡谷里的资本主义和阿克辛尼雅这样的经济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生物学家古尔德(S.J.Gould)认为,自然选择理论可以分为两个步骤来理解:第一步是遗传变异,这一步是随机的,所发生的变异在适应方向上并不表现出倾向性;第二步是自然选择作用于无倾向性的变异,通过使更能够适应环境的优势变种具有更大的生殖成功而改变一个群体。因此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达尔文主义不能简单地用“适者存在”或“最适者存在”来概括。斯宾塞曾建议用“最适者存在”来代替自然选择,并随心所欲地视人类社会为动植物之类的有机体。这位热衷于华丽体系的哲学家后来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要代言人,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注 释:

[1]  《契诃夫小说全集》第十卷,汝龙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373页。

[2]  同上,387页。

[3]  叶尔米洛夫:《论契诃夫的戏剧创作》,张守慎译,作家出版社,1957年,184页。

[4]  《莎士比亚全集》第九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49页。

[5]  同上。

[6]  达尔文:《人类的由来》,潘光旦、胡寿文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939-940页。

[7]  《契诃夫小说全集》第十卷,415页。

[8]  同上,408页。

[9]  同上,408页。

[10]  同上,409页。

[11]  道金斯的原话是:But Nature is neither kind nor unkind. She is neither against suffering nor for it. Nature is not interested one way or the other in suffering, unless it affects the survival of DNA.中译本参见《伊甸园之河》,王直华等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103页。

[12]  这是英国诗人丁尼生的诗句,我在罗兰·斯特龙伯格的《西方现代思想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的第321页读到了这一妙语。

[13]  《契诃夫小说全集》第十卷,410页。

[14]  同上,410页。

[15]  同上,410页。

[16]  同上,第372页。

[17]  同上,545页。

[18]  第一次是在Scientific American即《科学美国人》的中文版中。《科学美国人》曾经刊登了《伊甸园之河》第四章的部分内容。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还是2000年之前的事,那时杂志的中文版还叫《科学》。

[19]  在《语言与知识问题》(1988年)一书中,乔姆斯基认为,人类大脑中的既有结构为其认识能力设定了限度。科学形式的能力只是人类智力禀赋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因此在探讨与人性有关的问题时,拥有(强大)科学方法的科学家未必比得上富于洞察力的作家。Thus it is quite possible--overwhelmingly probable, one might guess--that we will always learn more about human life and human personality from novels than from scientific psychology. The science-forming capacity is only one facet of our mental endowment. 原文见Noam Chomsky: Language and Problems of Knowledge, MIT Press, 1988,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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