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政府与企业的角色
2015-09-21
新的“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政府把创新和“智”造前所未有地提升到了保障未来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国家战略高度。很多专家学者将其与德国的“工业4.0”以及美国的“工业互联网”相提并论,认为在德国和美国之后,中国将是又一个以国家的意志将互联网创新与信息化推广应用到工业制造领域,并借此改造制造业,实现经济转型的范例。
但是,在我们为“中国制造2025”以及“互联网+”将带来的新的增长机会而倍受鼓舞和兴奋的同时,也非常有必要冷静下来,反思过去十多年来政府诸多激励创新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得失利弊,认真厘清政府与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各自所应扮演的角色,从而以更有效的方式配置资源(包括政府资源),以高效、高质量的方式真正将“中国制造2025”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若非如此,再正确的产业政策和规划依然不会逃过2008年“4万亿”投资救市失败的宿命。因此,我们很有必要讨论:在创新之路上,到底谁该是主角?政府?还是企业?
纵观世界经济的发展历史,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企业和个人才是创新的真正源动力,而政府不是。
从代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蒸汽机,到代表现代工业的福特“T”型车,再到现如今的Google、微软、英特尔、亚马逊等信息时代的佼佼者,无一不是通过自己的技术创新改变着人类。在今日之中国,也有类似京东、阿里、百度、滴滴快的等成千上万家永不停止探索的创新者。这些伟大企业身上所独有的创新基因及其持之以恒的创新精神,才使我们今天能享受到更为便捷、更美好的生活。
而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往往是被动的、滞后的。政府过去不是,以后永远不应是、也不会是创新的主导者。
那么,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它该扮演什么角色?
简单来讲,政府应该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者。政府应做好分内之事,把工作重点放在民生建设上面,为全体国民提供医疗、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公共服务的保障;应当严格恪守“法无禁即可为”的法治原则,通过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鼓励技术和模式的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必须摒弃政企不分的计划经济惯性思维,坚定地站在消费者一边,严厉打击不良奸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和公平的市场秩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完全不作为。作为代表人民大众掌握着大量国家资源的政府,基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它仍需要在推动创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提供必要的财政扶持。但是,扶持和资助的重点应该是那些更具创新意识的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而不应再是“巨无霸”型的国企和央企。不仅如此,政府还应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所谓“科技创新基金”、“产业扶持基金”等资金,收拢到同一个产业发展基金池内,由政府授权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按照统一、公开、透明的规则,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使用。
其次,政府本身也要进行自我创新。政府亟需改变僵化的观念,必须以创新和开拓性的思维、以包容和鼓励的态度对待新兴商业模式。在行使行业监管权利的时候,政府应以积极务实的态度,以这些创新是否有利于提高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加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为最终评价标准。如果现有规则不适应新的商业模式,政府则应着手修改落后的规则,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并拥抱新时代的到来,而非以各种借口阻碍创新。
第三,要大胆为初创企业大幅减税减负,让他们能有机会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过程,尽快成长。资本市场已经证明,初创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创业先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未来。
总之,要实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以及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等宏伟目标,创新是唯一必由之路。为此,政府必须要分清它与市场之间的界限,要勇于退到聚光灯之外甘当配角,让企业真正成为主导创新的核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