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向央行维权?打错地方的第一枪!

2015-09-12张斌

中外管理 2015年9期
关键词:非银行所有制维权

张斌

民间资本若要想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应该在更高的立法层次上实现,而非局限在较低层面的法规中。

近日,央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引发业内轩然大波。有认为是给中国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踩了急刹车的;有人说是央行对互联网金融始乱终弃的;更有甚者,认为这场争论是中国民间资本“打响了维权的第一枪”。我们应如何看待?

监管是急刹车吗?

《意见稿》是不是踩了急刹车?持此意见者的想法是《意见稿》出台的时间太迟了,大量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发展起来了,获得第三方金融支付牌照的企业就已经有270家。此时出台《意见稿》不是给正亢奋着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当头一棒吗?

当某种新兴事物刚刚发展起来的时候,究竟事前立法还是事后立法,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事前立法虽然谋划在先,但新事物还没有发展起来,很多问题没有暴露出来,立法的针对性不强。“从严”则是打击新兴事物;事后立法虽然付出了一定的机会成本,但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貌似是踩了急刹车,但有关方面对互联网金融支付的监管思路早有表露。

央行立法是市场规律

有评论说《意见稿》立法过严。整个《意见稿》,其主旨就是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本业,保持其基本的支付通道属性。实际上持强烈反对意见者大多并非真正的金融消费者,主要是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表达出抵制的倾向。

于是产生了一个矛盾,如果放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就意味着一些违反金融监管基本原则的行为被默许,或是默认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向类银行方向发展。这就可能导致支付领域不可控因素增多。事实上,这方面的风险已经累积。

据媒体报道,目前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账户实名制;某支付机构通过开立大量假名支付账户,为境外赌博机构提供支付交易高达数千亿元,非法跨境转移资金风险巨大。

所以说,宽与严都是相对的。如果金融监管法规不能控制金融风险的累积,那倒是立法的失败了。

不以所有制论英雄

从另一层面看,以所有制性质判定市场参与主体的优劣,这种思维方式也是十分落后的。在极左思潮的年代,凡是私人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都被认为是反动的、落后的;而现在颠倒过来,凡是国有的,官方的都是保守的;凡是民营的、私有的,则是先进的、优秀的。这种划分方式显然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理念。

现代市场经济的理念是平等保护所有的市场参与主体,不能按所有制性质来划分等级,不能搞身份歧视。企业的优劣与否、生死存亡要让消费者选择,要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实现。民间资本既不应该受到非国民待遇,也不应该享受超国民待遇。民间资本要争取的,应该是平等、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现代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立法无疑是法治建设中重要的一环。民间资本要在立法环节维权是正当的。但《意见稿》只是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中有关网络支付的一个环节,民间资本若要想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表达自己合理的利益主张,应该在更高的立法层次上实现,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如果局限在较低层面的法规中,有违立法宗旨地修改一些具体条文,则会使本来就不健全的法律环境更加扭曲。因此,如果说这场争论是民间资本打响了维权的第一枪的话,那么,显然这一枪打错了地方。管理

特约编辑:周颖

猜你喜欢

非银行所有制维权
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现状及监管思路研究
维权去哪里?
银行的影子
银行和非银行杠杆率的决定
又来了个打算维权的
完美 打假维权
浅析非银行金融机构规范发展研究
网购遭欺诈 维权有种法
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医院:到底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