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中资企业对中亚投资的思考
2015-09-12陈鸿鹏
[摘要]目前,中国对中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对象集中,投资企业不断增多,投资领域呈多元化趋势。同时,中资企业对中亚投资存在投资总量较小,投资地域不广,缺乏支持政策等问题。提出利用上合组织合作机制,扩大对“丝路带”国家的投资规模,发挥“丝路基金”和“亚投行”的作用,实施中亚中资发展新战略,多元共建中资企业与各国创新互动机制等促进中资企业对中亚投资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中资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08-0054-03
[作者简介]陈鸿鹏(1965-),男,汉族,硕士,副所长,研究方向:国际经贸、国际投资与合作。
苏联解体后,中资企业就开始与俄罗斯及中亚各国开展业务往来,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际上是产业发展带的建设,是带动相关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未来中资企业在中亚如何发展,也是关乎丝路带的建设,需要认真思考。
一、中国对中亚投资情况分析
我国对中亚国家的投资始于20世纪,投资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石油勘探与开采、交通及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钻井机械设备维修、化工、轻工、食品加工和农业等诸多领域;投资形式有合资或独资建厂、工程承包等;投资主体类型多样,以地方企业和小企业居多。
(一)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主要投向哈萨克斯坦
随着我国对外投资能力的提高,我国对中亚五国的投资流量整体呈快速上升趋势,但个别国家波动较大。从投资目的国来看,中方资金主要流向哈萨克斯坦(约占89%)。我国对吉尔吉斯斯坦(以下简称吉)的投资稳步递增,2010年中国对吉直接投资流量超过1亿美元,2012年达1614亿美元,到2013年中国成为吉的第一大外资来源国,中方投资的主要行业为地质勘探(占767%)和炼油厂等加工业企业(占169%)。我国对塔吉克斯坦(以下简称塔)的投资大于乌兹别克斯坦(以下简称乌),2011年对乌出现巨额撤资。随着中国和土库曼斯坦(以下简称土)能源合作的不断深入,我国对土投资大幅提高,但波动较大,2007年之前投资水平很低,每年流量不足150万美元,2010年中国对土直接投资流量达到峰值451亿美元,成为当年中亚五国之首。但总体来说,我国对中亚国家的投资总额占中国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很小,约占中国对外投资总额的005%(见表1)。
(二)投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投资领域呈多元化趋势
中国对中亚投资领域主要涉及石油勘探开发、加油站、网络、农副产品加工、电信、皮革加工、餐饮服务和贸易等领域。
从中哈来看,2012年,中哈之间投资合作项目最多,在哈实际运营的中资企业有1500多家。目前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的较大型企业有:中国控股阿克纠宾斯克石油天然气公司、哈萨克斯坦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分行、中国一汽集团与哈“纳伊扎”公司合办汽车组装厂和新疆轻工集团的“新康番茄制品厂”等。中国对哈国直接投资主要投向油气开采领域,据哈萨克斯坦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末,中国对哈直接投资存量6251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存量的80%(见表2)。
从中吉来看,目前中国是吉第一大直接外资来源国,占其吸引直接外资总额的458%,在吉注册的中资企业约为600家,中国企业(独资和合资)约占吉外国企业的10%。在吉投资的中国企业以非国有企业为主,投资规模较小,多在100万美元以下,新疆企业占到中国在吉企业的一半以上。其投资领域涉及轻工、农产品与食品加工、农业种植与养殖、矿产资源开采与冶炼、工程承包、通讯服务、运输、旅游等多个领域和行业。目前在吉较大的中国企业有:中吉合资的造纸厂、萨尔肯—乌苏啤酒厂、楚河禽业生产股份公司、新疆德斯果汁厂、新疆大成亚欧投资公司等。
从中乌来看,中国在乌投资领域涉及农业灌溉、水电站建设、机电产品供应、化工厂建设、煤气表生产、油田作业开发、缫丝、小型拖拉机组装、电信等。在乌较有影响的中国企业有:中信国际合作公司(化工、电力、农业水利、交通领域等);华为、中兴、上海贝尔公司(电信领域);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机械、化工、农田灌溉水利修复等)等。同时,借助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中国的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实施(2009年竣工),乌利用中方贷款实施了昆格勒纯碱厂、德赫坎纳巴德钾肥厂以及在油气、土壤改良、电力、电信领域的大项目。
从中塔来看,在塔吉克斯坦有50多家中国公司承担“杜尚别—恰纳克”公路修复改造工程工作,包括建设“沙赫里斯坦”隧道、“沙尔—沙尔”隧道等项目。中国在塔的投资以项目合作为主,中塔在通讯、农业、公路改造、输变电领域的大型合作项目成果显著。中兴通讯公司、华为技术公司已成为塔吉克斯坦通讯设备、通讯网络和通讯服务市场的领先者。中铁五局、中国路桥、中国水电、新疆特变电工、新疆北新路桥等,已在塔吉克斯坦承包了诸多较为重要的基建工程。中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采选业,如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公司主要采选铅锌矿、紫金矿业西北公司主要采选金矿等。
从中土来看,土库曼斯坦是中亚五国中唯一非上合组织成员国。我国对土库曼斯坦的投资起步晚,但发展较快,双方近年来在能源领域(天然气)的合作尤为突出。截至2012年底,中国在土库曼斯坦注册的中资企业有37家,涉及项目总额超过44亿美元和23亿元人民币。合作范围包括油气、交通通讯、农业、纺织、化工、食品工业和建筑业。但由于土库曼斯坦政府资本管制严格,中国对其直接投资较少,绝大多数中资企业都是通过承包工程或者贸易往来进行投资。
二、中资企业在中亚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总量较小,投资过度集中
长期以来,我国对中亚地区投资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总体投资规模有限。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中亚的投资存量不到90亿美元。主要是当地的投资环境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特别是法律法规方面的不完善,常常使中国企业陷入困境。另外,投资过于集中,超过90%都投向在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对其他国家的投资明显不足。endprint
(二)缺少大型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实力较弱
尽管投资项目和领域众多,但大型投资项目数量还比较匮乏;投资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涉及民生项工程的项目不多。投资主体不强,主要是中小私营企业,大型的国企、央企不多。
(三)中亚各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中资企业准备不充分
中亚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尤其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于吸引外资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还不完善。虽然及时出台了一些政策,对外资企业的宣传和讲解也不够。导致中资企业对当地法律缺乏足够的了解。投资项目失败是改革开放以来,中资“走出去”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在中亚尤为明显。一方面是所在国的原因,中亚国家政府政务体系公开、透明程度不够,部分政府官员官僚主义盛行,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腐败现象严重,索贿行为时有发生,使外商投资企业备受困扰,法律法规变化频繁,另一个原因就是中资企业准备不足,在投资之前很少进行前期研究,不了解当地法律和风俗,只是盲目地开展投资活动,事后采取中国式的方法寻求解决途径,最后导致投资项目失败。
三、促进中资企业对中亚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利用上合组织合作机制,扩大对中亚各国的投资规模
中亚国家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均为内陆国家。苏联解体后,中亚国家所经受的经济阵痛甚至比俄罗斯还要严重,国家实力严重下降,作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没有形成完整的国家经济体系,有的国家还以原始的畜牧业为主。因此,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就成为当前中亚国家的紧迫任务。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中亚四国迫切需要同外部加强经济联系进而融入世界经济发展轨道。上合组织成立后,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区域经济合作逐渐上升为上合内重要的合作内容,并成为与政治安全同等重要的推动该组织发展壮大的两个轮子之一。特别是我国提出了“一带一路”构想,为上合组织加强经济领域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乌法上合组织峰会刚刚结束,上合组织对各国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成员国支持中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中国作为上合组织重要的成员国,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且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起国,扩大对中亚各国的投资,加强经济联系是保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基础。
(二)发挥“丝路基金”和“亚投行”的作用,实施中亚中资新战略
发挥“亚投行”、金砖银行和未来上合组织银行等多边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丝路基金在“一带一路”、亚洲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合作项目开发中的作用,采用市场运作的方式,全面实施对中亚各国的投资战略,让“丝路带”沿线各国切实感到“丝路带”建设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随着我国实施的“一带一路”建设,原有的中亚地区投资格局将被打破,未来“亚投行”及其他新兴的金融机构将在中亚国家占据主导地位,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为中亚中资企业提供服务是未来多边合作一项重要内容。
(三)多元共建中资企业与各国创新互动机制
“丝路带”规划东连欧亚两大经济圈,西接欧洲经济圈,是“世界上最长、同时也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走廊”。“丝路带”构建虽然是中国政府倡议,但无疑是一个合作共建、开放双赢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多元互动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一是建立政府间互动互鉴机制。只有“丝路带”框架内各国,尤其是中国及中亚各国政府协调互动、相互借鉴,才能确保不断提高中资在中亚的投资水平,提升贸易规模。二是建立行业间互动互联机制。“丝路带”是一个多领域、多行业平台运作,覆盖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科技文化、商贸旅游等诸多领域和行业,只有实现设施联通、资金融通、人文沟通,形成有效互动连接的合力,才能不断推进中国与中亚各国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企业间互动互信机制。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就政府工作而言,两国政府要明确应该干什么和怎样管市场,同时界定企业不该干什么,从而为企业创造自主创新、互动互信、合作共赢的发展环境。
(四)投资方向应更多倾向非能源及民生领域
扩大民生领域的投资也是中资“走出去”应关注的重点之一。中亚各国民生工程需求程度更高,而这些领域见效慢,但能赢得民心。因此在继续做好能源、交通等大项目之外,增加对民生工程的投资是今后中资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在农业种植、灌溉、农机生产和建立农业示范园区等方面开展合作;挖掘高科技等新的合作增长点;利用现有信贷资金,启动各方关注的水电、交通、信息通讯、化工等领域关系各国经济发展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逐步将非资源领域合作作为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投资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特别是黑龙江在俄的乌苏里斯克经贸园区建设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的利益。
(五)加强对当地法律和人文环境的了解,把握好宣传尺度
在投资之前应对当地的法律进行详细了解,特别是应该借助在该领域专家学者等智库意见,先进行前期调研。一定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和风俗,避免造成的负面影响。在宣传上要有尺度,中国媒体的语言在国际合作中少用或者不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引起新的中国威胁论。
[参考文献]
[1]李悦,杨殿中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4(21)
[2]段秀芳中国对中亚国家直接投资现状及问题剖析[J]新疆财经,2009(12)
[3]阿不都斯力木·阿不力克木新疆对中亚国家投资现状及评价分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7)
[4]李钦,许云霞中国对中亚地区投资现状及其比较分析[J]商业经济,2012(7)
(责任编辑:张彤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