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环境对儿童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2015-09-10张莉琴武宁
张莉琴 武宁
摘 要: 新媒介自出现以来,不断创建新的传播形态,改变了人们生存、学习、工作和交往的状态,儿童也不可避免地在新媒介环境中生长。新媒介环境使儿童与成人的界限逐渐模糊,树立正确的儿童观,研究新媒介对儿童的影响,以满足儿童需求本身作为新儿童媒介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正视童年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 新媒介环境 儿童 媒介素养 影响 对策
一、引言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介逐渐成为传播信息的主要形态。新媒介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同于传统的印刷媒介和电视媒介,这种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其以交互性、开放性为最根本特点。新媒介的产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状态和文化结构,作为对外界环境极具依赖性和可塑性极强的儿童,其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正视新媒介所带来的改变,是帮助儿童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二、新媒介环境下童年所面临的困境
随着网络、手机的普及和各种软件的不断推陈出新,儿童在学习、生活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大量新媒介。如今的新电子媒体已远远超出传统媒体所能承载的时空界限,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社会性软件如QQ、微信、微博的出现,使理解媒介的形式越来越轻松便捷。但对于儿童而言,媒介的多元化和交互性使得其童年的环境出现了极大变化。
1.未加等级控制的媒介表现
传统学校教育中设置了许多屏障,每个年级的课程中都设计了适合本年龄段的内容,而在新媒介环境中,所有内容都可以随时呈现在每一位儿童面前,信息等级制度的基础难以成立。尼尔·波兹曼的《童年的消逝》一书中指出,电子媒介的出现和发展模糊了儿童和成人的界限,电子媒体不能分离观众,新媒介环境在同一时间向每个人都提供了同样的信息,因此,电子媒介完全不可能守得住任何秘密。如果没有秘密,童年这样的东西当然也就不复存在①。网络、手机等媒介使这一界限变得更加模糊。
2.儿童成了消费文化的中心。
在新媒介环境时代,媒介逐渐市场化,成人主宰了儿童文化生存的场域,利益在儿童的发展中变得重要于儿童自身。无论是主流网络媒体报道中的儿童或是娱乐节目中塑造的儿童,都带有明显的成人价值观色彩,在广告中频频出现的儿童形象更是成为成人追逐商业利益的手段。印刷媒介和电视媒介所受监管更加严格,但新媒介规避了这一监管,无论何时,儿童可以利用网络接触到任何节目。因此,在新媒介盛行的环境下,如今儿童的娱乐越来越多地来源于电视和网络所创造的产品,而一些网络游戏在儿童中的流行,也使得附属的线下书籍、玩偶等产品供不应求。
3.新媒介的真实性难以把握
传统印刷媒体版权制度赋予其较高的话语权威性,所呈现的内容往往经过了深思熟虑和反复审查,而电子媒介特别是以网络媒介为主的新媒介以自主表达为主,自由性和主观性较强,其内容未经过论证,很难找出起源,难以进行核对。儿童的辨别力弱,极易受到媒介的控制,从而未加思考地信任其推送的内容,而这些媒介环境所传送的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把握。
4.极具依赖性的快捷阅读方式
即时,浏览,海量数据,这些已成为新媒介尤其是网络媒介的主要阅读特点,绝大多数儿童采取的是浏览而不是阅读的方式在新媒介环境中获得知识。不需要任何训练的读图方式,使得儿童的思考和想象空间变得狭窄,而大量可即时搜索到的网络资源使儿童的依赖性增强,碎片化阅读方式使得深度阅读的机会明显减少。
三、应对新媒介环境下童年困境的策略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媒介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一项技术只是一台机器,媒介是这台机器创造的社会和文化环境,每一种技术都有自己的议程,都是等待被揭示的一种隐喻②。因此,即便面临儿童发展和教育的困境,我们不该批评或是抵制技术的发展和媒介的创新,关键是如何理解改变世界的新媒介的本质,从而探求帮促儿童更好地发展的正能量。
1.态度——全面认识电子媒介与儿童之间关系
无论是卢梭、杜威,还是中国的陈鹤琴、周作人,都将真善美作为儿童认知的原点,强调儿童本位的思想。因此,在新媒介时代,赋予儿童体验和感知媒介和传播权利也许比限制他们接触电子媒体更加合理。正如大卫·帕金翰所言,“必须有勇气准备让他们来对付这个世界,来理解这个世界,并且按照自身的特点积极地参与这个世界。”③新媒介成为儿童生活的环境,其对儿童具有的社会性影响未来甚至会超过现实生活中的环境。他们很难理解成人所怀念的游戏和生活,所以常提到的消逝的童年是成人们曾经的童年,生长在新媒介时代的儿童本身是很难理解童年的消逝这一命题的。新媒介所创造的新世界对于儿童来讲是全新而欢喜的,作为新媒介的推广者,儿童的监护者应全面认识新媒介与儿童之间的关系,承担“把关人”的角色。
2.适度——电子媒介呈现和表达的方式
据CNNIC《2013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指出,2013年6-11岁网民为11.6%,12-18岁网民为42.9%,互联网在12岁以下儿童中的渗透加大。小学生的上网时长从2012年的6.7小时上升到10.7小时,而中学生的上网时长从13.3小时上升到19.4小时。儿童不少网络行为特别是网络娱乐类应用已超出了整体网民的平均水平④。
与新媒介出现之前的自然场域不同的是,之前儿童的游戏和爱好更多地建立在自发的基础之上,新媒介出现后的环境是由成人提供的,儿童可选择的看似更多,实际上却局限在成人的圈子之中。童年是一种环境的结果,一些专为成人控制的特定形式的信息,通过分阶段用儿童心理能吸收的方式提供给儿童。成人在这些符号的定义、使用和推送中承担着极重要的责任。因此,新媒介提供的叙事方式应当起着导向性作用,适度给出儿童自由表达的空间,使儿童的行为是对新媒介环境及变化的积极适应和协调。
3.制度——分级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建立
新媒介很难区分儿童媒介和成人媒介,在此种环境中,儿童很难生产和传播自己的文化,只能在现有文化产品中进行有限的选择,他们的价值秩序来源于媒体文化的主旋律。
儿童的自然属性使其以感性思维为主,还没有对客观世界形成理性的思辨、阐释和判断。网络娱乐类应用是青少年群体最重要的互联网应用,网络游戏在青少年各个群体中的占比均高于全国水平。因此,建立一定的媒介分级制度和监管制度对儿童健康发展非常重要,无论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还是游戏企业都需要共同努力,加强技术研发和网络监管,着力于儿童表达空间的建立,更坚定地区分成人与儿童之间的界限,让儿童参与自身文化语境的创造而互动,而不是仅仅让童年作为成年人的准备阶段而存在。
4.儿童媒介素养的培养
上海市少年儿童研究中心的调研显示,超过七成的少年儿童表示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新媒体功能学习使用没有压力⑤。不管长辈对他们使用网络如何担忧,使用电子媒体进行学习、工作、生活、社交、消费、娱乐,已成为他们的生存方式。
但儿童的分辨能力差,难以分辨媒介表现和媒介真实之间的区别,包括世界的本性,如何生活,如何与他人建立联系,应该相信什么,怎么思考和思考什么。在儿童连最起码的分辨能力都没有的情况下就过度信赖网络,容易使他们陷入迷茫之中。因此,对儿童进行媒介素养教育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培养儿童的媒介素养应当从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进行,与社会生活、综合实践课程、家庭教育等方面结合起来,使儿童对媒介有一个初步了解和准确认识。通过全面认识学习媒介和传播的知识,树立正确的传播观,合理地使用媒介,独立思考、交流和表达,成为理性、负责任的传播者,以儿童本来的身份参与社会,成为有独立思考能力、主动参与社会的信息时代公民。
注释:
①[美]尼尔·波兹曼,吴燕莛,译.童年的消逝[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99.
②[美]尼尔·波兹曼,章艳,译.娱乐至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74.
③[英]大卫·帕金翰,张建中,译.童年之死:在电子媒介时代成长的儿童[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88.
④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DB/L].http://www.cnnic.net.cn/
⑤林频,倪琳.少年儿童新媒体使用情况解析.当代青年研究,2012.7.
参考文献:
[1][2][美]尼尔·波兹曼,吴燕莛,译.童年的消逝[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6,99.
[3][美]尼尔·波兹曼,吴燕莛,译.娱乐至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74.
[4][英]大卫·帕金翰,张建中,译.童年之死:在电子媒介时代成长的儿童[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88.
[5]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DB/L].http://www.cnnic.net.cn/
[6]林频,倪琳.少年儿童新媒体使用情况解析[J].当代青年研究,2012.7.
基金支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电子档案袋与不同类型幼儿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内在规律研究——基于电子档案袋的分析》(14YB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