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划引领推动城市更新
2015-09-10朱琦
朱琦
9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如何让规划更好引领、促进城市发展,成为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焦点。
规划引领:从重形态向重功能发展
城市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有声有色的。一些委员在审议中指出,当下,本市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下一轮城市发展要通过城市更新来推动,城市更新则要通过规划更新来引领。
陈兆丰委员提出,当前大居配套存在问题,原因就在于规划重布局轻功能,侧重空间布局和建筑形态,而对使用者的便利性和使用功能的充分发挥关注不足。陈燮君委员提出,要切实加强城市文脉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处理好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周卫杰委员提出,目前规划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仍然突出,建议高度重视郊区以及乡镇和村庄的规划工作,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科学性,符合农村实际。施荣范委员建议,将人口控制工作与规划工作相衔接,更好对本市人口进行有效控制。在薛潮副主任看来,规划引领城市发展要更好地体现在精细化管理上,尤其是城市公共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规划统筹协调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这是从源头上促进城市治理的重要方面。
规划实施:一张蓝图做到底
本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已在编制,按照“底线约束、内涵发展、弹性适应”的理念,在严格控制用地规模、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等方面,思路上有了新突破。不少委员在审议中指出,要推动规划的连续性、稳定性,规划落地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张金康委员提出,当前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不够,“规划赶不上计划,计划赶不上变化”,规划变化过于频繁。“法规和经批准的规划是非常严肃的,不能因领导的变化及一些条件的变化而随意改变。”吴尧鑫委员建议,政府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落实规划的思想,提高规划工作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江小青委员提出,近期历史文化保护建筑被拆除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为唤起全社会对保护历史文化建筑的认同,应特别强调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将其作为上海发展的重要前提。在潘志纯委员看来,公开透明是推动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抓手。规划的严肃执行要交给社会、交给民众,依靠他们去监督才真正有效,这样规划才能真正坚持下去。“当前公众参与的有效性还有待提升,公众对规划的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薛潮副主任建议,一些重要的民生规划,要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推进公众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
规划执法:突破难点完善机制
当前,规划执法监管还存在重规划审批、轻监督执法的情况。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规划执法的一些难点亟待突破,规划监督检查机制还需要深化和完善。
叶青委员指出,违法建设和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存在难点,要加强执法现状的原因分析,研究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他建议,有关执法单位要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拆违工作的长效机制。张金康委员建议,要全面加强对规划条例的宣传、学习、培训;理顺、协调好相关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实施力度。陈兆丰委员提出,现在对违法建设等问题,社会反响大的原因就是执法不力。要狠下决心,依法治理,否则法规的权威将会受到严重挑战。薛潮副主任认为,要从法规上“补短板”,对法规上需要完善的地方进一步梳理,对一些关键条款进行修订,发挥执法检查推进工作的建设性作用。顾佳丹委员建议,在以后的立法、修法中要把对执法的责任赋予、考核奖惩等规定制(修)订得更明确、更严格。
对于人大执法检查,潘志纯委员提出,执法检查后要看一下提出的问题是否破解了,否则报告再好,最后还是打折扣的,要找到执法落地的突破口。吕贵委员指出,对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仔细研究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并向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建议人大执法检查组不要“解散”,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和效果,确保监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