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的两种新方式
2015-09-10冯骥才
冯骥才
●“名录保护”对传统村落保护来说,无疑是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然而,这种方式无法“包打天下”,寻找更全面、更有效的解决良策和保护方式已经成为共识。
●把相邻与相关的大大小小的村落作为一个整体对待,有助于村落人文的相互支持以及历史记忆的传承与传统生命力的保持。相反,一刀切地将所有村落孤立地“保护”起来,难免会走向标本化和景点化。
●露天博物馆,是把散落乡野的零散又珍贵的民居收集起来,集中保护与展示,它的意义是将最难保存的人类遗产——历史民居及生活细节保存下来。
●必须强调的是,历史建筑只有原址保护,才最有价值。当然,如果无法在原地保存,我们不能让它们“坐以待毙”。在此背景下,采用露天博物馆方式集中保护并加以利用,确实是最佳的选择之一。
目前,我国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是采用名录制,即“名录保护”,就是将传统形态完整、遗存丰富、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一个个甄选和认定下来,列入名录,加以保护。这种方式对传统村落保护来说,无疑是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然而,这种方式是否可以“包打天下”?还有没有“名录保护”涉及不到的领域,需要其他方式来辅助?
随着整个社会文化自觉意识的不断提升,对传统村落价值认识的日益提高,人们努力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寻找更全面、更有效的解決良策,一些新的保护方式已经悄然出现。值得关注的有两个方式:一是“古村落保护区”,二是“露天博物馆”。
推行古村落保护区
避免标本化和景点化
古村落保护区是指将一个区域内形态相同、人文相关的一些村落(古村落群)整体地保护起来。这些村落有的已经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有的没有列入,但它们是一个家园化的历史群落,通常称为“古村落群”。非群落的传统村落适宜于单体保护,“古村落群”则可采取保护区方式。
虽然,每个村落看上去都是个体,但实际上,村落之间的历史生命彼此相关。在一些地域内,往往相邻的村落在创建及发展的过程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共同的历史命运、自然变迁、族群演化中或分或合;在相同的气候条件、自然环境、民族背景和生活方式中,共享着一致的民俗文化。对这种“古村落群”,如果采用单一的个体化保护便会割断它们的历史脉络,使其人文变得孤立而单薄。相反,如果把这些相邻又相关的大大小小的村落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则有助于村落人文的相互支持以及历史记忆的传承与传统生命力的保持。我国非遗保护就确定了一些“文化生态保护区”,效果很好,避免了单一的“名录保护”把非遗与其文化土壤割裂开来的问题。我们可以想象,一刀切地将所有村落全都关上门孤立地“保护”起来,日久天长,就难免会走向标本化和景点化。
当然,绝不是所有的传统村落都要设保护区,这是有条件的。保护区所指的“古村落群”,必须包含两大元素:首先,必须有列入国家名录的传统村落,无论一个还是多个,这是重点。其次,周围尚有一些村落,虽然未列入名录,但与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在历史人文上相互依存,文化生态保持较好。这样的“古村落群”才适宜于建立保护区。
这些年,有些地方虽然没有使用保护区的概念,但对这种“古村落群”已采取整体或连片的保护方式,比如江西的婺源地区、浙江的松阳地区和黔东南的一些苗寨、侗寨等。这些地区通过对一个个“古村落群”集体的人文力量进行自我的凝聚、互补与强化,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是古村落保护的成功典范。
近日在河北省邢台市召开的全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会议上,沙河地区政府起草的一份“沙河古村落保护区”的计划书引起了笔者的兴趣。沙河地处太行西麓,依山建村,叠石为屋,民风质朴,人文醇厚,20世纪中期又是著名的抗战红色革命根据地。沙河已有5个古村列入国家保护名录,还有一些村落虽未列入名录,却是这个农耕群落的重要成员,村落之间的环境、历史文化互相映衬,命运攸关,所以连片和整体保护非常必要。河北省保存较好的“古村落群”不止于沙河,还有涉县、井陉、蔚县等地,也同样适合采用“保护区”的方式。当然,这样的“古村落群”在我国其他省份与地区也有一些,而且有些地方政府已经主动提出要建立古村落保护区了。
可以说,古村落保护区是地方政府的一种主动创造,是文化自觉的表现,也是符合传统村落自身特点的科学的保护方式,应得到各界的支持。
加快建立露天博物馆
以利集中保护与展示
露天博物馆是一种收藏和展示历史民居建筑及其生活方式的博物馆。它最早出现在欧洲工业革命纵深发展的时代。那时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方式急剧变化,城市与乡村不断翻新,历史建筑被抛弃,民居更是首当其冲。有历史文化眼光的人们开始搜集这些“行将灭亡”的老屋,作为先人的人文见证与历史财富,辟地重建,集中保护,称之为“露天博物馆”。
最早的露天博物馆建于100多年前(1891年)瑞典斯德哥尔摩的吉尔卡登岛。近百座由各地迁移来的古代民居,被错落有致地陈放在一片草木丰盛的坡地上。在今天看来,很像一个古老的村镇,房舍、教堂、粮仓、杂货店、作坊、磨房、畜舍、马厩,应有尽有,室内还有着昔日特有的生活物品,充盈着那时的生活细节。经过了一个多世纪,这里所有的树木都成了古木,深郁的光影里也已有了历史的气息。一些建筑里还安排了古代手艺的活态演示,如陶艺、织布、木刻、食品制作等,以展示他们祖先的生活情态。
这种露天博物馆的出现,立即唤起了人们保护传统民居的文化自觉。数年之后,丹麦人在其北部的奥胡斯、荷兰人在阿纳姆的郊区相继建成了展示自己先人生活方式与场景的露天博物馆。如今,世界上这种露天博物馆愈来愈多。从欧美到日韩,从俄罗斯苏兹达里的老木屋博物馆到泰国的老屋博物馆,这种露天博物馆的意义是将最难保存的人类遗产一历史民居及生活细节保存下来。
这种保护方式对于我国来说,就更加迫切和必需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国自2012年启动的传统村落名录认定,对各地农耕家园的保护具有决定性意义。但这项工作只是对历史遗存整体保存较好的村落而言的,对于整体保存不好的村落,名录不收,也就不在保护之列。如果一个村落大部分民居都已翻新,却还残留着一座祠堂,一座戏台,两三座民居,很经典,又很有历史文化价值,怎么办?在一个已经“改天换地”的环境里,孤零零的一两个老民居很难保存,最适合的方式正是露天博物馆,也就是把这些散落乡野的零散又珍贵的民居收集起来,加以集中地保护与展示。
20世纪以来,这种尝试已经开始。比如晋中的王家大院和常家庄园,就是利用已经残缺的古代庄园为骨架,将周边地区零散的历史民居移入,集中而整体地加以保护。再比如私人出资建造的西安关中民居博物馆和安徽蚌埠的民居博览园等,都是将散落四方、无人理睬甚至危在旦夕的民居收集起来,易地重建,精心修缮,达到了很好的保存效果,同时又能供人欣赏传统和认识历史。当然,易地重建的原则有如文物的“落架重修”,必须坚持历史的原真性。虽然露天博物馆有很高的旅游价值,但不能只为旅游效益而妄加“改造”,其最终目的还是要以保护文物为主。
还必须强调的是,历史建筑只有在它的原址上才最有价值,不能为搜集它而搬走它。可是,如果无法在原地保存,我们当然不能让它“坐以待毙”。采用露天博物馆的方式来集中保护,并加以利用,确实是最佳的选择之一。
在加紧对传统村落实施整体保护的同时,也希望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关注那些有历史文化价值、零散的历史民居的保护工作。
我们既不能失去一只只从历史飞来的美丽的大鸟,也不能丢掉从大鸟身上遗落的每一片珍贵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