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是你的宪法!
2015-09-10李自立
李自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为何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即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然而许多人不免产生这样的疑问:对于一介平民来说,宪法是不是有点“高大上”了些?我平时的生活中根本用不着宪法吧?
的确,宪法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貌似比较远。在马路上交通违章了,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去超市买到有毒有害食品,可以用得上《食品安全法》;工作上与公司有纠纷,可以寻求《劳动合同法》的保护;遇到违法拆迁,可以运用《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碰到人身或财产伤害,还可能使用到《刑法》,这已经是一般人不太接触得到的法律了。
但是,请你再想一想,怎么保证交警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平执法?如何确保食品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使你得到公正补偿,同时使违法的生产者、销售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怎样能让你的合法劳动权益得到保护?用什么方式能彻底遏制权力部门随意拆除你的私有房屋?怎样才能确保你不是冤假错案的受害者?
以上这些问题好像超出了单个部门法律所能解决的范围了。问题似乎都集中到了如何确保公权力部门不会做对你不利的事情、你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如果这些根本问题不解决,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强制法》、《刑法》等等,将得不到很好地执行,也就成为一纸空文了。
所以,你想生活得有安全感,你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会受到权力部门或者他人的随意侵犯;你想过得有自由,你可以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你想这辈子活得有尊严,你能通过劳动过上体面的生活,而不是生活在一个到处都要靠“拼爹”的社会。所有这些,都需要有一个“法上之法”,那么这就是宪法。
宪者,法令也。宪法,就是所有法的统领,是根本大法。她蕴含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是用来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从而保障你的权利。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所以,你要充分意识到,你才是主人。这是你的宪法!
那么,从今天开始,请好好读一读你手中的宪法,再熟悉一下你应有的权利,以及如何运用好这些权利。比如,怎样保证立法机关真正代表你的意愿?就请你行使好手中的投票权,认真选出你的代言人——人大代表。再如,如何保证制定出来的法律是良法?对于立法,我们所有人都有发言权,特别是现在立法机关大力提倡“开门立法”的条件下,你尽管可以提出自己的见解,也可以通过你的代言人去提出。又如,法律制定出来后,如何保证能得到很好地执行?我们人人都是监督者,你可以提出对执行机关的不同看法,甚至是批评。又如,到法院打官司,你觉得你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你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去表达自己的诉求。
但是,你可能还有疑问:我一个人力量是不是太微弱了?是的,一个人的力量往往不够强大,但是很重要。你想生活得有安全感、有自由、有尊严,必须得靠自己努力,而不能靠搭别人的便车,更不能等着别人的施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家需要为自己的美好生活付出点什么。因为,这是你的宪法!
所以,现在再读一下前文所引四中全会的表述,我们就会更清晰地体会到什么是“宪法意识”和“宪法精神”,也就能更深刻地理解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和意义。希望不仅仅只在12月4日这一天你才会想到宪法,一年365天我们都时时刻刻在宪法的保护之下。
总之,这是你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