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创新人才 转化创新成果
2015-09-10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国家战略,也是上海主动适应全球科技竞争和经济发展新趋势,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和重大选择。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题调研组,围绕“创新人才发展”和“创新成果转化”两方面开展调研,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关于创新人才发展
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当今世界,对一流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谁拥有一流人才,谁就会在国际科技竞争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上海要紧紧围绕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定位,加强人才信息、人才载体、人才法治环境等方面的建设,为发现、吸引、留住、用好一流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1、关于加强人才信息建设。人才信息建设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基础。调研组建议,一是建设面向全球的一流人才信息库,由市人才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统筹推进,依托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各领域各行业的一流人才信息库;二是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动态预测,及时跟踪一流人才的最新动向,特别是要结合上海产业转型的需求,做好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人才需求预测,体现上海人才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一个全市人才信息的共享体系,为上海发现、吸引、用好一流人才,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关于加强人才载体建设。上海要面向全球吸引人才,特别是一流人才,必须依托一批一流的人才载体,其中一流大学的地位尤为突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理应有若干所大学代表国家率先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一是选择若干所基础条件最好、实力最强的高校,加大支持力度,力争2020年有若干所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二是支持若干所高校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平台,让更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落户上海;结合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建立健全高校与重大科学平台设施的联动机制,实现对海外顶尖科学家和一流团队的有效吸引;三是鼓励高校深度参与和发起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在加强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中,不断发现、吸引、留住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才。
3、关于加强人才法治环境建设。创新人才发展需要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上海在人才法治环境建设上要加大力度,努力走在全国前列:一要加快修订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人才工作的内容,对于不适应、过时的条款内容要及时修订,对于经过实践证明必要且有效的人才政策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二要研究制定具有統领性的人才地方性法规,与现行的法律、政策形成有机衔接;三要加强对引进外籍高端人才的相关法制建设。
二、关于创新成果转化
对照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战略定位,上海在提升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上,要更好发挥对外开放程度高、国资国企实力强、金融市场发展快等比较优势,为全球优质创新成果到上海转移转化,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1、构建面向全球的创新成果发布交易转化平台。上海要立足国际化开放程度高的区位优势,抢抓国家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建设,促进全球范围的科技成果在上海实现最快最优的转移转化。一是加快国内信息平台接入共享,让全国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的成果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二是加大国际技术转移渠道网络建设,与当前全球最著名的成果交易转移平台实现有效对接;三是把知识产权服务、金融服务、法律咨询、企业管理等线下的增值服务业务链接到线上的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一站式、多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
2、发挥国企在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主力军作用。上海要推动国企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让国企真正成为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同时在服务上海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鼓励国企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战略研究机构、企业新型智库,进一步加强对行业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二是要进一步利用国有资本推动上海科技风险投资业发展,重点支持创新活力强的小微企业和“四新”企业发展,加快形成新的优势产业集群;三是鼓励国企面向全球科技创新企业开展收购并购、参股控股等活动,把全球优质的创新成果集聚到上海来;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国企集团深化产学研合作,牵头组建一批新型研发组织,把市场需求引入到研发起点上,进一步提高成果产业化的效率。
3、加大科技金融对创新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把建设全球科创中心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这两项战略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是上海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方面的努力方向之一。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风投引导基金的规模,带动更多民间资本进行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二是进一步加大和规范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力度,及时修订相关法规,减少企业和投资人的税负;三是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的多层次退出机制,合理分散成果转化的投资风险;四是大力发展包括股权众筹等金融新模式,推动大众天使投资的发展,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创新成果转化之中。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一项重大的国家战略,需要得到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尤其在创新人才发展、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既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也需要国家有关部委授权上海率先试点改革。为此,在国家层面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人才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一流人才信息库。包括:统一人才信息标准,全面摸底全球一流人才状况,健全宏观统筹协调机制,构建人才信息建设保障体系等。
二是建议将制定国家人才开发促进法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在参考国内各地人才立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推动国家人才开发促进法的立法工作。人才开发促进法要作为国家人才工作的基本法,搭建起人才法律规范体系的框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法治体系打开局面、明确方向、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三是建议国家加大对天使投资业的税收优惠和法律保护。统筹各地区在发展天使投资方面的差异性税收优惠做法,进一步规范各地对天使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强调税收优惠政策的分类管理,同时及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利于天使投资的条款,制定有利于促进天使投资的相关法律,填补国内相关法律空白。
四是建议国家授权上海在科技创新方面进行更大力度改革试点。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上海率先在一些改革难度大、突破性更强、在面上推开有风险的若干关键制度方面先行先试。比如,试点鼓励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普惠税制安排,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配套制度,降低科技创新人才的生活成本,允许上海对经认定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