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认真履职
2015-09-10宋叶
宋叶
沈立群,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他常说:“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代表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每一位人大代表的份内事、应尽的职责。”从2006年当选为市人大代表的那天起,沈立群代表就一直恪守和践行着这样的诺言。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多年的代表履职征途上,他不停步、不松劲,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审之有据 议之有理
沈立群代表平时工作十分繁忙,日程经常排得很满,但对执行代表职务的事情他却毫不含糊。他总能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之间的关系,提前认真做好参加市、区人大各类会议和活动的“功课”。用他的话说,人大代表履职要做到“三步曲”,即:事前,认真阅读材料,全面把握信息,明确主题要旨;事中,仔细倾听情况,主动参与讨论,发表中肯意见;事后,关注工作进展,跟踪作出评价,积累相关资料。
在他的办公室书橱里,有一个柜子是专门摆放人大有关书籍、每次人代会会议材料等。在沈立群代表眼中,人大代表履职的主阵地是出席市人代会、审议好大会各项议案、报告,这既是人大代表的权利,更是当好人大代表的责任。
为了审议好“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切实做到审之有据、议之有理,每年走进人代会会场前,他都会与单位同事、社区群众广泛交流、听取各类意见,并将保存在书橱柜子里上年度的“一府两院”报告拿出来进行对照,看看年初制定的经济指标、工作任务等是否完成,然后紧扣要点,做好审议的“功课”。
作为来自市国资系统的代表,沈立群代表高度关注上海经济发展,特别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点工作。每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他都积极建言献策,并以每年数据变化来证明他的建议,他还积极报名参加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专题审议会议,并事先作好书面发言准备。每次审议中,沈立群代表都深切表达出对上海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切,对保持有质量、讲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期望。每次发言,他观点鲜明、数据翔实、论据充分、表述精炼,得到全组代表的认可。
立足本职 发挥作用
产权市场,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济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平台,产权市场无论在构建要素市场的宏观层面,还是在实现资产流动的微观层面,都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自2001年1月任现职以来,作为国内各省市唯一一家产权交易市场专司监管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沈立群代表带领团队,秉承“在发展中求规范,在规范中谋发展”的工作理念,借鉴国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先进理念,探索国内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途径,在构建市场体系、建立制度规则、促进资本流动、落实监管措施、提升市场化服务功能、引导产权经纪行业发展等实践中取得了大量创新性成果,为确立上海产权交易市场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沈立群代表多年从事产权交易监管工作,具有十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以恪守职责的工作状态、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实事求是的研究方法、独到深刻的思想观点,对不断完善产权交易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产权交易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是《上海国资》杂志产权交易专栏撰稿人,十多年来他与《上海国资》有着每月不见不散的“约会”。2009年,他参与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工作。2011年,记载他对上海產权交易工作真实思考和理性探索的一书《产权市场步履的回音》出版,字里行间充溢着他和团队对产权市场的热情和执着。
正如沈立群代表所说,人大代表是一项非常神圣而有意义的工作:“当选人大代表后,使我有机会代表选民向政府传递呼声、发表主张,同时对我本身的工作也产生很深的影响,促使我在工作中考虑问题更加全面、制定方案更加切合实际、提出改革措施更加符合发展的要求和人性化的需求。”记得今年年初市人代会上审议预算草案报告和预算草案时,沈立群代表就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数据比较单薄,应当从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数额、经营状况、资本收益和支出等方面列出详细的名目,便于代表审议。他的建议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代表们普遍关注国资改革有关问题时,沈立群代表就会向大家详细介绍有关背景、现状和将来发展趋势;当有代表所在单位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时,沈立群代表总是热心帮助、出谋划策、主动服务指导。
倾听民生 建言献策
虹口区很早就开始实行市区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共担履职之责。2006年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沈立群代表结对联系的一直是凉城代表组代表。他谦虚谨慎,非常有亲和力。他常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多联系群众,更多地了解和体察基层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多年来,除了每年参加市人大的信访阅信、了解民情外,沈立群代表还和虹口区人大凉城代表组保持密切联系,这让他有了在市人代会上高质量地审议报告和议案的底气。他和结对的5位区人大代表一直保持着联系,区人大代表也会将选区居民反映的涉及民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地与沈立群代表沟通,并总会得到很好的反馈。
2010年,市人大要求市代表联系社区活动后,沈立群代表不管是烈日当头,还是刮风下雨,每次活动都早早地来到华一居委会,多年来未曾间断过。他与社区百姓耐心地聊民生、诉家常,了解人民群众对市、区政府工作的希望和要求,同时也热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力所能及地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2014年下半年,沈立群代表带着《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和问卷调查,来到华一居委会,座谈听取老年群众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当听到个别老人反映有些子女不尽孝道、不赡养老人的案例时,沈立群代表非常重视,表示一定将有关情况和建议反映上去,同时指导老人到有关部门去寻求帮助。座谈会结束后,沈立群还带着慰问品上门探望一位86岁高龄的独居老人,嘘寒问暖,进一步听取意见。他还认真整理座谈记录,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到市人大有关工委,并在《上海人大月刊》代表微博栏目上刊登,在微博中他谈到:“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主,而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是立法的基本要求。社区反映老年人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建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要单独增设‘老年人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权利’的条文,同时,再规定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内容。这是以家庭赡养为基础实施居家养老的法规保障。”一年过去了,沈立群代表还在继续关注《条例》的修改情况,诚如他所说:“今天的老人,就是明天的我们。关心赡养好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