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里印出75万元假钞
2015-09-10常洪波徐忠丛姝玉杜建
常洪波 徐忠 丛姝玉 杜建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山东省龙口市男子王兵就毁在了他的发财梦上。因赌博加吸毒欠了外债,原本开着自己小店的王兵一心想着赚钱。为实现千万身家的梦想,王兵把店铺转让,联合自己拜把兄弟,雇佣2名网友,购买彩色打印机、烫金机等设备,在龙口市某小区租房批量印制面额为5元、10元的假币,累计超过75万多元。通过QQ群,这些假币被销往广州、大连、陕西等地。就在王兵沉浸于假币带来的收益中时,这个造假窝点被警方一举捣毁,王兵方才从“梦中醒来”。
退伍兵赌博吸毒急于发财
龙口小伙王兵是名退伍军人,在老家开了个饰品店,原本生意不错。不过好景不长,因为吸食冰毒和赌博,王兵欠下20多万元的外债。
饰品店是小本生意,偿还借债只是杯水车薪。为早日还清欠债,王兵打起了从网上买假币的主意,意图通过低价买假钱倒手花掉的方式赚钱。也正是从这时开始,王兵发现了新“商机”。
刚开始,王兵从互联网QQ群通过其他人购买假币。王兵买了两次,一次花了500元、一次花了200元,假币面额有10元、20元、100元的。先后共买了1000多元的假币。不料,在青岛市花假币的时候,王兵被当地的派出所发现,一些没花完的假币没收了,不仅被罚款3000元,还被拘留了15天。
一次,王兵在网上看到了湖北某地破了一个假币案,案中的假币竟然只是用打印机打印的,方式方法都特别简单,他就产生了造假人民币的想法。这一“灵光闪现”,促使他联系了同为退伍兵的拜把兄弟张戎一起商议造假币。
两人一拍即合,2014年3月,他们共同出资购买了电脑、彩色打印机、切纸机、烫金机等设备,并在龙口市海边一小区租了一间房子。在小小的出租屋里,他们还是盘算着如何借机发财,咸鱼翻身。因感觉在小区里印钱不安全,加上存有顾虑,王兵便以给自家饰品店招店员为由,通过网络,把一个吸毒QQ群认识的东北女子郝圣拉进了这个团伙中。
人手壮大,假币印制动工。受技术限制,两人决定只印5元和10元面值的假币。张戎通过在广州时认识的一个绰号“猫头”的男子,购买了10元人民币票面的相片,还在网上向猫头“拜师学艺”,请教打印假币的方法。但几经试验,打印出的假币均过于粗糙,不足以以假乱真。两个人研究认为,关键问题出在印刷纸上。
于是,两人又通过文具店老板介绍,到一家纸厂买了几吨纸,总算解决了纸质问题。之后,王兵还通过网络认识了德州一名自称会PS能制作人民币版样的网友“成成”,以答应帮其还2万元赌债为由,拉“成成”入伙。“成成”带来第五套人民币10元和5元票面的假币版样。
可结果不遂人意,这次又因油墨和技术的问题,打印出的假币掉色严重。王兵失去耐性,反复催促“成成”继续改进。打印出的假币被堆放在王兵一个熟人的闲置房子里。
18台打印机开足马力印假币
虽然印制始终不成功,但王兵并未因此放弃。为减少外界怀疑,王兵指使张戎在别处另外租了一个房子,张戎、郝圣和“成成”三人连同伪造人民币的相关设备一起转移到了新“基地”。
有了新家,王兵加快了印制进程。一个印制假币的小作坊成型了。该作坊共有3台台式电脑,22台彩色打印机,但打印机中有4台出现问题不能工作,最终剩下18台。为能早日印出仿真度高、颜色不失真的假人民币来,这18台打印机24小时不断地试验调整,张戎等三人也在出租屋里轮流休息,看着这18台机器连续工作。
事情总算有了“好转”,王兵他们印制的假币可以拿到市场兜售。假币做好后,王兵等人以10元票面假币每张2.5-3元的价格往外卖。广州的“猫头”负责介绍买家,张戎把打印出来的假币样品通过快递发送给买家看。这个过程,张戎煞费苦心。他将假币样品夹放在扒鸡小广告里,通过不同的快递公司,随便编一个收件人的名字邮寄。
显然,通过“猫头”这一中介,不能满足王兵的需求。王兵开始探求新的销路,在网上,他加入了一个卖假币的QQ群。在这里,王兵找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不过王兵等人印的假币仿真度低,张戎和王兵便做了两手准备,一边从网上买假币倒卖,赚取差价。同时,加紧调试作坊工艺,低价出售印制的假币。
王兵万没想到,他会“后院起火”。关键时刻,“成成”逃走了。因为总是做不出和买来的假币相似度一样高的钱,“成成”担心遭报复,于2014年6月3日凌晨跳卫生间的窗户逃走了。没了“成成”,张戎和郝圣只得自己动手。
就在“成成”逃走的第四天,警察来了。6月7日晚,这个假币窝点被小区保安发现,保安及时报警,郝圣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
帮忙未取报酬的也一并被抓
张戎得知事情败露,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逃跑的“成成”在2014年7月16日被抓获,王兵则于同年7月31日被抓。此外帮助“成成”做假币样品但是没拿报酬的德州当地人景芳芳,也因涉嫌伪造货币罪于8月8日被龙口公安刑事拘留。8月21日,5人因涉嫌伪造货币罪,被龙口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自2014年5月到6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兵、张戎、“成成”、郝圣采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假币的方式,共伪造2005版人民币金额共计754935元。其中10元面额的假币75253张,金额752530元;5元面额的假币482张,金额2405元。被分别藏匿在伪造假币的出租屋内和张戎熟人的空房子里。
龙口市检察院认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嫌疑人王兵、张戎、“成成”、赫圣、景芳芳均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均无影响羁押的疾病,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虽然景芳芳辩称其没有伪造货币的故意,也没有参与伪造货币犯罪行为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同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景芳芳制造人民币版样并提供给“成成”,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放任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亦构成伪造货币罪。
近日,五人因涉嫌伪造货币罪,被龙口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