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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内监督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5-09-10徐雅芬樊东光

人民论坛 2015年11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

徐雅芬 樊东光

【摘要】党内监督制度是党的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党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文章拟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分析当前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党内监督制度建设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1.3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对党员、党员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是否正确行使权力或自觉履行义务,实行监察和督促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它不仅是党的制度之重要内容,而且是党的建设科学化的有力保障,历来受到我党的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党逐步形成了包括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干部之间的监督、党组织的监督和专门机关的监督等组成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提高了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然而,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拟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分析当前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監督意识比较薄弱。党内监督意识是指党员对有关党内监督制度的知识、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它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思想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越来越认识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但是,当前党内监督意识和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之间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党内监督意识不够强,集中表现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对党内监督制度的内容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它们是可有可无的规范;有些党员干部只对上负责,把上级领导的话当作“法”,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将党内监督制度视若“摆设”,对自己有用的监督制度就为我所用,否则搁置一边,甚至找“借口”将党内监督制度随意变更,形成了“老子说了算”的现象。例如,目前党内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在实践中往往不同程度存在以下情况:一是党、政正职哪一方强势,则其他成员就偏向强势的一方,而无法真正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参加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的相关党员干部,出于自身利益需要或担心得罪强势领导,对其提出的不正确、或违背相关议事规则、或不符合相关原则,且有失公平公正的意见或决定,不愿也不敢提出质疑和反对的意见,使民主集中制名存实亡,班子会议则成了某些领导错误或不科学决策的保护伞。三是由于目前领导干部任用存在上级指定人选的情况,故这些领导底气不足,加之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欠缺,他们没有监督意识,致使他们在班子会议上无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制度内容显得空泛。当前,党内监督制度在内容上显得空泛,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针对性。为落实中央或上级的相关监督制度,部分单位仅依靠个别或少数人员,以上级的监督制度为蓝本,依葫芦画瓢,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由于缺乏针对性而显得高、大、上,如中央反复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但相关部门对其执行权、审批权、任用权和“隐性权力”等并未出台针对性的法规,故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二是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定。一些制度特别是某些实体性制度缺乏程序性规定,其处理办法也不明确,结果发生扯皮或推诿,甚至制度颁布后,无具体职能部门去监督执行。如《党章》是党的根本准则,但遗憾的是,对不遵守党纪和违反党章的行为却没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定,使得其对党员的监督不同程度弱化和虚化。三是应付检查而制定的制度。照抄照搬其他单位的制度、空洞无物。四是留有余地的制度。一些单位在制定党内监督相关制度时,怕给自己惹麻烦、给基层找麻烦、给领导添麻烦,往往留有余地,做文字游戏,以给自己以更多的解释权,使制度成为“花架子”。

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当前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不是制度的缺乏,而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其主要表现在:第一,选择执行。一些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对于涉及本单位和职工利益的相关监督制度时,有选择地执行。如基层党组织在执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党内监督制度时,不同程度存在着凡有利本单位和职工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第二,柔性执行。一些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对于容易得罪人的监督制度采取柔性执行。比如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一些带有禁止性、一票否决性的制度,在执行时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对于明显违反监督制度的错误言行不敢、不愿、不能进行斗争,容忍度偏高,使党内监督制度严重弱化。第三,宽松执行。比如,对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及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等制度,当领导重视时,就严格执行,否则放松执行,当上级组织提出要求并要进行检查时,则全力执行,否则将之束之高阁。第四,各层级的监督欠佳。党内监督在空间上主要是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当前党内监督多是以上级监督为主,虽然管用,但偏向事后监督,难以及时发现问题,且容易官官相护。同级监督主要是指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监督主体没有相对独立,实践中鲜见纪委检举同级党委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下级监督是指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于当前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还未建立,下级对上级没有充分的选举权和罢免权,加之下级正常的意见表达容易遭致扣压、隐瞒、打击、报复等,使得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形成下级对上级领导干部的实际监督。

制度监督比较乏力。目前各单位虽然建立了党内制度的监督机制,明确了由纪委、监察、审计和职能部门,以及党员群众共同组成的监督主体,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但从实践来看,党内制度监督还显得比较乏力,主要体现在:其一,监督渠道不够顺畅。普通党员由于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对重大决策缺乏了解,导致他们想监督而无法监督。而相关制度监督部门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督顾虑,担心制度监督太严了,党员干部受不了,上级领导嫌自己工作太死板,而时常通融、照顾、迁就和退让,使制度监督无力。其二,监督方式欠科学。党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干部任前公示等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实践中只是走形式,其班子成员彼此起不到监督作用;民主评议结果往往不对外公开;一些组织部门很少向党员群众反馈干部任前公示后的情况,让党员群众觉得公示只是个形式,从而影响党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党内监督的几点对策

当前,应当针对党内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党内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增强全党党内监督意识,首先要筑牢思想基础。坚持思想教育先行,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使党员认识监督制度的内容和价值,认同党内监督制度。在教育中,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开展“三严三实”的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纪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摒弃好人主义、面子顧虑,营造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另一方面,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不仅是建立一种规范,而且是党员精神和使命感的体现。其次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划出思想上的红线、行为上的界限,遵规守制,严格以党内监督制度来规范思想和行为。此外,要将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识到履行党内监督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源于党员内心的信仰与行为习惯,要强化党章意识,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要把党内监督作为制度建党、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扎紧党内监督制度的“笼子”。

优化制度设计。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党委和纪委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要加强规划。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承担起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真正以长远、全局和战略的眼光,做好监督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工作。特别是对于中央和上级的相关制度,要组织党建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深入的学习研究,并结合实际进行总体设计和规划。其次,要强化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直接责任,需就制定的制度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党内监督制度;要把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列为职能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最后,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要形成纪委指导,党委领导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统筹协调机制,从而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和配套。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

强化制度执行力。当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一定意义上就是要依靠制度治党,尤其是发挥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而其关键在于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执行力。这些年,我党制定了不少党内监督制度,可违规违纪的现象和不正之风依然屡禁不止,这固然与制度不完善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为此,要大力增强党内监督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制度要严。要加强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等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和相配套的细则、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惩戒等制度,让党员干部置身于监督制度的约束之中。二是执行要严。要以严肃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执行监督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做到不为压力所惧、外力所扰、阻力所困,让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三是查处要严。要强化制度执行过程的管理,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机制,划出“雷区”和“红线”,加大监督检查惩处追责的力度,对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更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增强监督制度的威慑力。四是要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就自上而下的监督而言,主要进行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其监督责任,完善巡视制度;就自下而上的监督而言,重点是保障并实现党员群众的知情权、选举权和表达权;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群众、民主党派和舆论等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

提高制度监督力。严格有效的监督是确保党内监督制度得到执行的关键。针对目前党内监督制度乏力的现状,首先,充分发挥民主制度在监督中的作用。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得好坏,广大党员群众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他们既当“评判员”,又当“验收员”;落实普通党员旁听领导班子会议的制度,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和重大决策的参与度和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制度监督中的作用。其次,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制度能否执行、执行是否到位,主要取决于是否健全了制度执行的责任、监督、考评和问责机制。制定党内监督制度时,应考虑出台保障其执行的程序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罚措施,以防止制度执行不到位时,导致互相推诿和扯皮。再次,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当前,一个薄弱环节是权力越大的干部越缺少有力的监督和管理,为此,必须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和任前任后公示制度。最后,运用科学的监督手段。当前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党内监督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新的渠道。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为强化制度监督的抓手,打造快捷、高效的网络监督和监控平台。

发挥党政领导率先垂范的影响力。实践表明,抓住党政领导这个关键,就抓住了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根本,也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当前,必须发挥党政领导带头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的影响力,具体而言,其一,带头学习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蕴含着党的建设的基本理念和方法,贯穿着依法治国理政的基本思想,党政领导要带头学习党内监督制度,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实质,自觉成为学习制度的模范。其二,带头执行制度。党政领导既是制度的制定人,更是制度的执行人和监督者,必须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制度执行必须带头的意识,自觉做到执行制度的标准、要求高于、严于党员群众。其三,带头维护制度。党政领导不仅要带头执行制度,还要敢于和善于同违反、破坏制度的人和事斗争,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其四,带头完善制度。党政领导要经常分析、研究现有制度的实施情况,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推广;对不足的制度,则需调查研究,加以完善。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之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反映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随后,中央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五位一体”的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并将之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党内监督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而任何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不仅是以一定的历史和主观条件为前提,而且是以一定的价值观为支撑的。作为我党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既直接指导着党内监督制度的制定,又将之具体地体现和反映到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之中,统领党内监督制度和其它制度建设并将它们紧密地联系起来。同时,党组织和党员的价值理念与行为方式所反映的价值取向,又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实际成效的体现和评价标准。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围绕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开的,其实际成效又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状况作为评价依据。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方向正确的保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之中,将有助于全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最大限度地凝聚价值共识,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乃至党的其它制度的建设提供科学的价值支撑。

责编 /王坤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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