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笔要避人!
2015-09-10于文贞
一位外地家长带着孩子来到我的门诊就医。原来,5天前,孩子跟妹妹一起玩激光笔,之后,家长发现其眼球出现黑影,左眼视物不清,于是带孩子到当地就诊。当地医生检查发现,孩子左眼底黄斑区有瘢痕形成,考虑可能与激光笔照射有关。家长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
检查发现,孩子的右眼视力1.0,左眼视力0.1,双眼前部检查均未见异常,左眼底黄斑区有瘢痕形成,右眼未见类似改变;同时通过眼科辅助检查确定黄斑区病变,综合检查及病史情况,我考虑这个孩子左眼为激光损伤所致。
激光笔是把可见激光设计成为一种便携笔型发射器,常见的激光笔有红光、绿光、蓝光和蓝紫光等多种,通常应用于军事、教学、导游及户外旅行或登山等方面。使用激光笔时,它可以产生一个光点或一条光线投影到目标上,以便远距离准确指示目标。
但现在,一些厂家把激光笔做成了儿童玩具,在市场销售。殊不知,如果激光笔使用不当,会对儿童眼睛、皮肤等人体组织造成伤害。一些高功率的激光笔照射到衣服上,甚至可以将衣服点燃。
激光笔照射人体组织(尤其是眼部)后,可以使眼部组织温度快速上升,发生组织细胞坏死,导致细胞功能丧失,从而造成意外伤害。
被激光束照射后,眼部从前向后的组织都可以产生伤害。角膜凝固性损伤可以产生斑翳,晶状体损伤可以形成白内障,视网膜损伤可以导致中心视力明显减退,甚至失明。本文的这个孩子就是视网膜黄斑区的损伤导致的视力伤害。
在美国,激光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来分类。功率小于1毫瓦的可见光激光笔为第二类(Class 2 或 II),功率介于1~5毫瓦的为第三类A(Class 3A 或IIIa)。第三类B(Class 3B或IIIb)激光(功率5~500毫瓦)和第四类(Class 4或IV)激光(功率大于500毫瓦)按法律不能以激光笔的名义推广销售。
目前,对于激光笔的生产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发布《激光笔、儿童激光枪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表示不宜为儿童购买激光笔作为玩具枪使用;消费者使用激光笔时,应避免激光照射人体,尤其是眼睛、皮肤、衣服等。应教育儿童不要在学校周边的摊贩、商店或通过网络等渠道购买大功率激光笔;对于办公或教学用激光笔,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建议消费者不要为儿童购买带激光射击功能或激光瞄准功能的玩具。
对激光笔的激光辐射类别,尽管我国目前没有明确要求,但对于大功率激光笔销售,我国在销售时实行了“分级制”。但由于利益驱动,在一些商店出售的激光笔的外包装中并没有级别标示、警告标签等,售货人员往往也不会提醒顾客注意产品的安全隐患。
专家简介:
于文贞,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眼科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擅长视网膜脱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黄斑病变、玻璃体混浊及视网膜血管病等疾患的手术、激光与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