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进口药价戴上紧箍咒
2015-09-10赵广泉
赵广泉
又是说药价,还是老话题!
这次与往常不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出台,毕竟给药价虚高,尤其是进口药品价格虚高原则性地戴上了紧箍咒。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强调,“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的审评审批,申请注册新药的企业需承诺其产品在我国上市销售的价格,不高于原产国或我国周边可比市场价格。”
这是继今年6月1日,国务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实施以来,中央政府为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又一次发力!
应当说《意见》的出台,能传递出政策新规的用心良苦!可是,仅凭“意见”原则性的规定,就能给虚高的药价,尤其是价格虚高的洋药釜底抽薪吗?
国内外药价悬殊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国内市场没有与跨国药企展开富有成效的议价,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这为跨国药企内外有别、垄断药价预留了空间。
以治疗乳腺癌的药品——赫赛汀为例,据媒体报道:“440毫克的赫赛汀在香港的药店卖18500港币(约合人民币14800元),在北京药店的售价是24500元人民币。而在北京大学某医院,政府招标的中标价是21613元,最终卖给患者的零售价则是24854.9元。”一国两地价差竞达万元!此外,爱必妥、多吉美、力比泰等多种抗癌药,京、港两地的价差在437元至7740元间不等。
药价的形成和变化,有研发、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等诸多环节成本和多种复杂的因素制约。十年前,国家发改委曾下决心对虚高药价动刀,拟在药品包装上明码标价。当征求各方意见的方案一出,立刻引来药厂和药品零售行业的—片反对。
众所周知,药价之所以虚高与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药厂、药商、药店、医院等层层加价“功不可没”。从理论上来讲,“药价上包装”等于把这几个流通环节发生的“加价”空间给抹平了。可以说,“药价上包装”抓住了药价虚高的要害。但是,这个方案最终因受阻而夭折。
新药注册审批是“一锤子买卖”,而“周边可比市场价格”是一个变量。
倘若通过新药注册审批后,周边可比市场出现改包装、换剂量、新洋名的“换汤不换药”,导致价差洼地,注册源头实际上起不到控价的作用。
倘若,跨国药企针对中国市场开发独一无二的包装和标识,使之在周边市场找不到可对比的同类药品,恐怕也很容易绕过注册控价监管。
“药价不高于周边国家”当然值得期待!但原则性的紧箍咒,在实际操作层面的细化和完善,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这条路不仅需要政策的主导,更需要群策的参与和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