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个环节做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
2015-09-10王庆学陈力
王庆学 陈力
近年来,黑龙江省孙吴县检察院在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案管中心集中管控作用,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提高执法办案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
一是案前受理环节建立多渠道风险信息预警机制。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与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监所、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案件潜在的风险,提出预警,引起案件承办人、院领导的重视,提早制定处置预案;建立主动发现风险信息机制,重要是对涉案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不理解以及被害人没有得到赔偿等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即向案件承办部门发出风险警示;建立多渠道风险信息收集机制,加强与政法委、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将风险预警向前延伸。加强与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收集各种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将风险预警向外延伸。
二是案中审查环节做好跟踪预警和监督检查。该院案管中心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平台的预警功能,对案件审查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同时,加强对各业务部门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监督,要求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发现执法办案风险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将风险和隐患消灭在初始状态。
三是案件办结后做好执法办案风险评查总结。该院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增加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的评查项目,评查承办人是否对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评估风险点的选择是否正确,风险等级的判断是否准确,风险处置方案是否有效,风险排除是否及时,是否还存在风险等,并进行办案风险等级评估。如发现存有潜在的办案风险,再次启动办案风险预警,报院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处置。
今年初以来,该院共征求到执法办案方面的意见建议5条,向办案部门发出口头预警3次,进行流程监控1次,及时化解了执法办案风险。在今年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1处办案风险,提出预警,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