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析理”助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2015-09-10周玉坤蒋德育
方圆 2015年11期
周玉坤 蒋德育
“通过参加今天这个案例剖析会,不仅纠正了我以前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而且还理清了我今后的办案思路和方法步骤,‘以案析理’活动的确是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吕晓斌说。
近日,该院反渎局选取了一件存在质量瑕疵的自侦案件,通过多媒体演示系统,分别由案件原始承办人介绍该案基本案情,从主观上全面查找该案整个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再由反渎局局长刘宝琴从《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要求入手,对该案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最后由分管副检察长就如何整改,从思想认识和机制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
今年来,该院通过“以案析理”来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进行,收到了良好效果,并逐渐形成制度。该院“以案析理”分三步进行:一是自我剖析,每位干警每月选择一件自己办理过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失败原因,归纳得失启示,明确整改措施;二是部门评析,针对典型案例的自我剖析内容,在部门内部进行交流,依照办案人员自评、其他干警讨论、负责人点评的程序进行,讲到问题要具体,分析原因要深刻;三是全院透析,由部门互相推荐优秀案例以案析理,打印成书面材料,分发到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征求意见,倾听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的点评意见,进行归纳,对成绩大力发扬,对瑕疵案件尽力改进,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
据统计,该院今年开展“以案析理”活动以来,自侦案件退查率降低了11.5%,存在瑕疵的案件也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