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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围猎的技术专家

2015-09-10吴贻伙

方圆 2015年16期
关键词:马钢股份公司钢厂

吴贻伙

5月29日,安徽省马鞍山钢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施雄梁(副厅级)因犯受贿罪,被该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被依法予以追缴。

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看,施雄梁的受贿行为绝大部分发生在其任马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期间。据办理此案的公诉人介绍,施雄梁犯罪时间跨度长、次数多。自1998年至2014年,施雄梁利用不同的职权,在前后16年的时间里,持续有受贿行为,先后收受十个单位及个人的财物,共计70余次。

“一些与马钢股份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利用各种关系来与施雄梁挂上钩,曾经的上下级、子女的同学、爱人的同事,都被行贿人加以利用,成为与其作权钱交易的桥梁。”公诉人总结,平时,施雄梁或其家人生病住院,孩子考上大学、出国留学,自己出国考察,买房买车、乔迁新居等等,不一而足,都成为行贿人送钱送物的“契机”。至于中秋节、国庆节这些重要年节,更是行贿人踏破施雄梁门槛的“良机”。

技术专家为何成为猎物

马钢集团公司是我国特大型钢铁企业,而马钢股份公司则是由马钢集团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施雄梁正是马钢集团公司委派到国有控股公司任职的工作人员。按照这一管理体制,施雄梁在马钢集团公司的地位算不上有多么显赫,但其何以成为众多行贿人围猎的目标呢?

这还得从施雄梁堪称马钢集团公司数一数二的技术专家说起。据公诉人介绍,施雄梁曾带领马钢技术人员开发了中国最先进的H型钢,多次获得科研荣誉奖,其本人也成为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专家。

施雄梁的履历显示,其今年62岁,研究生学历,1977年从江西冶金学院炼钢专业毕业后进入马鞍山钢铁厂二钢厂工作,历任马钢股份公司二钢厂转炉车间技术员、转炉车间副主任、主任、二钢厂企管办工程师、厂调度室调度长、副厂长。1995年起,施雄梁先后任二钢厂厂长、马钢股份公司安环部高级工程师、副经理,1997年11月起任马钢股份公司三钢厂厂长、马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从2001年起,施雄梁的人生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年6月,他开始任马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成为了一名响当当的副厅级干部,前后达十年之久。2011年7月后,施雄梁转任马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直至两年后退休。

“我任钢厂厂长时主要职责是管理好队伍、完成生产任务,厂里需要采购设备和原材料的时候,由我向马钢采购部申请,具体数额由我报,采购部采购之后交由钢厂使用,钢厂使用后向采购部反映效果。如果效果不好,采购部会停止从该商家采购。”据施雄梁交代,1999年其担任马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后,开始分管科技部(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后来担任马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时,除了分管科技部、质检中心、研发部外,还分管采购、销售、炉料公司等二级机构的工作。

纵观施雄梁在马钢36年的工作经历,可以说其所从事的和分管的工作始终都与炼钢专业技术有关。从技术研发到质量检测,从采购何种原料辅料到各类评定评审,哪一项都有着一定的技术含量,关键时候也都需要依靠施雄梁这样的技术权威“一锤定音”。一名马钢的知情人士透露,施雄梁作为总工程师,几个钢厂的技术业务都是他分管,比如说炼钢辅料这一块的试用、评审、引进工作,因为涉及到技术,必须施雄梁点头,才能被引进或者被批量使用,所以与施雄梁搞好关系太重要了。

被垄断的原料供应

朱文清原是马钢股份公司二钢厂的职工,上个世纪90年代下海经商,系马鞍山华清科工贸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江友冶金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和马鞍山金科特种涂料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他与施雄梁的交集最早开始于二钢厂时期,施雄梁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二钢厂工作,直至成为二钢厂的厂长。

“我和施雄梁认识很早,关系很好。”朱文清说。先是一个厂里的同事,继而成为了上下级关系,这样的交集为朱文清日后将生意做进马钢铺平了道路,也让施雄梁从一开始就基本上对朱文清“不设防”。

2002年的一天,朱文清找到施雄梁,提出想向马钢股份公司供应泡沫渣抑制剂。施雄梁当即表示,只要你能试制出泡沫渣抑制剂,他就会给技术中心和钢厂打招呼。泡沫渣抑制剂在炼钢上使用,可以防止钢水喷溅,减少钢铁量的消耗,因此是炼钢重要的辅料之一。如果能拿下马钢这样的大单,当然意味着滚滚财源。

不久,朱文清果然试制出泡沫渣抑制剂,施雄梁也不食言,他随即向三钢厂厂长邱某打招呼,要求在三钢厂炼钢时首先使用泡沫渣抑制剂。邱某表示同意,并向马钢股份公司的技术中心打报告申请使用。技术中心接到申请后,还必须经过初步试用、扩大试用、专家评审等程序,才能让朱文清的产品被正式使用。由于施雄梁分管技术中心和质检中心,同时他又是马钢股份公司的总工程师,在施雄梁的关照下,朱文清的泡沫渣抑制剂很快就走完这些程序,施雄梁也在专家评审报告上签了字。

自2002年年底正式供货,到2008年底马钢股份公司停止使用泡沫渣抑制剂,朱文清的这一产品基本上是畅通无阻。当然,也有出问题的时候。泡沫渣抑制剂在一钢厂使用过程中,有职工向厂长反映朱文清的产品不好用,没有起到防止钢水喷溅的效果。朱文清为此找到施雄梁,由施雄梁出面多次请相关人员吃饭,并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终于把职工反映的问题压下来了,摆平了。

敢于“叫板”的行贿人

最初几年,在施雄梁的关照下,朱文清的公司垄断了对马钢泡沫渣抑制剂的供应。2006年,黄荣平(本案另一行贿人)公司生产的泡沫渣抑制剂也进入一钢厂使用,朱文清知道后很不高兴,便去问施雄梁是怎么一回事。

施雄梁解释说,按照厂里规定,任何一个产品正式供货后,不能独家供货,必须有两家以上的公司供货,才能形成竞争。此前朱文清的垄断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在他也“顶不住”了。见施雄梁也有自己的难处,朱文清便接受了由他和黄荣平两家公司向马钢股份公司供货这一安排。

朱文清何以在施雄梁那里吃得开,甚至有时还敢于向施雄梁“叫板”呢?除了两人私交不错的因素外,更重要的原因也许还在于,在他费尽心机的围猎下,施雄梁几乎已经彻底成了他的“俘虏”。

张某自2001年起就担任施雄梁的秘书,朱文清通过施雄梁认识张某后,每次请施雄梁吃饭、娱乐,一般都会把他叫上一起作陪。加之平时也经常给张某送这送那的,渐渐地张某就成了朱文清的“眼线”。朱文清经常通过张某来了解施雄梁的情况以及一些公司内部的事情。2008年6月的一天,张某给朱文清打电话,告诉他施雄梁因急性阑尾炎在马钢医院开刀。当时朱文清正在去上海的高速公路上,接到电话后,当即调转车头,赶往马钢医院看望施雄梁,并送给施雄梁五千元钱。

有了张某这样一个重要的“情报”渠道,朱文清“围猎”起施雄梁来就更加得心应手。机会一旦来临,朱文清便直接找上门去施之以贿。不过到了后来,他和施雄梁之间已没多少必要再遮遮掩掩,绕什么弯子了。

2003年,施雄梁在马鞍山某小区的房子要装修,朱文清便帮施雄梁找了个装修队,并为他支付了工费、电线、水管费等费用8万元。2007年8月的一天,朱文清得知施雄梁女儿考上大学,就以祝贺其女儿考上大学名义送给施雄梁现金20万元。2012年元旦,施雄梁搬入了上海浦东的新居,朱文清赶到上海,以祝贺乔迁名义送去1万元现金。两个月后,又以资助其买房子名义,送给施雄梁现金40万元。2012年5月,施雄梁在浙江临安为其母亲做90岁大寿,朱文清得知后赶往临安,送给施雄梁2万元港币。同年12月1日,朱文清听说施雄梁马上要去临安过生日,便向施雄梁提出在马鞍山给他祝贺60岁生日,并在当天晚上一场小范围的“生日宴”上送给施雄梁2万元港币。

至于逢年过节,本身就是再好不过的借口。据一审法院认定,2000年至2014年春节前,15年间的每个春节、中秋节前,朱文清都会去给施雄梁“拜节”,先后29次累计送给施雄梁人民币8万元、港币15万元及购物卡5万元和烟酒等。

就这样,林林总总,朱文清共向施雄梁行贿88.5万元人民币、23万元港币和5万元购物卡。施雄梁案发后,朱文清因为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把大媒人给“算计”了

和朱文清一样,黄荣平(另案处理)也是施雄梁在二钢厂的老同事、老下属,不过因为施雄梁同时还是黄荣平和其爱人的大媒人,所以两家的关系自然就更近乎一些。

2003年,黄荣平从二钢厂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并于2004年三、四月间注册成立了马鞍山凤山耐火材料厂(后更名为马鞍山市东昇耐火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耐火散装料,包括干试振动料、轻烧镁球、转炉泡沫渣抑制剂、铬质引流沙等产品,基本上都销往马钢股份公司,其中泡沫渣抑制剂在一钢厂和四钢厂使用,轻烧镁球、干试振动料、铬质引流沙则用之于二钢厂。

黄荣平的公司成立后,一次请施雄梁吃饭,席间他对施雄梁说,自己停薪留职后办了个耐火材料厂,想生产一些适合马钢的产品,希望能得到老领导的支持。面对这个要求,施雄梁倒也没有推辞。

在黄荣平公司生产的泡沫渣抑制剂进入马钢股份公司之前,朱文清公司生产的同样产品已经被一钢厂使用好几年了。为了争得一些份额,黄荣平先是找到马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建明(因受贿已被判刑)帮忙,赵建明便给施雄梁打了个招呼。接着他又直接去找施雄梁,说自己的产品试用报告已经交到技术中心,马上开始评审,希望老领导能在评审上给予帮助。在施雄梁的努力下,黄荣平公司的泡沫渣抑制剂顺利进入一钢厂。

黄荣平深知,施雄梁是马钢股份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技术审核,其公司的耐火材料产品要进入马钢,没有他的审核签字那是万万不行的。于是2005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黄荣平提着一个装有10万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敲开了施雄梁的家门。当时只有施雄梁一人在家,黄荣平便说,他们公司生产的抑制剂能进入马钢试用,非常感激老领导的帮助。施雄梁客气了几句说,公司都是有一套程序规定的,只要他产品质量过关,其他的都好说,以后批量使用没问题。临离开前,黄荣平把黑色塑料袋丢在了沙发上。

第二天上午,施雄梁打电话给黄荣平,骂了一顿。但骂归骂,这10万元钱施雄梁还是收下了。

当然,黄荣平公司对马钢泡沫渣抑制剂的供应量也从最初的100吨逐渐增加到300吨,最后增加到了400吨,占到了马钢泡沫渣抑制剂总供应量的一半。此外,黄荣平公司生产的干试振动料、轻烧镁球等产品,经施雄梁同意也都顺利进入了马钢。“我公司2007年、2008年在马钢的业务能做到近千万,与施雄梁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送钱给他,是为了感谢他。”黄荣平供述说。

2008年,马钢集团公司实行车改,要求每位领导都要带头买车自驾。黄荣平听说施雄梁打算给他爱人买一款福特两厢车,便于当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准备了10万元钱。请施雄梁吃饭的时候,黄荣平表示,嫂子买车,自己也要表表心意。施雄梁见推辞不掉,也就收下了。

此外,2005年至2008年春节前,黄荣平先后6次以过春节、中秋节的名义共送给施雄梁人民币12万元。一审法院认定,2005年初至2008年底,施雄梁利用担任马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分管技术中心、质检中心、炉料公司等职务之便,接受黄荣平的请托,为该公司生产的泡沫渣抑制剂等炼钢辅料持续进入马钢股份公司大量使用,在试用、评审等各个审批环节给予关照,多次收受黄荣平现金人民币32万元。

2012年,赵建明案发,黄荣平曾被纪委叫去核实情况,施雄梁担心收受黄荣平钱物的事情迟早会暴露,便以送给黄荣平女儿结婚贺礼的名义,退给黄荣平20万元。“我和黄荣平两家人关系不错,他趁拜节等时机送钱给我,实际上是感谢我利用手中的职权帮助他公司的产品顺利进入马钢持续使用,我们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在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施雄梁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被围猎的真正性质。

都是“沾亲带故”者惹的祸?

围猎施雄梁的行贿人,不少都是他的“老熟人”,他们中既有朱文清、黄荣平这些施雄梁曾经的同事,因为关系比较好,平时双方就走动得比较频繁,所以送的方便、收的自在,所给予的关照看上去更“顺理成章”;也有利用施雄梁女儿的同学、其爱人的同事之类的关系“搭上线”后,通过送钱送物来慢慢联络感情,以寻求预期的利益。

孙某的马鞍山市某物资贸易公司自打2000年成立后,就一直没有做什么业务。2007年,马钢开始生产管线钢,该公司就代理起马钢的管线钢业务,而这正需要分管销售的施雄梁的照顾。孙某于是想到利用自己儿子和施雄梁女儿是同学这层关系去“投石问路”。2009年8月份的一天,施雄梁的女儿即将去英国读书。孙某就带着儿子来到施雄梁家,送给施雄梁2000英镑,名义上是对其女儿出国留学表示恭贺。施雄梁稍加推辞也就收了下来。

首战“告捷”,此后几年,孙某都借过春节或中秋节之机,给施雄梁送些烟酒和现金。几年下来,孙某共送给施雄梁8万元人民币、2000英镑。“我就利用(小孩子是同学)这一层关系,通过过年过节和他女儿去国外读书的机会,送些钱物给施雄梁,不断增进我和他的感情,以得到施雄梁对我销售管线钢业务的关照。”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施雄梁也很够意思。有时孙某请马钢销售部门的人员吃饭,施雄梁一般都会去参加,目的是为孙某撑场面,“下面人知道我和他(孙某)关系好,自然会帮助他在马钢的生意做得顺畅”。在不懈“努力”下,孙某的公司成为了马钢在马鞍山市的独家管线钢代理商。

马鞍山个体商人宋某是施雄梁爱人以前的同事,跟施雄梁的关系也不错。为了拿下马钢股份公司的瓶装气业务,宋某于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跑到施雄梁家送给他1万元人民币,请其帮助协调。后来由于马钢不用这种瓶装气,事情最终没有办成,宋某与施雄梁之间也就再无任何经济来往。

金钱是最赤裸的猎捕武器

有的人和施雄梁“沾亲带故”,围猎起来靠的是“温水煮青蛙”;而有的人则直截了当,赤裸裸地砸钱以“猎捕”之。

杨某是江苏省无锡市某金属材料公司负责人,上个世纪90年代,其做业务员向马钢供应耐火材料时就与时任三钢厂厂长的施雄梁认识,但此后两人并没有什么联系。2008年,杨某注册成立了无锡市某金属材料公司,起初做些零散钢材生意,后来则代理销售马钢的窄带钢。一段时间里,马钢供应给他的窄带钢数量较少,为了让马钢能增加些发货量,他想到了在马钢股份公司分管销售公司的副总经理施雄梁。

2010年11月的一天上午,杨某打电话给施雄梁,提出要到施雄梁的办公室坐一坐。见面后,杨某告诉施雄梁,他在和马钢股份公司销售公司做窄带钢业务,但是销售公司给他们的供货量不大,希望帮忙增加点量。施雄梁答应得很爽快,称这没什么问题,供货量应该增大。杨某听了很高兴,在准备离开的时,从随身携带的棕色包里拿出一个装了10万元现金的淡色布袋,交给了施雄梁。

事后,施雄梁给有关负责人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在施雄梁的亲自过问下,马钢窄带钢的供货量有所增加,使得杨某公司每年和马钢的业务量达到了1亿元左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施雄梁在担任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钢股份公司”) 三钢厂厂长、马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马鞍山钢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马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分管马钢股份公司技术中心、质检中心、炉料公司和销售公司等职务之便,多次收受马钢股份公司炼钢辅料供应商和经销商所送财物共计153.5万元人民币、23万港币、5000美元、4000英镑以及价值人民币14万元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并为他们所经营的公司与马钢股份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提供帮助。

就这样,施雄梁在前后16年的时间里,在行贿人一次次地进攻之下而不自知,以至于其在检察机关的侦查阶段看完笔录后,为自己在十几年受贿的经过而感到震撼,为自己所受贿的数额而感到惊讶,“真不相信这是摆在面前的事实”。也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终于认识到,“大部分和我相处的人都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来讨我所爱,讨我对他们的好感,以达到其背后权钱交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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