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清单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
2015-09-10肖怡宦燕
肖怡 宦燕
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探索建立“三清单”制度,督促主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种好“责任田”。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夯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探索建立“三清单”制度,督促主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种好“责任田”。
责任清单,明确“必须为”
公车管理、“三资”监管、政府采购等工作原先都由纪委牵头推动或直接参与,主责部门依赖惯了,如今交还给他们,一时间能否管好?能否管到要害?
针对这些问题,广陵区纪委紧扣主责部门工作职责,排出各部门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通过领导约谈、发函交办等形式,将涉及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监管等30余项具体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到26个主责部门,明确监管目标、内容和标准,要求主责部门真正承担法定职责,把监管工作抓起来。
问题清单,防止“怠作为”
主责部门监管工作抓得怎么样?有没有尽心尽力?会不会遮遮掩掩?
区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要求主责部门对照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常态化、过程性的监督检查,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形成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问题单位整改纠正或给予行政处罚,问题整改到位方可动态销号。
近期,各主责部门针对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直接接触工程建设、直接分配财政资金等领域和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9个环节存在15个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向区纪委报备。
区纪委依据问题清单,对主责部门履职情况跟踪抽查,凡发现主责部门怠于履职或未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等情况,通过履责警示单和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及时予以纠偏警示。今年,广陵区纪委先后向3个部门发出履责警示单,督促主责部门改进监管工作。
问责清单,严查“不作为”
对主责部门移交的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以及发现的主责部门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问题,广陵区纪委形成问责清单,分别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啟动问责追究程序。
今年以来,广陵区纪委先后对3名因在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中以权谋私、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和10名在土地管理领域失职渎职的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对9名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中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的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4名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或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此外,区纪委还通过诫勉谈话、责成调离岗位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在行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在广陵区形成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