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以下未成年人禁代言广告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17期
9月起,电视、网络等广告中将难见到不满10岁的童星代言人,各类明星也告别“任性代言”。
根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而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
不过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代言,但并不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广告表演,所以并不意味着以后的广告都不能出现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不过由于童星属于公众人物,参与表演也具有代言人的效果,因此也屬于禁止范围,在9月后,他们参演的广告将禁止播出。
【热评】@风吹过:“So easy!爸爸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电视里铺天盖地都是这种广告,让我们做家长的很担心。现在孩子的模仿能力都很强,我们孩子天天就念叨这个,童星对孩子的影响力真是挺大的,必须要严加管控。(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