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惠民的经典范本
2015-09-10陈清杨庆怀
陈清 杨庆怀
历时两年的“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已经落下帷幕。这场“政府主导、部门组织、群众参与”的公共文化盛宴,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城乡共繁荣、群众同欢乐的喜人局面,更是文化惠民、亲民的经典范本。“欢乐潇湘”大舞台,就是湖南文化大展台、群众才艺比拼大擂台,就是文化惠民、文化乐民的大观园。
“欢乐潇湘”从2013年到2014年,共演出26100多场次,参演79.8万余人,参演团队1.2万多个,观演人数达1670.7万;参演节目13.8万多个,新创作节目6.08万多个,有力地推动了湖南群众文化活动向常态化、规模化、大眾化方向发展。让群众唱主角、让草根当明星,已经成为“欢乐潇湘”的流行语。衡量一个事物或现象的成败与是非,最简单、最直接的判断方式,是它给谁带来了利益,谁是真正的受益人。答案显而易见。
第一个受益的,是平民百姓。“欢乐潇湘”层层深入海选,不断扩大基层群众参与面。各地通过把活动舞台延伸到基层,搭在老百姓家门口,一个个街头巷尾、田间地头、驻地军营、学校工厂的小舞台,汇聚成了欢乐海洋。以乡镇(街道)开展海选、县市区进行预赛、市州举行复赛和汇报演出的形式,参与者不分年龄、性别、职业,也不分个人和团体,只要对文化活动热爱,只要有一技之长,都可登台一显身手。真正做到了零门槛、零收费、零距离,收到了“群众演、演群众,群众乐、乐群众”的良好效果。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活跃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了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在活动安排设计上,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正让群众唱主角、让草根当明星。为激发更多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参演人员实行零门槛设置,活动采取自上而下发动、自下而上竞赛的方式,要求参演单位必须是群众文艺团体,演员必须是非专业演员,不能外请演员,真正为普通群众和基层文艺工作者搭建起一个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广阔舞台,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
第二个受益的,是民间文艺社团。众所周知,民间文艺社团生存不易,既有市场需求,又有经费不足、粥少僧多的艰难,“欢乐潇湘”活动积极探索财政投入保障、市场融资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效破解了基层文化建设经费紧张、文化投入方式单一等老大难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现有业余(民间)文艺团队两万多个,其中,常德有2400多个,长沙有2300个,岳阳、湘潭分别有2000个,株洲有1500多个。业余(民间)文艺团队成为活动舞台的主角,活跃在欢乐潇湘活动的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自编自演,推出了一批批优秀的原创节目,为基层群众带来原汁原味、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汇演活动在全面展示群众文艺成果的同时,壮大了群众文艺队伍,培养了群众文艺人才,提高了群众文艺水平,群众和群文工作者各自找到了施展才华的舞台。
第三个受益的,是公共文化体系。创新是文化的本质特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根本动力。活动中,全省各地按照省组委会要求,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活动组织运行方式、产品创作生产、活动品牌运作等方面,切实找准市场需求“兴奋点”、文化服务“切入点”、运作方式“支撑点”和社会参与“互动点”,有力地推动了活动顺利开展。在汇演活动中,各级重视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省组委会自始至终把抓创作、出精品作为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强调,市州也把群众文艺创作作为重要工作来落实。各市州在彰显“欢乐潇湘”活动主题同时,注重在打造“欢乐潇湘”文化品牌上下功夫、在节目创作上更加注重民风民俗原创力作。
当前,随着人们思想活动的日趋活跃,新观念、新意识不断生成,一元与多样、传统与现代、乡土与外来的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在这种纷繁复杂的文化生态环境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引领时代主旋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群众的文化热情,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群众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必须将原来政府部门开展的“送文化”活动转变为“种文化”实践,才能实现草根当主角、群众乐起来的目标。
“欢乐潇湘”这一活动历经两年的探索,在三湘大地上,参与群众之广,社会影响之深,可以说是湖南近年来前所未有的“文化惠民”的务实之举。实践证明,这种“政府搭平台,群众唱主角,社会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其宗旨、思路、活动机制是正确的。从构建遍及城乡“文化惠民”的长效机制来说,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准确认识与把握群众文化的特点和规律,顺应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趋势,积极探索以购买文化服务与产品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将“欢乐潇湘”活动和重心、资源进一步下移,更进一步彰显其“重在基层,乐在群众,优化机制”活动定位,使活动常态化,这些都有待于今后不断探索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