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合法的三种情形
2015-09-10张维
方圆 2015年18期
张维
即时单方解除
就是用人单位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工资就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的情形
1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4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等
无过失性辞退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形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
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出于经济方面的原因而辞退部分劳动者,通常表现为集体辞退,而非单个辞退
1 只有符合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