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项工作机制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5-09-10
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思路,着力构建维权、预防、帮教三项工作机制,做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程化,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元化,帮扶未成年人犯社会化,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公诉二科、侦查监督科先后被授予市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一是立足执法办案,构建全流程维权机制。该院为防范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制度。通过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侦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法情形。同时建立“四必查四必清”制度,对办理的每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要调查犯罪原因、家庭环境和性格特点、本人一贯表现、破案经过及思想变化,对于年龄、定性、自首悔罪等能够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因素重点审查,不留一丝疑点。
二是强化犯罪预防,构建多元化预防机制。该院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教育活动,在辖区16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选派22名干警兼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将心理疏导与犯罪预防相结合,在四十一中等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聘请三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同时为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发生在校园周边的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快立快侦,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依法快审快捕快诉。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黄赌毒的清理,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周边环境。
三是延伸未检职能,构建社会化帮教机制。该院为有效缓解庭审给未成年人犯带来的心理伤害,对于判处监禁刑的,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到羁押场所对他们进行庭后辅导,重点了解服刑后的心理变化,并赠送法律书籍,有的放矢地鼓励他们缓解悲观情绪,重拾自信,重树理想,重新做人。对心理伤害较重的,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同时,深化社区矫正,在部分社区设立检察官社区矫正办公室,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发现违法问题及时监督纠正,保障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共建学校双差生及通过热线求助的三类重点人员深化心理咨询辅导,对心理状态异常的,及时启动联动处理机制,疏导情绪,防止违法犯罪。(文/武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