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中介”不得申请环评资质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0期
针对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管理中存在的“红顶中介”等问题,环保部近日修订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明确负责审批或核准环评文件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从事技术评估的企业,均不得申请环评资质。
据了解,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简化了资质条件设定事项,取消岗位证书、注册资金、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前置条件,不再将环评机构评价范圍等级与环保部门审批级别挂钩。
环评技术服务是环评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从业机构工作质量好坏及其编制的环评文件结论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审批决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