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取消37项行政收费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0期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包括房屋租赁手续费等在内的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務费。
这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入境签证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费、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及与此相关的考试考务费等。取消和暂停征收上述收费后,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