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古今官 员最基本的品格
2015-09-10张希清
张希清
【摘要】中国古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提出了许多为官箴言,公认的第一为官箴言即是“清”、“慎”、“勤”三字。“勤”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为官箴言,而要做到勤政需树立居官就是要为民兴利除害的思想,要早起问政、使事无积滞,要屏除杂务、专心政事,身心都要勤奋,最重要的是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制度。在这样的体系下,中国古代也涌现出了许多“勤政”的典范。
【关键词】 勤政 为官 楷模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识码】A
“勤”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为官箴言
中国古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向来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提出了许多治国安民的良策嘉谋,总结了大量为官从政的经验教训,凝结为许多为官箴言。公认的第一为官箴言即是“清”、“慎”、“勤”三字。
为官从政首要是“清”,即清正廉洁,其次是“慎”,即处事谨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但是仅仅“清”、“慎”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勤”。何谓“勤”?清朝人刚毅在《居官镜》中说:“黾勉从公,夙夜匪懈,谓之勤。”也就是说,努力办理公务,从早到晚毫不懈怠,叫做“勤政”。
为什么从政要“勤”呢?宋代政治家、思想家真德秀在任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今湖南长沙)时,曾在《潭州谕同官咨目》中说:“某愿与同僚各以四事自勉,而为民去其十害。”“何谓四事?律己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莅事以勤是也。”这就是真德秀的“为官四字箴言”:“廉、仁、公、勤”。为什么要“莅事以勤”呢?真德秀说:“当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古之圣贤,犹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况其馀乎?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诗酒游宴,则谓之风流娴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不可不戒!”即做官一日不勤奋,就会受蒙蔽。做官一日不勤奋,就会误事、坏事。
明代思想家、政治家吕坤在《呻吟语·治道》中指出:“不伤财,不害民,只是不为虐耳。苟设官而惟虐之虑也,不设官其谁虐之?正为家给人足,风移俗易,兴利除害,转危就安耳。设廉静寡欲,分毫无损于民,而万事废弛,分毫无益于民,也逃不得‘尸位素餐’四字。” “尸位素餐”就是空占着职位不干事,不作为,白吃干饭。设官就是为了兴利除害、造福于民。如果为官只是廉洁而不干实事,对民众毫无利益,也就逃不掉“尸位素餐”四个字。
清朝人方大湜也说:“廉而不勤,则政事纷繁,必多废弛,仍不得谓之好官。”
“清、慎、勤”三事,一般人都将“清”放在首位。如真德秀在《潭州谕同官咨目》中说:“律己以廉。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是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他美,莫能自赎。故此以为四事之首。”但是,也有人将“勤”放在首位。如宋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欧阳修在给仁宗的奏章中说:“不材之人,为害深于赃吏。” 因为“不材之人,不能驭下,虽其一身不能乞取,而恣其群下共行诛剥,更无贫富,皆被其殃,为害至深”。所以,他主张:“尽取老病缪懦者与赃吏一例黜之。”
明人《初仕要览》说:“初仕以勤政为首务,政不勤则百事殆。”认为初次做官应该把“勤政”作为首要任务,因为政不勤就会百事懈怠、危险。
清朝著名的幕僚汪辉祖也认为,“清、慎、勤”三者,应以“勤”为本。他在《学治臆说》卷下说:“称职在勤。吕氏当官三字:曰清、曰慎、曰勤。所谓三岁孩子道得,八十岁老翁做不尽者。尝与同官王蓬心先生论三事次第。先生以清为本,同官唯唯。余谨对曰:‘殆非勤不能。’先生曰:‘何故?’则又对曰:‘兢兢焉,守绝一尘矣。而宴起昼寝,以至示期常改,审案不结,判稿迟留,批词濡滞,前后左右之人,皆足招摇滋事,势必不清,何慎之有?’”官员很晚才起床上班,白天睡大觉,安排的日程经常改变,审理的案件长时期不能结案,前后左右的人都可以招摇生事,这样,势必做不到“清廉”,也谈不到“谨慎”。
如何做到“勤政”
“勤政”既然如此重要,那么如何做到“勤政”呢?古人也有很多论述,可资借鉴。
其一,树立居官就是要为民兴利除害的思想。正如俗话所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或者庸庸碌碌,无所作为,这只是昏官、庸官,同贪官一样,也是为人们所不齿的。官员要“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当然,如果“干坏事”,无论如何勤政,也是不可取的。
其二,要早起问政,使事无积滞。元人徐元瑞说:“(勤)谓早入晏出,奉公忘私,虽休勿休,恪勤匪懈;呈押文字,发遣公事,务为敏速,耻犯稽迟;躬操笔砚,不仰小吏,手阅簿书,不辞劳役。”就是为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不懒惰,不懈怠。只有勤于政事,才能造福于民。懒惰懈怠,必然民受其弊。
其三,要屏除杂务,专心政事。官场杂事甚多,如送往迎来,游乐宴会等。如果沉溺于此类事务之中,也就难于处理好政务。吕坤在《呻吟语》中说:“仕途上只应酬无益,人事功夫占了八分,更有甚精力、时候修正经职业?我尝自喜行三种方便,甚于彼我有益。不面谒人,省其疲于应接;不轻寄书,省其困于裁答;不乞求人看顾,省其难于区处。”
其四,身心都要勤奋。清代名臣曾国藩在《劝诫委员四条》中说:“勤之道有五:一曰身勤。险远之境,屈身经验之;艰苦之境,身亲尝之。二曰眼勤。遇一人必详细察看,接一文必反复审阅。三曰手勤。易弃之物,随号收拾;易忘之事,随笔记载。四曰口勤。待同僚,则互相规劝;待下属,则再三训导。五曰心勤。精诚所至,金石亦开;苦累所积,鬼神亦通。五者皆到,无不尽之职。”
其五,最重要的是,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制度。比如以法致勤,制定奖勤罚懒的法律制度;扩大新闻自由,实行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制度等,而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宣传、教育感化上。
古代“勤政”的楷模:范仲淹和包拯
中国古代也涌现出了许多“勤政”的典范。比如大家熟悉的宋代的范仲淹和包拯,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代表。
景祐二年(1035)八月,范仲淹由知苏州第三次被召入朝,为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判国子监,跻身侍从之列。他这次入朝为官不到十个月,就主要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是揭发入内副都知阎文应的罪恶。阎文应“专恣不恪,事多矫旨以付外,执政知而不敢违”。两年前他与宰相吕夷简相勾结,怂恿仁宗废了郭后;现在又因有毒死郭后之嫌被罢职外任,而称病不去。范仲淹“闻之不食,将入辩,谓若不胜,必不与之俱生。即以家事属长子。明日,尽条其罪恶,闻于上。上始知,遽命窜文应岭南,寻死于道”。这样,为国家铲除了一大祸害。
第二是治理开封府。富弼在《范文正公墓志铭》中写道:“公自还阙,论事益急。宰相阴使人讽公:‘待制主侍从,非口舌任也。’公曰:‘论思者,正侍臣之事,予敢不勉!’宰相知不可诱,乃命知开封府,欲挠以剧烦,而不暇他议;亦幸其有失,即罢去。公处之冞月,威断如神,吏缩手不敢舞其奸,京邑肃然称治。”当时京城有民谣曰:“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范君指范仲淹,希文是范仲淹的字。京官难当,首都事务最为繁剧,而范仲淹却治理得井井有条。
第三是弹劾宰相吕夷简。吕夷简是太宗、真宗朝三度入相的吕蒙正的侄子,仁宗初即位,他就为参知政事,后也三度入相,共长达11年之久,是仁宗时期任期最长、最受信任的宰相。吕夷简长期把持朝政,“进者往往出其门。仲淹言官人之法,人主当知其迟速、升降之序,其进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又上《百官图》,指其次第,曰:‘如此为序迁,如此为不次;如此则公,如此则私,不可不察也。’”夷简大为恼火,趁机说:“仲淹迂阔,务名无实。”“仲淹闻之,为四论以献,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选贤任能》,三曰《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讥指时政。”建言对宰辅等臣僚应该“委以人臣之职,不委以人君之权”,“区别邪正,进退左右,操荣辱之柄,制英雄之命,此人主之权也,不可尽委之于下矣”。不然就会发生三家分晋、王莽篡汉、李林甫专权天下丧乱之祸。夷简大怒,以仲淹语辨于帝前,且诉仲淹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于是,范仲淹再次被贬出朝廷。
短短十个月,范仲淹就做了三件大事,可见他是多么“勤政”!
包拯对于处理政事,也非常勤奋,不辞劳苦。他无论是奉皇帝的命令到陈州及陕西、河北等路处理政事,还是任知县、知州、京东、河北等路的转运使及知开封府时,都坚持深入基层,察访民情,兴利除弊。现仅举一个小例子:他在任京东路转运使时,登州(今山东蓬莱)铁冶户姜鲁等十八户,陈状家贫无力炼铁,每年只是变卖家产,买铁缴纳给官府,请求依法撤销他们的冶铁户籍。包拯不但派人前去调查,而且亲自从宋州(今河南商丘)出发,风尘仆仆,一直巡察到登州(今山东蓬莱)、莱州(今山东掖县)等地,对姜鲁等十八家贫困冶铁户,一家一户都仔细作了访问调查,得知姜鲁等十八家确实是因为贫困,多年没有冶铁。于是,多次保明申奏,请求撤销他们的冶铁户籍,但没有得到答复。他离任之后,又上疏朝廷,请求申报转运司,撤销掉他们的冶铁户籍。在古代,这样勤于政事的官员,恐怕是不多见的。
总之,“勤政”是古今官员最基本的品格。作为一个官员或一个社会,仅有“廉政”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到“勤政”。勤于政事,为民兴利除害,有所作为,才能使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清、慎、勤”三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缺一不可。所以,在反腐倡廉、进行廉政建设的同时,还要反惰倡勤、进行勤政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为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