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子弹”?
2015-09-10韦星
韦星
这几天,互联网上铺天盖地是“因报道负面,无界新闻遭到数十人围攻”的消息。幕后黑手,直指河北卓达集团。
从现场传出的照片看,是一大帮戴着头盔、携着棉被,前来“讨债”的农民工。当然,讨债只是他们的借口,因为无界新闻不认识他们,也没和他们发生债务关系。
他们的到来,是因为无界的报道让卓达集团形象乃至经济效益受损了—但正当行使监督权,原本就是媒体的职责,这无关商业媒体或官方媒体。
从卓达集团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和无界新闻负责人早前沟通的信息看,这拨人的到来,很大可能是受雇而来。
这样的场景太熟悉了。记得6年前,在一个会议上,我听到一个市委书记说:某地,一大帮农民工拉横幅,闹着要跳楼。因案发地离行政办公楼不远,担心出群体性事件,这位市委书记还到现场去问问什么情况。
现场农民工告诉他:“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板雇我们来的。来闹半天,每个人给50元,不管饭。”说完这事后,这位市委书记提醒现场的记者,“我说的这些,千万不要报道啊,拜托了”。
很清楚,在当下的语境,一个市委书记如果公开讲底层人因受小利驱使,不分是非去参加一些胡闹的行为,互联网的反弹可能让这位他下不来台。
但现实就是:我们的人民群众中,除存在一大波富于任劳任怨精神的诚实劳动者之外,还存在一些不分是非、见利忘义、偷奸耍滑的人。且,这类人,还不少。
当然,按照一些人的习惯性思维,这种情况也可以归到体制上,说是制度造成的,是现实处境的艰难倒逼人民群众出卖尊严、不注意自身形象的行为。总之,百姓所做的一切,都是迫不得已,他们无罪,一切皆为制度因素使然。
但这是懒人思维,因为归到体制因素后,他们不需要去思考和深挖,而且还能显示自己看到了问题的本质。我没有想着就此去否定什么,但这种夸大制度因素,实则是否认在自甘堕落、自毁形象的抉择中,关于他本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事实上,无论哪个国家,哪个地方的人,都不可能完全是勤勉、努力和向上的。这不符合辩证法要求。客观认清我们所处的时代以及我们时代里人民群众的多样性,同样是很有必要。
比如农民工围攻、抢占媒体办公场地的事件,很多新闻同行可能会因此有无力感:平时我们辛辛苦苦,跑上跑下,为了这些农民工不断呼吁,结果他们受点私利的影响,不分是非去围攻新闻机构。
如果这样想,挫败感立马充盈全身,让你怀疑自身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因为“好心被狗咬了”。
现实中,记者接触到类似情况的还很多:比如在老板欠薪或医患关系矛盾中,在没有足够力量和资方博弈时,弱势中的老百姓会求助于媒体记者。
当记者为求助者的不平遭遇赶到现场时,强大的资方立马承诺尽快给这名员工或受害者,发放工资或给予合理补偿。这时,求助媒体的老百姓可能变卦了:算了,别报道了。如果你们报道,我可要投诉你们啊!
报道是记者的天职,报道本身就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但出于现实可以理解的因素,也有好心的记者会答应对方的要求,因为“不能为了点稿费为难人家”,何况这样可能双方都不讨好。
问题是:记者的存在是为了讨好别人吗?显然不是!记者的职责是真实记录有新闻价值和社会意义的新闻事件,而不应该是谁的“枪手”和“子弹”,包括求助者。
事实上,新闻从业中,几乎每个人都遇到类似情况。包括幕后人的投诉、爆料、举报等行为,背后蕴藏着不可告人的真实目的。记者中的很多人,不知不觉陷入其中,被人当枪使也是常事。
问题核心不是自己是否被当枪使,而是这一声的枪响,是否代表正义的呼声,这颗子弹的发出,是否射向罪恶与不公。
现实中,笔者也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受底层投诉人之托,希望借助记者身份,让打个电话,给对方起威慑作用。这种事情,只要诉求是正当、合理的,而我也没有因此去收受任何一方的好处,也就做得心安理得。底层人不容易,一个电话或义务到现场一回,如果真能帮人家解决问题,能帮就帮吧。毕竟,除了工作,回归初心,寻得内心的平安和坦荡,也很重要。
但我最不能忍受的是:一些为了私人利益—甚至不当利益,他们完全可以视是非于不顾,任意践踏做人的基本准则和底线。比如,为了一天多挣几十块钱、一百块钱的“站台费”,而不分是非去干扰一些机构正当、合法行使监督权或执法权的行为。
无论是谁,被邀请成为这样的子弹,自我的内心是应该感到受辱的,要学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