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开发利用国际经验比较与借鉴
2015-09-10崔益虎
崔益虎
【摘要】纵观欧美日韩等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创新人才的开发利用,无不从教育、政策、环境及制度、政产学研等四个主要方面作为支撑,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经验,有效地推动了本国经济增长。通过比较分析,我国在“创新驱动战略”背景下应当借鉴上述国家的成熟经验,制定实施符合我国特色的创新人才开发利用战略,通过创新人才的不断涌现支撑“中国梦”的实现。
【关键词】创新人才 开发利用 比较 借鉴
【中图分类号】G412 【文献标识码】A
创新人才是指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其特征表现为开放、灵活、好奇的个性,具有想象力丰富、坚持不懈、富于冒险精神、精力充沛及注意力集中的特质。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在自然、物质、人才资源等生产要素中,创新人才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49%①。创新人才对于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一方面使得发达国家从中受益,另一方面则促使其更加有意识地从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转向对人才资源特别是创新人才资源的开发。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创新人才的竞争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核心力量,而开发利用创新人才资源也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竞争的显著特征。
教育支撑: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基础
纵观世界发达国家,无不重视教育在创新人才开发中的基础作用。美国对创新人才教育开发的重视,最直接的原因在于20世纪50年代末前苏联人造卫星的成功发射,其著名的基础教育改革工程《2061计划》在1985年提出,要培养造就一大批面向21世纪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以提高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②。不仅如此,美国高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坚持实施“一个中心、三个结合”,即以学生为中心实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科学与人文相结合、教学与研究相结合,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③。而在师资队伍上,美国学校始终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提升教师的素质与能力,特别是美国高校普遍注重探索式、创新性教师的培养,以此提升教学水平从而更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作为资源匮乏的岛国日本,先天不足的自然条件反而促发其居安思危、拼搏进取的国民意识并成为国家意志。2001年,日本发布《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理念,并发挥他们在“知识创造”中的作用,设想“要使日本的国际科学奖获奖者与美欧国家一样人才辈出,力争今后50年有30人荣获诺贝尔奖”。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制定实施了“240万科技人才综合推进计划”、“21世纪卓越研究基地计划”等一系列举措,文部省则从2002年起每年资助50所高校的100个项目,激发创新型人才开发的活力,一些高校也结合自身情况纷纷予以跟进,如东京工业大学在二三年级实行“创造性教育课程”等。对人才进行继续教育也是日本创新型人才开发的特色之一,政府联合高校面对社会开放本科以及研究生课程,为各类在职人员提供便利的继续教育。
新兴的发达国家韩国,很好地处理了大众教育和精英教育两者的关系,在普遍提升国民素质的同时,又源源不断地为创新人才的涌现提供源泉。大众教育方面,早在2000年该国15岁以上国民平均受教育程度就名列全球第六位,而精英教育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该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陆续以国家名义推出了“特别工业技术研究财政计划”、“产业技术开发计划”、“G7高科技研究与开发计划”,从精英教育的角度为创新人才开发提供各项政策保障。不仅如此,进入21世纪后韩国加大了高等教育招生、培养的改革力度,灵活的招生制度挖掘了一批具有创新潜力的学生,适时调整的培养方式使得部分学生在本科期间即能攻读博士学位,因此快速发展的高等教育催生大批创新人才的涌现就不难理解了。
政策支撑: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导向
创新人才开发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引导,世界各发达国家除了通过教育支撑起创新型人才开发的基础外,还普遍重视宏观政策对于创新人才开发的保障。美国不仅重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对于创新型人才的长期开发,还凭借其实力强劲的发展平台和丰厚的收入待遇制定起完善的移民政策吸引甚至抢夺别国的创新人才为其所用。早在20世纪20年代该国即出台《移民配额法令》提高技术移民的比例,二战胜利以后更是空前地以立法形式提出在学术、技术领域突出的人才可以优先移民美国而不必考虑种族、年龄、信仰等问题,爱因斯坦等一批全球顶尖的学术大师即在此阶段移民美国。据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二战以来美国从世界各地吸纳的专门人才超过50万人,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中80%以上由外国移民完成④,这为推动美国科技、经济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此外,H-IB签证计划作为移民政策的补充,吸引大量外国人在不移民的情况下进入美国高校和科技研发企业从事创新活动,进而达到为其所用的战略意图。
与美国完善的移民政策和灵活的签证计划不同,日本则另辟蹊径在不移民、不签证的情况下巧妙地开发利用了别国的创新人才资源,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比如,日本在其他发达国家设立科技创新研发机构,或是重金收购或是资金赞助这些机构,并提供了丰厚的待遇和广阔的平台吸引该国创新型人才为其服务;再如,通过跨国公司在别国的办公机构,加快本土技术创新人才以及企业管理人才的开发;又如,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在别国高校设立各种奖助学金,参与其创新活动。正是这种另辟蹊径的人才开发方针,使得全球多国创新人才在没有移民甚至没有迈进日本本土的情况下就为其所用,对其加速技术创新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泉。
韩国的创新人才政策主要采取吸引人才回流的方式进行,当然这也是由本国特殊的情况制定的应对之策。20世纪50年代以后,韩国政府选派留学生出国学习深造,后来发现学有所成的留学生回国的比例极低,长期保持在6%左右。直到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为扭转这一现象,推动了“长期回国计划”和“临时回归计划”,经过近20年的努力,直到90年代中期“60%的韩国留学生学成后回国工作”⑤。具体的措施有:为创新人才提供回国创业平台,如著名的大德科技园区等一批工业园区就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应运而生了;为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回国工作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甚至普遍比本土人才的收入更高;韩国政府还允许留学海外的人才具有双重国籍,极大地鼓励了一批创新人才在两国之间开展创新活动。
环境及制度支撑: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保障
以良好的教育支撑作为基础,以及因地制宜的政策支撑作为导向,全球主要国家在创新人才开发上还注重良好的环境及制度支撑作为保障。总体来说,美国在科研领域信奉“失败乃成功之母”的信条,创新人才在从事创新活动时允许失败;英国对创新人才采取“来去自由”的策略,很多创新人才在英国开展研究而到美国开发产品;印度承认双重国籍,极大地吸引了印度裔创新型人才回国创新甚至创业。
具体来说,美国对于个人价值的尊重历来已久,主要包含了个人经济价值、个人知识价值和个人社会价值等三个层面,这不仅是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石,也是吸引世界各国创新人才的环境及制度支撑。就本国创新人才开发而言,美国政府不仅向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投入大量教育及科研资金,还在公立高校将教师待遇普遍提升到为政府效力的公务人员之上,并颁布多渠道奖励、资助、扶持举措,更以国家的名义设立荣誉至高的国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奖,多方联动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及制度支撑体系。而在前述的吸引别国创新人才方面,美国政府同样在搭建创业平台、提供资金扶持及咨询服务、提高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加强风险投资等诸多方面拿出措施,共同构成了具有美国色彩的环境及制度支撑体系。
韩国政府为创新人才提供的环境及制度支撑主要体现在“重奖政策”的制定实施上。著名的“总统奖”囊括了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普通产业工人,特别重视创新人才的荣誉授予与奖金等级。“韩国科技大奖”作为国家层面设立的另一重要奖项,获此殊荣的创新人才即成为终身研究员,与其家属一道享受医疗保障、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优待。此外,用于激励创新型人才源源不断产生的专门针对35岁以下青年创新人才的奖项也在本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如此,韩国政府针对高校中优秀的、具有创新能力或是创新潜力的学生设立了各种资助和奖励,多层覆盖、多措并举,构成了具有本国“重奖”特色的环境及制度支撑体系。
政产学研支撑:创新型人才开发利用的路径
美国在经济实力、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全球领先地位始于20世纪40年后,美国政府为了始终保持这一优势地位特别重视高校以及科研机构雄厚的研究实力,也注重将创新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优先转化。总体来说,美国一方面为创新人才提供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等创新平台,最著名的当属硅谷科技园,鼓励高校创新人才直接到工业园区从事创新活动;另一方面则为创新人才开发提供项目及经费的支撑。
德国最早认识到大学除了具有人才培养的功能还具备科学研究的职能,也最早地发展了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这在德国发达的政产学研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也是德国创新人才开发的主要路径之一,其基本模式在于:高校提供创新人才以基础理论知识,企业提供实训平台将习得的基础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以升华,科研机构则可以将创新人才的知识和经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这样,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相互衔接,共同为创新人才开发提供了滋养的沃土。概括起来说德国的政产学研模式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的鲜明特征,几乎80%以上的学生必须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往返于学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反复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融合起来。
日本政产学研合作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二战前的高校与企业联合研究、联合开发,二战后重新分配了政府、高校以及企业在产学研机制中的定位,形成了政府下属科研单位以应用研究为主、高校以基础研究为主、企业以开发研究为主的协同机制。随着“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理念的树立与落实,日本的政产学研合作向深度融合,比较有特色的在于颁布实施了《关于大学等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产业转移促进法》,鼓励高校教师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到企业兼职等,主要通过政产学研基本国策的确立以及委托培养、委托研究、人员互派、奖学金资助、经费划拨等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予以保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日本各界已经形成这样的共识,即企业必须与具有雄厚研究能力的高校紧密联合,共同承担创新人才开发的责任,从而源源不断地产生创新成果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对我国的启示
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的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都意识到创新人才是决定国家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而纷纷加以开发利用,我国为了“中国梦”的早日实现当然也不能例外。理性分析各主要发达国家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经验,不难得知应当从教育、政策、环境及制度、政产学研等几个主要方面予以学习借鉴,方能系统地推进我国创新人才开发利用向更高层次推进,这给我们的主要启示在于三个层面。
一是政府定位要强化主导和引导作用。政府在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一方面是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引导作用。无论是强化教育的基础支撑作用、政策的导向支撑作用,还是提升创新人才赖以生存的环境及制度,亦或者政产学研这一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重要路径,政府的主导作用是无法替代也是不可缺少的,更在我国创新人才开发利用进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般而言,一般性行业中政府主要起着引导作用,在不干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主体性的原则下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引导这些单位加快创新人才的开发利用;而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经济命脉以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政府在创新人才开发利用进程中则应当发挥主体性作用亦即主导作用。
二是创新人才开发利用须依靠适宜的创新体系予以支撑。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经验表明,没有创新体系的支撑是不可能对创新人才进行开发利用的,本文总结的这一创新体系主要包括教育、政策、环境及制度、政产学研等四个主要方面,但每个国家的创新体系建设都离不开具体的国情和时代的背景,都要充分考虑各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经济乃至国民心态和风土人情,只有这样的创新体系才是符合本国的特色,也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我国,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很多肩负创新人才开发利用的地方政府、科研单位、企业及高校也纷纷制定相应的举措予以落实,但是无论是一个省市县,还是一个单位,所指定的创新驱动战略以及创新人才开发利用举措都不能盲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也不能照搬其他省市县或者其他单位现成的套路,而应当实事求是、立足现实地制定适宜的创新体系支撑起创新人才的开发利用。
三是创新人才开发利用要注重系统性和协同性。比较之后不难发现,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在创新人才开发利用方面无不从教育支撑、政策支撑、环境及制度支撑、政产学研支撑四个主要方面着手,也无不注重这四个方面本身的系统性和协同性。系统性是指这四个主要方面构成了创新人才开发利用赖以持续的创新体系的构建,协同性则指不仅每一个支撑体系本身是协同的,每个支撑体系之间也是协同的。因此在“创新驱动战略”背景下,我国的创新人才开发利用要想持续推进,就要注重四个支撑体系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比如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能否适应创新人才的培养,创新人才政策能否推动创新人才纷纷涌现,环境及制度能否支撑创新人才可持续发展,政产学研路径有没有极大地激发创新人才从事创新活动的热情和潜力。只有通过不断的修订和调整,注重系统性和协同性,创新人才才会朝着我们预期的方向源源不断地涌现。
(作者为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高校创新人才个性化培育模式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ZDIXM020)
【注释】
①潘晓兰:“论区域经济中的人力资源”,《经济师》,2006年第3期,第132页。
②张辉,吴松强:“美、日、欧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综述”,《亚太经济》,2010年第2期,第90页。
③张晓鹏:“美国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析”,《中国大学教育》,2006年第3期,第65页。
④⑤白艳莉:“海外人才引进:构建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路劲—国际经验与启示”,《生产力研究》,2009年第12期,第91页。
责编/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