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对建立和巩固西北人民民主政权的贡献
2015-09-10梁月兰袁武振
梁月兰 袁武振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头3年,习仲勋全面主持西北地区工作。他领导西北各族人民努力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积极开展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三反”“五反” 等运动,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为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得到了中央的肯定。他自身也从战争年代“年轻有为”的领导者成长为“炉火纯青”的主持西北大区全面工作的高级领导人,实现了“当好西北人民的忠诚勤务员”的庄严承诺。
【关键词】习仲勋 西北 人民民主政权 中共中央西北局
【中图分类号】F7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5.24.007
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北局由延安迁到西安。习仲勋先后担任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由于西北局第一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彭德怀先是在前线指挥第一野战军挺进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解放西北的广大地区,后又入朝指挥抗美援朝作战,习仲勋实际主持这一时期西北大区的工作。
主政西北3年期间,习仲勋领导西北各族人民努力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积极开展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等运动,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使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建立西北各级人民民主政权
1949年10月2日下午,习仲勋在西安各界20万群众庆祝新中国成立大会上讲话,满怀信心地描述了建设大西北的宏伟蓝图:“我们就要动手工作,在乡村,有步骤地实行乡村改革,发动农民;在城市,依靠工人,并使所有城乡劳动人民、知识分子和各民主阶级,一致团结起来,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迎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高潮。”①
随着西北大部分地区的解放,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迫在眉睫。根据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习仲勋把陕西省长安县作为民主建政工作的试点。长安县直属陕西省领导,工作基础较好,开好长安县的农民代表会议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指导陕西和整个西北地区的民主建政工作有着重要意义。经过半个多月筹备,长安县50多万农民选举投票,选出近300名代表参加农民代表大会。10月8日,习仲勋出席长安县第一届农民代表大会开幕式。他在讲话中说,长安县农代会今天能在西安城举行,这是一件大事,是这里历史上所没有过的,是劳动人民斗争的胜利。我们破坏了旧的统治以后,要建设一个新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权,今天开会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分析了长安县农村的具体情况,提醒各级干部:“一定应该懂得我们是人民的长工,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虚心向群众学习,听从掌柜(群众)的管教。只有这样,才可以从群众那里学得宝贵知识,才可以反过来当群众的先生。”他要求在农村掀起一个广泛的宣传组织热潮,“将我们的农民大军,完全组织起来,在统一的指挥与统一的政策指导之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反封建的斗争”。②
10月12日,习仲勋出席长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幕式。他强调指出,我们的政权来自人民,我们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政府的协议机关,可以说这是人民的初步政权,初步的权力机关。习仲勋在谈到农民问题时说,农民问题是农村一切问题的关键,不首先团结农民,动员农民,提高农民的觉悟,农村的很多建设工作便不能前进。因此,前几天的农代会就是讨论在农村如何建设并推选出席各界人民代表会的代表。消灭地主阶级,不是杀地主的头,而是废除农村封建的土地制度,把不劳而食又拥有多量土地的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农村只要是解决了这个问题,农民的生产力才能得到解放,农村生产力才能得到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才能发挥起来。③
在长安县民主建政工作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习仲勋按照《共同纲领》精神及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结合西北地区实际,召开人民代表会议,进行建立人民政权的开拓性工作。他深入到许多市、县农村,调查研究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的问题,认为刚刚转入建设时期的很多干部对所面临的情况不熟悉,特别是从部队转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同群众联系较少,要去团结各界人民贯彻中央的各项政策,遇到的困难很多。如果有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事情就好办,就可以经过会议代表们去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习仲勋对农村工作的同志反复强调说,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是当前进行农村工作的最好组织形式。他在西安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西安市的这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西北地区开始了建立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的政治制度,掀起了西北地区的民主高潮。1950年1月18日,习仲勋在向毛泽东的综合报告中,专题汇报了西北地区召开各级各界代表会议的情况,特别总结检查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具体建议。
经过习仲勋和西北局的精心准备,西北各省人民政府相继成立。1950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习仲勋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他说:“今天陕西省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了。这是一件大事,它对统一领导陕西人民加速医治战争创伤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是有重大意义的。”“现在留待我们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最感重要的就是在全西北,在各省,在各个地方加强并巩固人民的革命大团结,并贯彻下去。”习仲勋说:“陕西省人民政府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性的联合政府,它包括了各阶层各党派的代表人物。这就使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确立起来了。”他充满信心地说:“我们大家都站在为人民办事的立场上,抱一样的态度,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我们的事情就一定会办好。”④
新中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将全国划分为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在西北、华东、中南、西南4大行政区建立军政委员会。西北军政委员会是在原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基础上建立的。根据1949年10月2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央西北局并彭德怀的电报精神,习仲勋具体负责中央西北局扩大会议的筹备和组织领导工作。11月10日,他第三次主持召开西北局常委办公会议,提出了西北军政委员会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并提出军政委员会要配备若干党外人士,各省政府委员中党外人士应占1/3。11月17日,西北局扩大会议在兰州举行,习仲勋主持讨论通过西北军政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1950年1月19日,西北军政委员会在西安成立。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彭德怀主席和副主席习仲勋、张治中,在当天举行的就职典礼上分别讲话。习仲勋在讲话中阐述了西北军政委员会的施政理念,他诚恳地表示:“我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一个普通的为人民办事的勤务员,这次蒙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本会副主席职务,深感责任重大。当一本过去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全党同志一起,和各民族、各界党外人士一起,彼此共策共勉,当好西北人民的忠诚勤务员。”⑤1950年3月,根据彭德怀的意见,习仲勋在其离开西北期间以西北军政委员会代主席身份履行职责。
在习仲勋和西北局、西北军政委员会的领导和督促下,西北地区的民主建政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到1951年底,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及西安市都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除新疆外其他都代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所属的297个县(市)级单位中,274个县(市)级单位召开了一至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其中58个单位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在经过土改的陕、甘两省,有2714个乡农民代表会议代行了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参加民主政权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级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扎了根。“政治觉悟日益提高的各族人民积极参加与行使人民政权的工作,使得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制度——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普遍地建立起来,因而巩固了人民民主的政权,推动了人民政府的各种工作。”⑥
领导剿匪反霸和镇压反革命运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西北地区流散的较大股匪有470余股13万人,主要分布在陕西的陕南、关中,甘肃的临夏、陇东、陇南及河西,青海的大通、门源、贵德,宁夏的贺兰山区,新疆的北疆及青甘、甘川交界地区。这些股匪分政治土匪和惯匪,都有国民党特务把持和操纵,既相互勾结利用,也有矛盾和争斗,情况十分复杂。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习仲勋领导西北局、西北军政委员会和西北军区,有步骤地开展了剿匪反霸斗争和镇压反革命运动。
1949年8月4日,习仲勋在西北局召开的关中新解放区地委书记联席会议上,提出大西北剿匪斗争的任务和战略战术:“首先有步骤地开展反霸、剿匪、肃特等反地主阶级当权派的斗争,打倒农村里的主要敌人,树立农民的优势力量”,其中“剿匪是当务之急。剿匪要有重点地追剿股匪,普遍清剿散匪,收缴反动武装,两者结合进行。剿匪要讲究战术,不要打击溃战,而要打歼灭战。要严密侦察,充分准备,长途奔袭,包围聚歼,已击溃者,要追歼搜捕,务求消灭干净。同时剿匪还必须军政结合,剿抚兼施,并与发动广大群众的反霸反匪反特的斗争结合起来。”⑦1949年底他在总结检查关中新区农村工作时,进一步明确提出“新区农村工作在一定时期内必须以剿匪为中心,结合有重点地开展反恶霸斗争”的方针。他特别强调,在剿匪中要发动群众,只有老老实实把群众工作做好,匪患方可从根本上肃清。⑧
1950年6月,习仲勋和西北局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中央方针提出了七点剿匪政策和策略:(1)对土匪要坚决消灭,但要采取适当的步骤和方法;要集中力量打击匪首,把其罪恶公布于众;要把一般群众同反革命分子区分开来,坚决保护群众利益。(2)在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对于土匪事件,都要先防御,后进攻;先分化,后打击;先争取,后进剿,在必要情况下,实行剿抚结合。(3)在肃特问题上,着重宽大以争取、分化、动摇敌人,并把宽大和镇压相结合。(4)对一贯道,要展开全面的群众工作,争取广大群众脱离其影响,打击道首,清查特务,达到摧毁其组织的目的。(5)要善于区分不同问题的性质。(6)要提高警惕,及时清理混入革命队伍内部的坏人与匪特勾结的问题。(7)在剿匪斗争中,为孤立敌人,要主动争取团结一切可能同我们合作的人,甚至应该争取已脱离敌人组织、今天不再反对我们的敌特人员。⑨
随着西北各地的陆续解放,甘、宁、青、新各省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剿匪斗争。至1951年底,西北地区的剿匪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消灭了几百支大的股匪,只有少数漏网匪首和惯匪还在甘青新、甘青川和甘青交界的山区活动。这些匪首多是马步芳军队的旧军官,同台湾国民党保持着联系。习仲勋对解决好这部分政治土匪十分重视,果断平息了西吉事件和阿木去乎问题。
西吉、海原、固原和隆德4个县(时隶属甘肃省)是回、汉民族聚居地,数百年来民族纠纷不断。1952年4月初,以马国瑗、马国琏和杨枝云为首的一部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煽动数千人叛乱,波及4个县的66个乡。习仲勋和张治中立即指示平凉军分区和地委、专署负责人深入各县具体领导防匪剿匪工作,在军事进剿的同时做好争取群众、孤立匪首的工作。西北军政委员会又派出慰问团,慰问在叛乱中受伤害的回汉族群众,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和群众大会,讲明平息匪乱的各项政策与有关救济、医疗的原则,以及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迅速发放救济款,帮助群众恢复生产。习仲勋还指示西北局宣传部和中共甘肃省委,要及时“驳斥敌人,揭穿敌人叛乱阴谋,用向匪区发传单及召开群众会的办法宣传之”。武装叛乱的主力被剿匪部队击溃后,匪首马国瑗、杨枝云等带着少数残匪继续流窜,少数阿訇及地主也在暗中制造谣言威胁群众。针对这种情况,习仲勋指示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作用来平息匪乱。他亲自到兰州,分别找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孙作宾和马震武谈话,指出对叛乱的民族上层分子“只看现在,不问过去”,实行宽大处理的“来降免死”政策。⑩之后,孙作宾和马震武深入西吉滩,用党的宽大政策招降了马国瑗,其他大小匪首也随之全部投降。
在甘青川边界的剿匪中,习仲勋注意发挥藏族上层人士黄正清的作用,取得了很好效果。1952年4月中旬,聚集在甘青川交界处夏河县南部藏族部落阿木去乎的马步芳、马鸿逵残部马良、马元祥等人,煽动藏民部落叛乱。习仲勋决定组成甘南藏区访问团,由藏族上层人士黄正清任总团长,前往阿木去乎进行宣传和政治争取工作,使大部分藏族部落疏远了马良、马元祥。之后,习仲勋和西北局、西北军区按照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采取较大规模的军事进剿,成立甘青剿匪指挥部,任命黄正清为第三副司令员。黄正清不辱使命,阿木去乎叛乱很快平息。
收服青海省昂拉部落千户项谦,是习仲勋领导西北剿匪斗争的成功之举,体现了他“炉火纯青”的领导才略,受到毛泽东的称赞。昂拉部落生活在青海省贵德县尖扎滩地区(今尖扎县),时有藏民千余户3700余人,项谦是部落千户。新中国成立后,项谦在马步芳残匪和国民党特务的裹胁、挑唆下,公开与人民政府为敌。其倒行逆施激起了人民群众的仇恨,许多同志对争取项谦失去耐心,主张用军事手段彻底解决以绝后患。1951年9月30日,习仲勋致电青海省委:“对昂拉问题,西北局一直主张政治瓦解,无效之后应当军事进剿,只是考虑到怎样才对我政治上、军事上都有利。慎重考虑问题并不等于不打项谦,而是打不打,怎样打才对我完全有利,急躁情绪是要时刻防止的。”⑪
争取项谦归顺工作从1949年12月至1952年7月,长达2年7个月之久。在习仲勋的领导下,青海省委统战部长周仁山、藏传佛教大师喜饶嘉措、藏族部落头人、寺院活佛等50余人,多次亲赴昂拉,先后与项谦和平谈判达17次之多,但项谦一意孤行。1952年春,叛匪到处抢劫,不断袭击人民解放军,事态日益严重,军事进剿时机成熟。习仲勋和西北局审时度势,同意青海省委和省军区于4月下旬实行军事进剿的意见,并于4月11日上报中央,提出进剿时应注意做好以下作:第一,在剿土匪名义下去打,项谦如被俘,带在西宁好好相待,对项谦等昂拉部落上层人物的财产一概不动;第二,进剿同时召开青海协商委员会,召集各族各方面人士,说明我们多次争取经过,解释政策外,还要对我们过去在统战工作上、牧区工作上的一些缺点,主动做自我检讨,使他们心服,安定下来;第三,进剿前后,不但要做好当地周围群众工作,而且必须做好争取上层的工作,应争取以前几次去昂拉谈判的头人随军进去工作。⑫
经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同意,进剿昂拉匪部的战斗于5月2日清晨打响,经过4小时战斗,基本击溃各路匪徒,项谦带少数人逃入尖扎西南70里的深山密林。青海省委按照习仲勋和西北局的指示,成立昂拉区安置委员会,召开群众大会,贯彻党的宽大政策,释放被俘匪首。在共产党民族统战政策的感召下,项谦终于在1952年7月11日向人民政府投诚,此后再也没有反叛。后来,习仲勋接见宴请这位“末代千户”,并委任他继续担任昂拉千户。项谦非常感激人民政府的挽救和宽大之恩,向习仲勋献上洁白哈达。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后来详细地向毛泽东汇报此事,毛泽东非常赞赏习仲勋的做法。
到1953年底,西北地区共消灭各类匪特近9万人,甘肃西吉叛乱、青海阿木去乎叛乱、新疆乌斯满事件等多起武装叛乱被平息,盘踞在甘青两省的马家军残部被打垮,匪患基本肃清,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1950年10月10日,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在中央指示下发前,习仲勋和西北局已经开始镇压反革命并取得初步成效。据1950年10月17日《群众日报》报道,一年来,西北各地共摧毁国民党特务组织站、组、队205个,破获特务案件368件(内含反革命阴谋暴动案50件)。中央指示下发后,习仲勋和西北局认真总结前一段镇反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决定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采取展览会、座谈会、控诉与坦白相结合的办法,发动广大群众,掀起一轮普遍的、深入的镇压反革命活动的群众运动。西北地区民族宗教问题比较复杂,正确掌握政策十分重要。习仲勋要求贯彻“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强调在领导思想上贯彻两条:“一条是严厉镇压,坚决执行《惩治反革命条例》,没有这一条,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就推动不开;再一条是严格控制,没有这一条,就会搞错、搞乱。也只有这两条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才可以把镇压反革命工作做好。”⑬
习仲勋在镇反运动中主张少杀人、慎杀人,特别是在群众发动起来以后,他反复强调要严格掌握政策,反对过火的行为和做法。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按照习仲勋和西北局的要求,正确掌握政策,把杀、关、管具体化:只要敢于和人民为敌,破坏人民政权,破坏人民资财,勾结帝国主义,出卖国家利益,怙恶不悛,都应受到镇压;“自动向人民政府真诚自首悔改者”、“被反革命分子胁迫、欺骗、确非志愿者”、“在解放前反革命罪行并不重大,解放后确已悔改并与反革命组织断绝来往者”都可宽大处理,需要管制的由人民群众监督管制。对被管制的也实行了区别对待的政策,以反革命罪恶大小、主次、立功大小、自首悔过是否真诚等为尺度来确定。⑭西北地区在镇反中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杀人相对较少,感化了一批反动分子主动向人民政府投诚。据《群众日报》1951年5月18日报道,是年3月至5月仅两个多月时间,西安、迪化、西宁、银川等地的特务反革命分子在人民政府政策的感召下,自动交出长短枪129支,子弹3135发,手榴弹8枚,证件463本,反动书籍283册,电话机8部,收发电报机9部及其他炮弹、军用佩剑等武器。
习仲勋还特别重视对牧区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指导。1952年7月,习仲勋受中央委派参加中央新疆分局第二届代表会议。他指导新疆分局领导和各地代表总结经验,正确处理了乌斯满煽动部分群众叛乱和进行抢劫的事件,并规定牧区镇压反革命,只在有现行活动和叛乱的首要分子中进行;对于实行武装叛乱的部落头人,要先以最大力量进行耐心地政治争取,在争取确实无效时,才组织武装进剿。习仲勋要求在牧区首先要安定社会秩序,团结上层,再通过上层进行发动群众的工作;在团结牧区全体人民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有领导地组织牧民与牧主双方协商,订立自愿两利的合同,逐渐实行改革,适当改善牧民生活;保护和发展畜牧业,不要轻率地发动牧民抛弃畜牧业而转务农业。
在习仲勋和西北局的正确领导下,西北地区镇反工作收效明显。到1951年5月,破获“中国新社会革命党”、“冀豫陕民族正义军”等反革命阴谋叛乱案件数百起,搜捕了美帝武装间谍乌斯满、乌拉孜伯、李鹏飞及反革命地下军正副司令、总指挥等匪徒数千名,并开始大力清理积案,先后处决了一批首恶分子,打击了反革命的嚣张气焰。⑮至1952年底,西北地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安定了社会秩序,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
领导西北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开始。习仲勋和西北局领导西北人民,积极响应抗美援朝总会提出的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优待烈属军属三大号召,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
在习仲勋的具体指导下,西北地区的抗美援朝运动在和平签名运动的基础上,结合普遍的时事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运动,以及各种实际工作逐步深入和展开。1951年2月10日,西北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反对美帝武装日本及爱国公约运动的通知》指出,抗美援朝“在西北广大少数民族地区亟待进一步发动与发展,以便逐步达到运动的普遍与深入,造成一个各族人民反对美帝侵略热爱祖国的高潮,彻底肃清帝国主义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和势力,提高各族人民的自信心,提高爱祖国的思想觉悟”。⑯要求各级党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运动口号,组织各界人民举行示威、座谈,发动群众以写信、致敬等各种方式慰劳中国人民志愿军,结合各项实际任务即剿匪肃特,恢复和发展生产,订立爱国公约,以使全西北人民家喻户晓。
习仲勋和西北局结合西北地区实际,严格执行中央政策,领导抗美援朝捐献运动顺利进行。在1951年3月31日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习仲勋指出,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切戒形式主义,不要只求表面,停止在一般号召上面,缺乏生动的实在的工作内容,那就不能得到教育群众的效果,反而浪费力量,疲劳群众”。⑰1951年8月22日,习仲勋在甘肃省第二次党代会讲话中再次提出抗美援朝运动需注意的问题:“抗美援朝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是推动一切工作的动力。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抗美援朝总会的三大号召,必须认真执行,但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的偏向。爱国公约应加以检查。捐献运动也要加以整理。游牧区,除富有者和寺院自动捐献外,牧民中可不普遍动员捐献。农场中的摊派捐献的现象要停止,已摊派者要纠正之。各地捐献运动中,必须坚持增产、自愿原则,掌握确实数目,免得伤害群众情绪或放空炮。”⑱
根据习仲勋的意见,西北局于1951年6月12日发出《关于发动群众捐献飞机大炮问题给各省(市)委的指示》,要求各地捐献运动避免出现脱离群众的倾向,指出:“发动群众为前线增加生产,捐献飞机大炮的运动,是目前深入抗美援朝爱国运动的一项政治任务,在完成这个任务时,主要从政治宣传着手,强调为爱国而增加生产。提出任务、捐献计划时,应从最大多数群众可能的条件出发,多想办法积极增加生产来完成任务,决不可代替群众,甚至凭主观热情,不量力而行,结果不仅计划落空,且会脱离群众。”⑲针对有些地方捐献运动出现严重的不从群众实际情况出发,造成捐献过重的问题,西北局于1951年10月9日发出《关于捐献运动的指示》,要求“立即停止追求数字现象,重订强迫摊派的增产捐献计划;已认捐的数目,应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促他们早日交清;农村认捐的系自觉自愿可继续完成,不自愿的捐献过重过多的应当缩减”。⑳
在西北抗美援朝捐献运动中,常香玉领导的香玉剧社是一个典范。从1951年8月5日开始,常香玉和香玉剧社演职人员从西安出发,半年时间演遍开封、郑州、新乡、武汉、广州、长沙6个城市,义演180多场演出,完成捐献一架战斗机的目标。当捐献义演总结汇报转呈至习仲勋时,他在上面亲笔写了“爱国主义的典范”的批示。他在接见常香玉时说:“你们的爱国壮举,在全国乃世界,都有很大的影响。”
西北地区的抗美援朝运动提高了人民的政治觉悟,进一步扩大了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促进了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和发展。习仲勋在1951年3月31日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指出:“抗美援朝运动,这一时期,在我们西北各地,不分民族、职业、信仰,都开展起来,形成广泛的群众运动,这是很好的。这个运动又推动了各方面的工作前进,这就使抗美援朝运动更加有力和更有丰富的内容。”
立足西北实际指导土地改革
西北地区土地问题同民族问题联系在一起,大量的牧区、半农半牧区与农耕区差别很大,土地改革更为复杂。习仲勋作为西北土改委员会主任,把中央决策和西北实际相结合,领导西北地区从1950年冬至1953年分批完成了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土改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950年6月上旬,七届三中全会在听取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把土改总路线调整为:“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习仲勋根据自己对农村工作的深入了解,认为这一改变非常正确,他说:“中立富农,保存富农经济,不仅为了孤立地主,更重要的是为了稳定和保护中农。保护中农的积极生产情绪,使中农的生产情绪不因土地改革而降低,使全体农民的生产情绪都因经过土地改革而提高。”他认为,这一点在中农占40%多的陕西地区显得更为重要,还可以防止产生乱打乱杀现象,对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有一定好处。他强调,要使成千上万的土改工作组懂得这一点,才能把土改搞好。
1950年7月10日至17日,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着重讨论土改问题。习仲勋在土改计划的报告中提出,1950年秋后在陕西省关中41县、榆林部分新区、西安郊区、甘肃省庆阳新区和宁夏省盐池等地,计731万人口的汉族地区首先实行土改。他要求各级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土改工作总路线,深入发动群众,做好充分的工作准备,注意解决群众中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其中包括剿匪、减租、重点反恶霸和发展农会会员等工作。他强调,“在新区农村中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是一场系统的激烈的斗争”,“发动群众反封建斗争是一个整体的过程,这个斗争从解放那天起,就已经开始了”,“由低级发展到高级,中间经过剿匪、反特务、反恶霸、减租直到土地改革,都是属于发动群众开展反封建斗争的互相衔接的这个整体发展过程的一部分”。会议决定成立由25人组成的西北土改委员会,习仲勋任主任,领导土改工作。
1950年秋后,西北地区的土地改革按计划展开。习仲勋深入各地了解情况,把土改状况归纳为做得好的、中间状态的和很不好的三种类型,好的和很不好的占少数,中间状态的占多数。如陕西关中824个乡,第一类型地区占30%,第二类型地区占60%,很不好的占10%。习仲勋认为,第一类群众发动的比较充分,扩大了农会组织,树立了贫雇农核心骨干地位,中贫农团结一致,地主的威风被彻底打垮,农民阶级觉悟大大提高,有了当主人翁的态度,能够按照政策自己办自己的事,生产积极性也增强了,农村确实有了新的气象和面貌。第二类基本发动了群众,也一般完成了各项工作,没有大的偏差,但对地主阶级和反革命分子镇压的不够彻底,部分群众尚站在运动外面,农村领导核心初步形成,某些问题尚待继续解决。第三类群众还没有发动起来,干部包办代替多,地主阶级威风没有打垮,农会和政权不纯,群众不满意。为了推动工作,巩固土改成果,习仲勋与土改委员会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各地干部在发动群众进行春耕生产中,巩固与提高第一、二类型地区,重新做好第三类型地区。
习仲勋密切关注西北地区土改动态,随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他对此有个形象的说法:“群众运动开展起来,就好像一渠河水放下来,必须紧张地注意着两旁堤岸,随时随地堵塞漏洞,勿使决口,才能保证河水向着正确的方向奔流。”1950年底,他在甘肃检查土改时,发现这里过分强调深入发动贫雇农,放松了中农的工作,使中农一时在情绪上受到了某些影响。习仲勋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三、四次会议上讲到土改时都分析说明了这个问题,指出:“必须用大力把贫雇农发动起来,但同时不能放弃对中农的团结。”习仲勋的这一思想,是根据西北地区地广人稀,中农比例高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对全面发动群众,顺利推进土改起了重要作用。
针对一些地方土改中的乱打、乱捆地主现象,习仲勋指出:“在土地改革斗争中,必须有领导地、有组织地作战。不乱打、乱杀、乱斗争,不伤害中农,不侵犯工商业和保存富农经济等,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他要求所有土改干部要认真说服农民,不要随意对地主采用变相的肉刑,要把人民法庭这一重要武器拿起来,对“地主阶级中罪行的大小、多少,历史罪与现行罪,违法者与守法者,必须加以区别对待”。要向地主讲明人民政府的政策,说明“消灭地主阶级,不是消灭地主中每一个人,只要他们回心向善,有重新做人的决心,经过劳动改造满五年者,地主阶级成份是可以改变的”。在习仲勋和西北局的精心组织领导下,陕、甘、宁部分地区700多万人口首批土地改革工作于1950年冬季顺利完成。
1951年秋季,习仲勋和西北局把土改工作力量集中到甘肃和青海部分地区。这里回汉杂居,少数民族较多,民族问题较复杂,土改难度比第一批更大。他对少数民族杂居区或聚居区的土改进行了周密思考和精心部署,指出:“在这些地区进行土改,必须要以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当地民族大多数群众的自觉为前提,要有当地民族干部参加工作,要以少数民族群众为主去向本民族的地主进行斗争。”“必须首先争取和团结各民族各方面的人士赞助土地改革,只有团结各族各界民主人士,联合一切可能联合的各族上层领袖人物和各教派中的一切赞成土改的人士,才能使农民声势更加壮大,地主阶级更加孤立。”他特别指出,甘肃临夏地区是“历史上回、汉冲突最尖锐的地区,是一个特殊地区”,“一定要和其他地区的做法有所区别”,即在工作的步骤和方法上要更加谨慎,更加细致,耐心地做好教育群众的工作,一切都要按群众的觉悟程度办事,反对简单急躁和包办代替的做法。在他的精心安排下,西北军政委员会机关派出100多人的土改工作队,专程前往临夏地区帮助工作。
习仲勋根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联合封建反封建”的主张,即先做好争取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工作,然后再去发动群众进行土改。习仲勋说,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一定要先做好争取各民族上层、争取宗教方面的统一战线工作,然后去发动群众,不可颠倒过来”。他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上层,“联合这一部分封建势力来反对另一部分封建势力”是由那里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要对民族上层人士采取宽大的让步政策,争取各少数民族上层和宗教方面的人物出来赞助土改,至少要保持中立,用赞助土改或不反对土改来换取我们“改得和平些”,我们就用“和平些”和某些必要的妥协去换取发动群众的较好条件,“保存一部分封建,搞掉大部分封建”。
习仲勋提出的“联合封建反封建”主张是一大创举,为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减少了阻力,增加了助力,受到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评价。1951年4月10日,习仲勋在给中央和毛泽东的报告中,对甘肃临夏地区的土改特别提出建议:“办法上可组织回民中上层人物回去参加领导;政策上可以对民主人士和进步分子妥善加以照顾。凡不抗拒土地改革的地主,一律放宽对待,把打击面缩小到最小限度,甚至不妨带点和平分地的味道。这样分地时,似乎和平一点,而农民分得土地之后,地主阶级就孤立了,农民势力也就盛了,就会斗争了,而且一定能胜利。”中央肯定了这一做法,批复给习仲勋:“你四月十日送来三月份综合报告,很好。其中所提三个问题的方针,都是对的”,“均可照你所拟定的计划办理”。临夏地区按照习仲勋提出的方针和政策开展工作,“土改进行得比较顺利,取得很好成果”。
在习仲勋的精心指导下,1951年冬到1952年5月,甘肃、青海、宁夏的106个县、8个市,1600万人口的广大地区完成了第二批土改。1952年冬到1953年春,新疆的62个县,400万人口的农耕区顺利完成第三批土改。到1953年底,西北地区的土改全部完成,封建土地所有制宣告结束,实现了千百年来广大农民拥有土地的梦想,使农村生产力获得一次大解放,激发了农民高昂的生产热情。习仲勋1952年4月29日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五个月工作总结和当前的任务》的报告中,总结了西北地区土改的经验:“只要依靠当地民族人民群众的要求,取得各方面人士的赞同,有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当地民族干部参加工作,并采取完全适合当地环境的工作方法,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是可以办好的。特别重要的,是尊重当地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和保护畜牧业。我们规定:清真寺、拱北的土地,喇嘛寺的土地,一律不征收分配;半农半牧区不进行土地改革,农业区一般地主分子在牧区的畜群亦不征收分配;游牧区当然不进行土地改革。这些,都是切合实际情况的。”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在全国展开,以制止贪污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根据中央部署,习仲勋领导开展了西北地区的“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1月29日,习仲勋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上作了《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而奋斗》的总结报告,阐述了开展“三反”运动的意义,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指出:“这次会议后,各地都应进行一次以继续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贪污、反对浪费为主要内容的整风学习运动,结合检查工作,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优点,纠正缺点,解决突出的问题,以提高干部思想,严肃国家法纪,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人民日报》对本次会议作了重点报道,并全文刊发习仲勋在这次会上的讲话。12月7日,西北局召开增产节约动员大会,习仲勋在动员报告中列举典型事例驳斥西北地区贪污不严重的看法:“贪污案件的不断发生,是国民党作风和资产阶级思想在侵蚀我们的肌体,相当数量的干部在蜕化的道路上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这说明我们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他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检查总结工作,以民主的方法,在短期内集中力量进行这一整风运动,为明年的增产节约运动打好思想基础。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导运动,习仲勋召集西北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署、法院、财委及人事部负责干部座谈会,会上反映出的大量问题使习仲勋感到震惊:“党内享乐腐化思想确实增长起来,贪污蜕化已成为主要危险。”习仲勋给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认为贪污腐化“已到紧急关头,必须坚决执行中央指示,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大规模的反贪污斗争。准备抛弃少数蜕化分子,挽救多数犯错误分子,并在党内外进行普遍教育,为今后加强经济工作打下思想基础”。他汇报了西北局的工作安排:“计划于十二月下旬开始整风,各地都集中力量,在短时期内进行,最迟于明年二月中旬结束,准备即由开展反贪污斗争开头;紧接着检查各种浪费现象;最后联系具体实例,检查领导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
习仲勋的报告再次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赞赏。12月13日凌晨,毛泽东向各大区书记转发习仲勋的报告,并向习仲勋指示:“我认为你的分析、布置和其他意见,都是正确的。你于十二月八日召开的那次座谈会开得极好。只开一天会,已使你了解情况,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以后动员群众,开展斗争,即将迎刃而解。”毛泽东批示各大区负责人:“仲勋同志的报告,请你们转发到分局、省市区党委和各级军区去,并在党内刊物上发表。”毛泽东的指示给习仲勋极大的鼓舞,更加坚定了他抓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在此前的12月11日,习仲勋主持召开西北军政委员会第六十二次行政会议,成立了以马文瑞为主任的增产节约委员会,专门领导运动的开展。他在会上特别强调:“大家必须正确认识,西北区各级机关中存在的贪污、浪费现象是很严重的,忽视了这一点,或者重视不够,都是错误的。”之后,他又用两周时间深入甘肃、青海等地,检查“三反”运动进展情况,用甘肃、青海两省暴露出许多严重的贪污、浪费事件,教育那些以为“甘肃、青海地区落后,生活艰苦,不会有贪污、浪费情形”的干部,运动很快开展起来。1952年1月6日,西北局召开区级机关处长以上干部大会,习仲勋作了《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讲话,他根据已揭露出来的问题,对贪污浪费现象作了进一步分析,强调指出:“必须认清,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如果不加以彻底肃清,它们就会腐蚀我们的党、腐蚀我们的政府、军队及一切财经机构和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使我们许多干部身败名裂,给我们的国家造成极大的灾害,一句话,就有亡国、亡党、亡头的危险。”习仲勋号召机关全体干部:“坚决地把侵蚀到我们肌体中的政治微生物来一次大清除、大洗涤,让阳光普晒一遍吧!这是一次巩固与加强共产党的战斗力,密切人民政府、每个革命干部与群众间联系的有历史意义的运动。让我们大家努力,把革命的队伍整顿得更坚强,更有战斗力!”
习仲勋和西北局一方面严厉批评那些认识不足、指挥不力、不带头检讨以及阻挠压制民主运动的负责干部,另一方面宣布由各单位首长负责、限期10天做好工作的命令,使群众斗争和民主检查运动真正地像毛泽东要求的那样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经过辛勤努力,西北地区“各机关的群众,由干部到勤杂人员以及家属等都普遍的发动起来,消除了顾虑,敢于提意见、批评、质问、揭发和检举;除在本机关大会和小会上面对面的揭发问题外,光西北区一级机关增产节约委员会就已收到六千七百余件检举材料。”习仲勋对他收到的40多封检举信件,一一批阅、批转各有关机关负责查处,凡是问题比较严重、被检举人员在西安市者,即派干部前往有关机关共同调查处理。他通过《群众日报》向所有给他来信的人致谢,说明所有信件都已交付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关认真查办,并“希望各地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机关都能够以认真的负责的态度去处理群众的检举信件,多多听取群众的意见,使广大人民得以经过各种方式参加到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运动中来”。
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习仲勋发现一些地方出现“左”的做法,他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引导运动健康发展。1952年1月4日,西安市举行宣判贪污罪犯大会。习仲勋发现宣判的14名罪犯中有7名未报经批准而且定刑过重,他严肃地告诉大会主席团负责人:“坚决贯彻坦白者重罪轻办、轻罪免办的方针,只有对那些罪恶重大又坚不坦白改悔者才严厉惩办。”“如果定刑过重,就违背了这一方针,就使群众不能正确了解政策,并会给贪污犯法的人增加顾虑,而阻塞真诚坦白和大胆检举的道路,对整风运动的开展是有妨害的。”他强调:“我们不要以为运动来了,办重一点不要紧,这是对政策不严肃的表现,正因为运动来了,更应正确地掌握政策,才能顺利地把运动推向前去。”习仲勋这番话使大家受到教育,当天有关方面对7名定刑过重的罪犯作了复审,减轻了他们的刑罚。1952年2月上旬,“三反”运动进入“打虎”阶段。在全国各地一片“打虎”声中,习仲勋及时召开西北局、陕西省和西安市的三级高干会议,反复强调要保持清醒头脑,第一要正确掌握方向,第二要抓住重点,第三方法、步骤要对头,克服群众中出现的简单急躁情绪和蛮干做法。他要求对不同贪污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并提出“密切指导,严密控制,坚持可疑错,不可打错,防止逼供信”,力图把群众运动起来后可能产生的“左”的偏向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他把这些想法报告给了毛泽东。毛泽东肯定他“提得很好”,“在运动到了高潮时期,必须唤起同志们注意这一点”。为了在运动中稳定多数,孤立少数,及时适当处理揭发和坦白出来有问题的人员,西北局先后制定了严格处理贪污分子手续的有关规定和《关于“三反”运动中若干问题的处理规定(草案)》,得到中央肯定并转发全国,通知“各地均可采用”。
1952年1月24日,西北局发出《关于开展城市工商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的指示,要求从2月开始,在主要城市工商业界开展“五反”运动。习仲勋要求在西安、兰州、迪化、西宁、宝鸡、南郑等城市已经开始进行的“五反”,由各省省委掌握;其他分区以下的县城市镇一般都暂不进行“五反”,何时进行以后再定。西安、青海、甘肃等地在处理不法工商业者时惩处偏重,习仲勋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政策,讲清对工商业者退补过重“必将过分损害资本家的积极性,对生产不利”的道理,使这些地方对处理过重的问题及时作了纠正。他还明确指示:“要主动的照顾和帮助与我们在解放后一直合作共事很好的上层人士过关,这对安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是大为有利的。”这些做法“保证了西北的干部在广大的区域中,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风气正,作风硬,为党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总之,习仲勋在主持西北地区全面工作的3年时间里,按照毛泽东的理论,按照《共同纲领》,在西北地区实施了人民民主专政。在毛泽东和党中央的领导下团结了各民族、各革命阶级,以及各方面的爱国民主人士,并和他们一道,在财政经济工作方面,人民政权建设方面,推动各项民主改革方面,剿匪和镇压反革命方面,以及文化教育工作等等方面,都开展了切实的有效的工作,巩固了人民的胜利。西北地区团结、进步的气象,是历史上从来未有过的。西北的面貌是大大地改变了。习仲勋为建立和巩固西北地区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他从战争年代“年轻有为”的领导者,已经成长为“炉火纯青”的主持西北大区全面工作的高级领导人,实现了“当好西北人民的忠诚勤务员”的庄严承诺。
注释
《群众日报》,1949年10月3日。
《群众日报》,1949年10月9日。
习仲勋在长安各界代表会上的讲话记录,1949年10月12日。
《习仲勋文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146~148页。
《习仲勋文集》,第151页。
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一九五一年一月至十月工作报告》。《西北政报》,1951年。
《习仲勋文集》,第131页。
《习仲勋在陕西关中地委书记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49年12月23日。
《习仲勋纪念文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52页。
《孙作宾》,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66页。
《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做好争取昂拉千户问题给青海省委的复示》,1951年9月30日。
中共中央西北局请示进剿青海昂拉匪部的电报,1952年4月11日。
《习仲勋文集》,第214页。
《群众日报》,1951年5月18日。
《群众日报》,1951年3月25日、5月9日。
档号全宗123—1—7286长期。原件存陕西档案馆。
《习仲勋文集》,第215页。
《习仲勋文集》,第242页。
档号全宗123—1—134永久。原件存陕西档案馆。
档号全宗123—1—134永久。原件存陕西档案馆。
《习仲勋纪念文集》,第475页。
《习仲勋文集》,第215页。
《习仲勋文集》,第240页。
彭德怀、习仲勋、张治中:《关于西北区土改、减租工作简况给周恩来的报告》,1951年3月24日。
习仲勋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为继续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而斗争》,1951年3月24日。
《习仲勋文集》,第240页。
习仲勋:《关于目前土地改革工作与减租工作的报告》,1951年11月。
《习仲勋文集》,第241页。
习仲勋:《关于目前土地改革工作与减租工作的报告》,1951年11月。
西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报告》,1952年3月。
《习仲勋文集》,第243页。
《习仲勋纪念文集》,第282页。
习仲勋:《关于中共中央西北局三月份工作的综合报告》,1951年4月10日。
《习仲勋纪念文集》,第179页。
西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编印:《西北政报》,第二卷第9期,第1~2页。
《习仲勋文集》,第263页。
《群众日报》,1951年12月11日。
《群众日报》,1951年12月11日。
习仲勋:《关于彻底展开反贪污斗争给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的报告》,1951年12月11日。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568~569页。
西北军政委员会第六十二次行政会议记录,1951年12月11日。原件存陕西档案馆。
《习仲勋文集》,第269、270、271、273页。
《群众日报》,1952年1月23日。
《群众日报》,1952年1月26日。
《群众日报》,1952年1月5日。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225页。
《中共中央西北局致新疆分局、各省市委并转各地委并中共中央电报》,1952年4月14日。
《习仲勋纪念文集》,第58页。
《习仲勋文集》,第230页。
《习仲勋文集》,第151页。
责 编/郑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