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一办法两规定”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2015-09-10魏斌
魏斌
3月2日下午,本市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等就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办法两规定”,进一步提高今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水平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33件,数量略高于去年的817件,本届以来呈逐年上升态势。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更加“接地气”,针对性、可操作性都较强。今年代表们通过进社区联系人民群众、视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代表建议共有3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5.3%;通过专题调研形成的代表建议共有29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7.5%。这些代表建议既源于现实生活,又凝聚着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
从具体内容看,代表们牢牢把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提出的建议较多,比如有59件代表建议涉及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针对性很强。代表们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围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工作提出了76件建议。代表建议还集中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停车管理、医养结合、物业管理、收入分配等问题都是代表建议的关注重点。
屠光绍指出,要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到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注重沟通协商,注重问题导向,提高答复质量,注重有效跟踪落实,相关信息要逐步公开透明。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敢于担当,限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钟燕群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一办法两规定”,以尊重代表、重视民意的工作态度,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要“规范办件”,又要“尽力办事”,让代表作用发挥到实处,让人民群众从心底满意。
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法定要求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由全体市人大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一办法两规定”。其中《代表法实施办法》对代表建议处理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关于代表建议的规定》对代表建议处理工作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形成了一系列法定规范和程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关于代表建议的规定》的14条新增条款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些新增条款的生命力在于各单位的执行情况。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好法规,掌握好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法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新的要求予以重视,完善相关工作流程,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跟踪办理——书面报告。答复承诺代表在相应期限内解决的,应当在解决问题后书面告知代表;年内尚未解决的,转下年度跟踪办理;到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仍未解决的,应当向代表书面说明情况。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未能落实答复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代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体现对代表建议答复结果落实的重视和跟进,切实避免“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
督办工作——分层覆盖。法规对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督办等都作了规定,特别增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应当督促有关机关、组织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办理情况进行自查、开展评估考核”的规定,并规定:“对于拖延、贻误办理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市人大常委会应当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组织依法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钟燕群副主任在会上还指出,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代表建议的督办,既促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对人大工作本身也是种检查,可以对相关地方性法规作出评估,提高人大的立法、监督工作水平。
单位自查——明确重点。承办单位应当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组织自查。自查工作应当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自查的关键点要放在办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答复代表拟开展的工作是否落地或有所推进。法规还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在每年年中和年末,书面报告本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
办理公开——阳光透明。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按照这一原则,法规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和社会公开作了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专门作了研究,决定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公开的原则,分步骤推进公开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的公开,不仅指公开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对于办理过程,能公开的也要公开。
常委会重点开展督办促办理
代表们在审议“一办法两规定”过程中,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寄予厚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贯彻实施“一办法两规定”,通过有效的督办工作,进一步推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保护和提升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与成就感。
重点推进分层次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完善多层次督办机制,常委会主任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常委会立法、监督重点工作以及代表关注度高的内容选择督办主题,并重视兼顾代表多年提出的老问题开展重点督办,增强推进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专门委员会对相关工作领域特别是承办量较大的单位开展面上督办,并结合重点立法、监督项目开展督办,扩大督办工作的覆盖面;代表工作部门主要是针对多家承办单位办理意见不一,以及代表反馈不滿意件开展协调督办;“一府两院”归口负责机关根据法规规定,抓紧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好本系统内部的督办工作。
开展“回头看”跟踪督办。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本届前两年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是对前两年答复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单位加强跟踪办理,检查办理答复的落实情况。
加强意见处理和政情提供工作
《代表法实施办法》对于有关机关、组织做好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工作,以及根据代表的履职需要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等作了明确规定。从工作实践来看,意见处理和政情提供工作与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有联系,钟燕群副主任就做好这两项工作通报了情况、提出了要求。
做好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和反馈工作。代表们平时联系社区和人民群众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除了提代表建议,也可向有关方面反映。有的代表在履职中还会根据有关意见的处理反馈情况再酝酿形成代表议案或建议提出。目前代表反映的这些群众意见建议采取分级处理和反馈的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属于街道、乡镇层面处理的,由街道、乡镇直接认领处理;有些属于区县层面处理的,交区县政府研究处理,推进解决问题。还有一部分涉及市级层面的,今年常委会考虑选择部分重点内容,以召开专题沟通会等形式,为代表提供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当面交流沟通的平台,反映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
根据代表履职需要提供有关工作信息。代表在酝酿议案或建议时可能需要了解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政策方案等,有关部门应根据《代表法实施办法》规定,向代表提供有关信息。常委会今年将结合上海人大代表网的改造升级,为有关部门搭建好平台,就代表集中关注的工作,通过代表网做些沟通,提供相关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