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影子银行体系在线修复
2015-09-10巴曙松
巴曙松
2015年是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关键一年,如何在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引导影子银行为经济转型和金融结构调整服务,在化解影子银行风险的同时构建新型经济增长模式和金融结构是实现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在线修复,完成经济转型和金融自由化的关键。
打破刚性兑付,降低无风险收益利率水平,引导影子银行为经济结构转型服务。
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产业升级是重要的内容。应引导影子银行从高风险、产能过剩的行业中有序退出,以更大的力度投入中小企业,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科技产业,为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需求,为经济结构转型服务。
在这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在于引导影子银行成为直接融资渠道,打破刚性兑付,实现信用风险的合理定价,在降低无风险收益水平的同时,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降低。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说,其融资的特点就是由投资人自担风险,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影子银行的活动可以看作是直接融资的一部分。因此,引导影子银行服务于直接融资、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能够在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风险自担,有效降低影子银行的风险。
推进金融结构调整,逐步释放影子银行体系风险。
在释放影子银行风险的过程中,需要把握风险释放速度和不刺破风险底线的平衡。目前,决策层已经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引导影子银行逐步释放风险。各种决定相继发布,整体的方向是硬化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这就要求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对原有影子银行体系中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进行释放。在这些风险的释放中,应积极推进相关高风险领域的退出,但其退出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在退出中刺破风险底线,产生资金链断裂,引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
在推进金融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市场化推进速度和金融机构盈利模式转型的平衡,防范由于金融市场化加速带来的风险叠加。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将改变原有依赖利差的盈利模式,存款面临较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影子银行的监管加强将导致银行无法再利用资产出表的手段放大利差,获取高额收益。因此,有必要通过利率市场化等金融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缓慢释放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倒逼银行实现盈利模式的转型,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
加强监管协调,提高监管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监管标准的差异、监管带来的合规成本过高是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套利的原动力。在目前中国分业监管的格局下,不同监管部门对监管范围内的机构和业务进行监管,由于缺乏监管协调,不同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带来了巨大的监管套利空间。例如,当前券商和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要求相对较为宽松、而银行体系、信托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较为严格;信托公司依赖的信托法与一般资产管理业务依赖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法律上的不同。加强监管协调、使得对于同类业务进行相同标准的监管,同时在制定监管标准时,分析监管导致合规成本的增加对金融体系乃至实体经济的影响,也将有利于防范正规金融体系向影子银行体系的溢出,避免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