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在县区落实
2015-09-10孙银生
孙银生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之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领导,难点在基层,基础在县区。县区一级在推动依法治国方面,重点可以实施“六大工程”。
领导干部尊法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领导干部尊法,首先要在选人用人上注重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严格考核举措,强化过程监督,将领导干部决策是否依规、办事是否依法纳入考核范围,努力营造一种法治氛围浓厚的政治环境。
执法领域治理工程。突出执法领域的治理,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先导工程。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在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应该加快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各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和跨领域综合执法,构建职能集中、边界清晰、管理规范、上下协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同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流程的便利度、透明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也是县区党委、政府的首要任务。当前,县区政府应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清权、确权、晒权、制权,让行政机关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通过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明确责任,加强权力制约,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司法公正守护工程。习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地方党委要努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定支持者。一方面,确保地方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积极支持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排除一切影响司法公正的外部干扰。另一方面,把便民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便民工作机制,规范窗口服务、网上查询、工作热线和短信系统。加强基层法庭建设,通过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强化执行手段等措施,让老百姓真正“打得起官司,愿意打官司”。
法治社会建设工程。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建设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好“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文化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使社会成员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使法治成为全社会核心价值追求。
依法执政保障工程。县区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不断提高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制度上、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组织、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同时,严格执行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确保党的各项活动自觉纳入法治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