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理念谋划“四新”组工目标
2015-09-10祁辉
祁辉
“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为基层组织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指明了前进方向。安化将以法治理念谋划“四新”目标,推进全县组织工作新常态。
顺应党员干部新期待。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催生出基层党员干部许多新的期待。组织部门应该顺势而为,更好地关爱基层,进一步凝心聚力。强化一定的政治地位。这是基层党员干部的身份决定的。应该给予基层党员干部更加公正客观的评价。保障相应的经济待遇。基层干部工资性收入明显偏低,与他们实际付出不相称,直接影响到基层行政的规范和效率。界定科学的岗位责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长期以来,基层党员干部社会责任相当大,服务手段很有限,问责处理特别紧。体现透明的进步空间。追求进步是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的共同心愿,但他们在个人发展上面临困境,常常出现“天花板”现象。此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给人不可预测的感觉。影响了基层干事创业的热情。
突出基层党建新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工作重点在基层。这既是方向,更是使命。加强队伍建设。要增强乡镇负责人的能力,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激励保障。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干部进入班子,保持队伍活力。发挥阵地作用。完善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改善乡镇干部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依托村级活动场所,推行党员干部坐班工作制和24小时值班制。建设群众文体广场,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党建专题宣讲活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营造基层党建工作健康发展氛围。创新“三会一课”制度,形成服务活动与推动工作“同频共振”。完善运行机制。建立任用干部看党建工作机制。完善村党组织、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治理机制。
落实干部选任新条例。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是新时期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将继续探索,推进选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抓好学分评定档案。在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中推行学分制考核,依据总学分成绩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结果记入专项档案。抓好墩苗成长档案。注重通过中心工作、项目建设以及招商引资等六大平台,采取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交流轮岗等形式,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针对性锤炼。抓好分类动议档案。规定换届期间或结构性补充等可以启动干部动议的六种情形。详细记实动议环节,作为干部选任重要资料备查。同时,推行县委领导署名推荐等六种署名推荐方式,做到谁举荐谁负责。抓好立体考察档案。注重全方位、立体式考察干部的本职工作、现实表现、个性特征以及历史状况,牢牢掌握选拔干部的主动权。抓好全景扫描档案。对新提拔的各类优秀人才,分类型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信息资料,或作为奖惩、调整依据,或优先作为初始提名推荐预备人选。抓好负面信息档案。将涉及干部负面性事例包括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记入专门档案。注重信息分类运用,该教育处理的教育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
提升组工文化新亮点。组工文化建设是一个团队的灵魂所在。树立团队形象。继续致力打造“开放、服务、温暖”的六字团队形象。开展组织工作大走访,听取党员领导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创建机关特色。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读书、讲课、写作、竞赛”四项活动,抓好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一月一主讲”,每月由干部轮流讲党课,部务会成员进行点评。增强专业素养。继续追求“再精业务、再熟政策、再强服务、再上台阶”的“四再”目标。加强业务培训,加大组工干部锻炼力度,在岗位练兵中提升能力。培育法治思维。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引导组工干部严守法律底线。学习党内规章制度和干部政策,在法治轨道上开展业务工作,用守法用法的模范行动推进法治精神的落实。